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吕蒙传
三国志·吕蒙传出自《三国志》,史书是由西晋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代历史的断代史,同时也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志》、《蜀志》、《吴志》三书单独流传,直到北宋咸平六年(1003年)三书已合为一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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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吕蒙字子明,汝南富陂人也。少南渡,依姊夫邓当。当为孙策将,数讨山越。蒙年十五六,窃随当击贼。时当职吏以蒙年小轻之,曰:“彼竖子何能为?此欲以肉喂虎耳。”他日与蒙会,又蚩辱之。蒙大怒,引刀杀吏,出走。后因校尉袁雄自首,承间为言,策召见奇之,引置左右。
数岁,邓当死,张昭荐蒙代当,拜别部司马。权统事,料诸小将兵少而用薄者,欲并合之。蒙阴赊贳,为兵作绛衣行滕,及简日,陈列赫然,兵人练习,权见之大悦,增其兵。从征黄祖,祖令都督陈就逆以水军出战。蒙勒前锋,亲枭就首,将士乘胜,进攻其城。祖闻就死委城走兵追禽之。权曰:“事之克,由陈就先获也。”以蒙为横野中郎将,赐钱千万。时蒙与成当、宋定、徐顾屯次比近,三将死,子弟幼弱,权悉以兵并蒙。蒙固辞,陈启顾等皆勤劳国事,子弟虽小,不可废也。书三上,权乃听。蒙于是又为择师,使辅导之,其操心率如此。
后关羽讨樊,稍撤备兵。蒙遂到南郡,入据城,尽得羽及将士家属,皆抚慰,约令军中不得干历人家,有所求取。蒙麾下士,是汝南人,取民家一笠,以覆官铠,官铠虽公,蒙犹以为犯军令,不可以乡里故而废法,遂垂涕斩之。于是军中震栗,道不拾遗。蒙旦暮使亲近存恤耆老,问所不足,疾病者给医药,饥寒者赐衣粮。羽府藏财宝,皆封闭以待权至。荆州遂定。
译文
吕蒙字子明,汝南郡富陂县人。少年时南渡长江,依附姐夫邓当。邓当是孙策的部将,多次讨伐山越族。吕蒙十五六岁时私自跟随邓当去攻击敌军。当时邓当部下一个官吏认为吕蒙年纪小而轻视他,说:“那小子有什么能耐?这是想拿肉来喂老虎而已”。后来有一天与吕蒙相见时又侮辱他。吕蒙非常愤怒,拔出刀就杀了那个小吏,然后逃走。后来通过校尉袁雄去自行投案,袁雄趁机替他说情,孙策召见了他,觉得他非同寻常,就接纳他并安置在自己身边。
几年后,邓当去世,张昭举荐吕蒙代替邓当,任命为别部司马。孙权主事时,考虑到一些小将兵员少而费用不足,要合并他们。吕蒙暗中借了一笔钱,为士兵们做了大红色的衣服和护具,等到检阅的那天,吕蒙的部队队列整齐威武,孙权见了非常高兴,于是就给吕蒙增补了兵员。吕蒙跟随孙权征讨黄祖,黄祖命令都督陈就率领水军迎战。吕蒙率领前锋亲自将陈就斩首,将士们乘胜进攻黄祖的城池。黄祖听说陈就被杀了,就弃城逃跑,兵士们追击并捉到了他。孙权说:“这次战事的成功,是由于先斩获了陈就。” 于是晋升吕蒙为横野中郎将,赏赐一千万。当时吕蒙的军营与成当、宋定、徐顾的军营靠近,这三位将军战死之后,子弟幼弱,孙权想把他们的军队全部合并给吕蒙。吕蒙坚决推辞,并上书说,徐顾等将军都为国家的事情辛勤操劳,他们的子弟虽然还小,但不能废弃。吕蒙三次上书,孙权才答应了。于是吕蒙又给这三位将军的子弟选择老师来辅导教育他们。他为人操心办事大都是这样。
后来关羽征讨魏国的樊城,逐渐撤掉南郡的守兵。吕蒙于是便来到南郡,进占了江陵城,俘获了关羽和其他将士的全部家眷,都对他们进行了安抚慰问,下令军中不得干扰冒犯百姓,不能索要任何财物。吕蒙部下一个兵士,是汝南人,拿了居民家一个斗笠,用来覆盖铠甲,铠甲虽然是公物,吕蒙还是认为他犯了军令,不能够以同乡的关系而废除法令于是流着泪杀了他。于是军中震惊,道路上有什么丢弃的东西,都没人敢捡取。吕蒙早晚让亲近的将士慰问抚恤老人,问他们缺少什么,生病的看病给药,挨饿受冻的送衣送粮。把项羽府内所藏的财物都封闭起来等待孙权到了之后处理。荆州便平定下来。[2]
作者简介
陈寿(233年—297年),字承祚。巴西郡安汉县(今四川南充)人。三国时蜀汉及西晋时著名史学家。 太康元年(280年),晋灭吴结束了分裂局面后,陈寿历经十年艰辛,完成了纪传体史学巨著《三国志》。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与《史记》、《汉书》、《后汉书》并称“前四史”。[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