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会议
万隆会议 |
中文名称: 万隆会议 会议别名: 亚非会议 会议地点: 印度尼西亚万隆 会议时间: 1955年4月18日-4月24日 中国代表: 周恩来 会议公报: 《亚非会议最后公报》 |
万隆会议,即1955年4月18日至24日,29个亚非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代表团在印度尼西亚万隆召开的亚非会议。这是亚非国家和地区第一次在没有殖民国家参加的情况下讨论亚非人民切身利益的大型国际会议。这次会议由于在万隆召开,所以也称万隆会议。
万隆会议主要讨论了保卫和平,争取民族独立和发展民族经济等各国共同关心的问题。主要目的是促进亚非国家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并共同抵制美国与苏联的殖民主义和新殖民主义活动。
万隆会议通过的《亚非会议最后公报》,涵盖了与会国在经济合作、文化合作、人权和自决、附属地人民问题、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等多个方面所达成的共识。公报中"关于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宣言",提出了载入史册的十项原则,是亚非国家对国际关系准则的重要贡献,是世界历史进程中划时代的里程碑。[1]
目录
会议背景
国际因素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亚非拉地区争取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的斗争风起云涌,亚非拉民族独立解放事业蓬勃发展。
战后初期,东亚、东南亚成为反帝斗争的中心地区,广大前殖民地国家相继赢得独立。
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连同二战前已独立的国家,在亚非两大洲已涌现出30个独立国家。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推动了非洲、拉丁美洲人民的解放运动的发展。一系列前殖民地的独立敲响了殖民统治的丧钟。这是几百年来国际关系史上一个空前未有的变化,它为亚非国家独立自主地召开一次大型国际会议创造了条件。
矛盾斗争
二战后美苏之间日益加剧的冷战对峙局势,严重威胁着亚非国家的独立与安全。由于帝国主义对中间地带的争夺,亚非地区成为世界各种矛盾和冲突集中的地区。许多亚非民族主义国家从维护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出发,在对外政策方面,坚持执行和平、中立和不结盟政策,拒绝参加侵略性军事集团,反对在自己国家领土上建立外国军事基地。越来越多的亚非国家认识到,为维护政治独立,发展民族经济与文化,有必要加强国际合作,并要求与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和发展友好关系。因此,亚非会议的召开也是亚非新兴国家与帝国主义、新老殖民主义矛盾和斗争的产物,反映了亿万亚非人民争取和保障民族独立、反对侵略战争、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亚非国家团结合作的共同愿望。
五项原则
1954年6月,周恩来总理访问印度和缅甸,在中印和中缅两国总理会谈的联合声明中一致同意,并共同倡导将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国家关系的准则。
五项原则的公布,受到国际舆论、特别是亚非拉和欧洲国家广泛的支持和响应。这大大促进了亚非各国之间团结合作的发展。在这种形势下,亚非会议召开的主客观条件成熟了。[2]
参会国家
发起国
印度、印度尼西亚、缅甸、锡兰(斯里兰卡)、巴基斯坦五国发起。
参与国
阿富汗、柬埔寨、中华人民共和国、埃及、埃塞俄比亚、黄金海岸(加纳)、伊朗、伊拉克、日本、约旦、老挝、黎巴嫩、利比里亚、利比亚、尼泊尔、菲律宾、沙特阿拉伯、苏丹、叙利亚、泰国、土耳其、越南民主共和国、越南国、也门等。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由周恩来总理率领。
会议召开
1953年8月,时任印尼总理沙斯特罗阿米佐约率先提出召开亚非会议设想。
1954年4月,南亚五国总理在科伦坡召开会议,讨论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会上,五国总理讨论了印尼总理提出的"举行一次更广泛的亚非国家会议的可能性"的倡议。
1954年12月底,南亚五国总理在印尼茂物举行会议,决定与会五国联合发起召开亚非会议,邀请包括中国在内的25个亚非国家和地区参加,并定于1955年4月在万隆举行。
美国为了达到阻止亚非会议的召开,把矛头首先对准新中国。美国还捏造说中国要"夺取亚非世界领导权",已对远东"构成了尖锐、迫切的威胁",极力挑拨中国与亚非国家的关系,人为地制造对中国的恐惧和疑虑。详见词条:克什米尔公主号事件。
1955年4月18-24日,万隆会议隆重召开,代表着占世界面积将近1/4(3100多万平方公里)和世界人口约2/3(14.4亿人)的29个亚非国家共计34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并有5个国家派代表团列席了会议。
会上中国姿态:中国政府自始至终对亚非会议持积极支持态度。中国政府代表团由周恩来总理兼外长率领,代表是国务院副总理陈毅、外贸部长叶季壮、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和中国驻印尼大使黄镇,代表团顾问有廖承志、乔冠华、陈家康、黄华等。
中国代表团基于对当时形势和与会国的复杂性的分析而确定的参加亚非会议的总方针是:争取扩大世界和平统一战线,促进民族独立运动,并为建立和加强我国同亚非国家的关系创造条件,力求会议取得成功。
万隆会议十项原则是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提出,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先是周恩来总理于1953年12月底在会见来访的印度代表团时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后,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所承认和接受,并载入了包括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宣言在内的一系列重要国际性文件,对推动国际关系朝着正确方向发展,发挥了重大历史性作用。
会议成果
万隆会议本着求同存异的精神,讨论了民族独立和主权、反帝反殖斗争、世界和平以及与会各国的经济和文化合作等问题。经过充分的协商,会议一致通过了包括经济合作、文化合作、人权和自决、附属地人民问题、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宣言等项内容的《亚非会议最后公报》。其中《关于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的宣言》,提出了处理国际关系的十项原则。
这十项原则体现了亚非人民为反帝反殖、争取民族独立、维护世界和平而团结合作、共同斗争的崇高思想和愿望,被称之为万隆精神。十项原则包括了1954年由中国、印度和缅甸三国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主要内容,被认为是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准则,成为国际上公认的处理国家关系的基础。
历史意义
万隆会议的成功召开是亚非人民团结合作、求同存异、协商一致的结晶。会上共同倡导了处理国际关系的十项原则,形成了以"团结、友谊、合作、和平共处、求同存异"等为核心的万隆精神,为亚非国家建立和发展友好关系提供了指导原则,为和平解决国家间历史遗留问题和国际争端指明了有效路径,成为国际社会普遍承认并遵循的国际关系和国际法基本准则。[3]
万隆会议有力推动了亚非国家的联合自强,鼓舞了广大发展中国家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开启了南南合作与不结盟运动的序幕,推动了国际秩序的深刻演变。
国际关系风云变幻,从独立自主、反帝反殖,到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亚非地区及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万隆精神也历经了一个甲子,正绽放出新的时代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