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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鑑綱目》

         
 通鑑綱目

 

 

 

通鑑綱目》,書名,南宋朱熹撰著,五十九卷,序例一卷。熹與其門人趙師淵等,據司馬光《資治通鑑》、《舉要歷》和胡安國《舉要補遺》等書,本儒家綱常名教,簡化內容,編為綱目。綱為提要,模仿《春秋》;目以敘事,模仿《左傳》,用意在於用 《春秋》筆法,「辨名分,正綱常」。

朱熹編著的《通鑑綱目》, 自問世以後, 在社會上所產生的影響相當大, 上自朝廷, 下至平民百姓, 從中都曾得到過好處。因此, 不僅原著得到廣為流傳, 而且還形成了一種新的史學體裁—— — 綱目體。

民間所以歡迎《 通鑑綱目》, 關鍵在於簡明與通俗, 特別是提綱挈領, 大的事件可以做到一目了然,這對於那些需要了解歷史的人自然方便得多了, 特別是適合於士人的科舉考試。正如朱熹所說: 「 此書無他法, 欲其綱謹嚴而無脫落, 目欲詳備而不煩冗耳」 。尤其是全書卷帙不大, 僅 59 卷, 為《 通鑑》的五分之一, 這自然就適合廣大民眾的需求, 加之統治者又大力提倡, 因此, 問世以後很快得以廣泛流傳。

目錄

作者簡介

朱熹(1130.9.15~1200.3.9),字元晦,是南宋徽州婺源(今屬江西省婺源縣)人。19歲進士及第,曾任荊湖南路安撫使,仕至寶文閣待制。為政期間,申敕令,懲奸吏,治績顯赫。南宋著名的理學家和教育家,閩學派的代表人物,世稱朱子,是孔子、孟子以來最傑出的弘揚儒學的大師。人們曾用這樣的話讚美他:「集大成而緒千百年絕傳之學,開愚蒙而立億萬世一定之歸。」乾道三年(1167),偕學生林用中、范念德從福建趕赴嶽麓書院,與張栻會講三月,會講的主要議題是「太極」和「中和」,然後同游南嶽。朱張會講,盛況空前,學生多達千人之眾,其聲勢為全國之最,史稱湖湘學派自此之後,才去短集長,臻於成熟。

淳熙十二年(1185),他還動員衡州官府重修石鼓書院,提出把書院辦成德行道義之實的教育機構的方針,使書院教育走上正軌。在石鼓書院復興後,應湖南提刑宋若水之請,撰寫了一篇名垂千秋的《石鼓書院記》,由張栻親書,後人鐫製成石碑,置於石鼓書院內,使「石鼓有聲於天下」。他一生三次監南嶽廟,但都只是遙領食俸,並未親臨南嶽。明萬曆中(1587~1598),與李寬、韓愈、李士真、周敦頤、張栻、黃干同祀石鼓書院七賢祠,世稱石鼓七賢。

目的用途

這種書是史書專有的一種門類:綱目體。有綱有目,每一條綱後有一條目,綱就是記述一條史實,用非常簡練概括的話,就像如今寫的提綱一樣。目的就是進一步詳細的闡述綱目中的歷史事件。 通鑑綱目》·五十九卷、《通鑑綱目前編》·一卷、《外紀》·一卷、《舉要》·三卷、《通鑑綱目續編》·二十七卷 康熙四十七年吏部侍郎宋犖校刊,皆聖祖仁皇帝御批也。朱子因司馬光《資治通鑑》以作《綱目》,惟《凡例》一卷出於手定。 [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