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鲍勋传
三国志·鲍勋传出自《三国志》,史书是由西晋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代历史的断代史,同时也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志》、《蜀志》、《吴志》三书单独流传,直到北宋咸平六年(1003年)三书已合为一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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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鲍勋字叔业,泰山平阳人也,建安十七年,太祖辟勋丞相掾。二十二年,立太子,以勋为中庶子,出为魏郡西部都尉。太子郭夫人弟为曲周县吏,断盗官布,法应弃市。太子数手书为之请罪,勋不敢擅纵,具列上。勋前在东宫,守正不挠,太子固不能悦,及重此事,恚望滋甚。会郡界休兵有失期者密敕中尉奏免勋官久之拜侍御史文帝受禅,勋每陈“今之所急,唯在军农,宽惠百姓。台榭苑园,宜以为后。”文帝将出游猎,勋停车上疏。文帝手毁其表而兢行猎,中道顿息,问侍臣曰:“猎之为乐,何如八音也?”侍中刘晔对曰:“猎胜于乐。”勋因奏:“刘晔佞谀不忠,阿顺陛下过戏之言。请有司议罪以清皇朝。”
帝怒作色,罢还,即出勋为右中郎将。黄初四年,尚书令陈群等并举勋为御史中丞。帝不得已而用之,百僚严惮,罔不肃然。六年秋,帝欲征吴,勋面谏。帝益忿之,左迁勋为治书执法。帝从寿春还,屯陈留郡界。太守孙邕见,出过勋。时营垒未成,但立标埒,邕邪行不从正道,军营令史刘曜欲推之,勋以堑垒未成,解止不举。大军还洛阳,曜有罪,勋奏绌遣,而曜密表勋私解邕事。诏曰:“勋指鹿为马,收付廷尉。”廷尉法议:“正刑五岁。”三官驳:“依律罚金二斤。”帝大怒曰:“勋无活分,而汝等敢纵之!”太尉钟鲧等并求请勋罪。帝不许,遂诛勋。勋内行既修,廉而能施,死之日,家无余财。后二旬,文帝亦崩,莫不为勋叹恨。 [注]标埒:标记
译文
鲍勋字叔业,泰山平阳人,建安十七年,太祖征召鲍勋为丞相掾。建安二十二年,立太子时,封鲍勋为中庶子,外出担任魏郡西部都尉。太子郭夫人的弟弟担任曲周县吏时,抢劫官布,按照法律应处“弃市”之刑。太子多次亲手给鲍勋写信替郭夫人的弟弟求情,鲍勋不敢自作主张放纵罪犯,将全部罪状呈朝廷论处。鲍勋以前在东宫任职时,坚持正义不屈不挠,太子本来就不喜欢他,等到加上这件事,怨恨更加厉害。正好鲍勋管辖区士兵休整有误期的,太子就暗中令中尉秉奏罢免鲍勋的官职,过了很长时间,授鲍勋为侍御史。
文帝即位后,鲍勋常常上奏“如今最要紧的,只是军事农事,宽待百姓,使百姓得到恩惠。宫殿园林,应该把它放在后面。”文帝准备外出打猎,鲍勋使车马停下来呈上奏章。文帝亲手撕毁他的奏章,仍然专心打猎,中途休息时,文帝问身边的大臣说:“打猎的乐趣,同欣赏音乐相比,哪一种快乐?”侍中刘晔回答说:“打猎超过音乐。”鲍勋趁机秉奏:“刘晔巧言谄媚为人不忠,这是阿谀奉承陛下的过分虚假的言论。请让有关部门论罪以使朝廷清明太平。”文帝愤怒得变了脸色,打猎结束回朝后,就外放鲍勋为右中郎将。黄初四年,尚书令陈群等大臣一同举荐鲍勋担任御史中丞。文帝不得已而任用他,百官既尊敬又害怕,没有不表现出恭敬的样子。黄初六年秋,文帝想征伐吴国,鲍勋当面强谏。文帝更加恨他,贬鲍勋为治书执法。文帝从寿春回来,驻扎在陈留郡地。太守孙邕进见文帝后,出来拜访鲍勋。
当时军营墙壁还没有完成,只立了标记,孙邕绕道而不走正路,军营令史刘曜要论处他,鲍勋因护城河和城墙没有完成,解除了对孙邕的论处,也没有向上级举报。大军回到洛阳时,刘曜犯了罪,鲍勋秉奏罢免刘曜官职,刘曜却暗中奏表鲍勋私自解除对孙邕的论处一事。文帝下诏书说:“鲍勋指鹿为马,逮捕起来交给廷尉治罪。”廷尉依法定罪:“判罪五年。”三官反驳说:“按照法律罚二斤黄金。”文帝非常生气地说:“鲍勋没有活的名分,可是你们竟敢纵容他!”太尉钟鲧等大臣一同为鲍勋求情减罪。文帝不答应,于是杀了鲍勋。鲍勋修性养德,廉洁好施,死的时候,家里没有多余的财产。鲍勋死后二十多天,文帝也死了,没有谁不为鲍勋叹息遗憾的。[2]
作者简介
陈寿(233年—297年),字承祚。巴西郡安汉县(今四川南充)人。三国时蜀汉及西晋时著名史学家。 太康元年(280年),晋灭吴结束了分裂局面后,陈寿历经十年艰辛,完成了纪传体史学巨著《三国志》。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与《史记》、《汉书》、《后汉书》并称“前四史”。[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