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仙台灯杆
沿革介绍
日治时期
三仙台灯杆最初于台湾日治时期1915年,为维护台湾东部海域的船舶航行安全,因此由台湾总督府所设立。同年4月29日,三仙台灯台兴建完成,开始点灯运作。三仙台灯台开始运作后,台湾总督府方面也指派成广澳支厅[1] 的巡查幸岛庆吉、稻田政太郎二人来担任灯塔的看守与营运工作。
战后时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台湾由国民政府接收,三仙台灯台也由后续台湾省政府所成立的财政部关税总局海务处接管,并改称为三仙台灯杆。1964年,原本透过五等电石气闪光灯提供照明的三仙台灯杆开始进行改建工程,将五等电石气闪光灯淘汰,并改换装设白炽灯泡提供照明。
环境
三仙台灯杆坐落在三仙台岛的第二岩峰,吕洞宾岩上,并设有287阶的石阶可供人员自岩底攀爬至灯杆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