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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困難時期

  三年困難時期

"三年困難時期"又稱"三年自然災害",是指中國從1959年至1961年期間由於「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中的嚴重「左」傾錯誤,加上從1959年到1961年,中國農田連續幾年遭受大面積自然災害所導致的全國性的糧食和副食品短缺危機,新中國面臨建國以來最嚴重的經濟困難。

目錄

簡介

由於「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中的嚴重「左」傾錯誤,加上從1959年到1961年,中國農田連續幾年遭受大面積自然災害,新中國面臨建國以來最嚴重的經濟困難。1959—1961年我國經歷了「三年經濟困難」時期。根據對災情、受災面積等資料圖表的分析,證實這三年發生了持續的嚴重自然災害;同時分析了各種決策錯誤帶來的不同影響,重點把糧食作為決定國家經濟興衰的生命線和因果關係鏈的比較指數,用計量方法分析當時農村因災減產、因決策錯誤減產、因高徵購而減少糧食存量之間的比例狀況。 據國家統計局、民政部編撰的《1949-1995中國災情報告》記載,1959年全國出現了「受災範圍之大,在1950年代是前所未有的嚴重自然災害,」受災面積達4463萬公頃,且集中在主要產糧區河南、山東、四川、安徽、湖北、湖南、黑龍江等省區。1960年,災情繼續擴大,北方持續爆發特大旱災。進入1961年後,大旱蔓延黃河、淮河和整個長江流域,河北、山東、河南三個主要產糧區的小麥比上一年最低水平又減產50%。1959年,「1-4月,冀、黑嚴重春旱。因去冬以來降水稀少,春旱影響河北省150萬公頃小麥生長,成災62萬公頃,另有20萬公頃耕地需挑水點種;黑龍江省……150萬公頃耕地受旱2寸多深,少數4-5寸深,為歷史少見。」7-9月,渭河、黃河中下游以南、南嶺、武夷山以北廣大區域普遍少雨,閩、粵60天無雨,遂「波及豫、魯、川、皖、鄂、湘、黑、陝、晉等20個省區的旱災分別占其77.3%(受災3380.6萬公頃)和82.9%(成災1117.3萬公頃),受災範圍之大在50年代是前所未有的。」 劉穎秋主編的《乾旱災害對我國社會經濟影響研究》認為,「是新中國成立10年來旱情最重的年份」。1959年的大旱,在水文方面有顯著的表現。是年,松花江源瀕於乾涸,豐滿水庫缺水發電。江、淮出現歷史同期(記載)的最低水位。江蘇省山區塘堰、小水庫乾涸37萬座(占本省同類型工程的67%)。湖北省塘堰乾涸達80%,8月中旬以後小河幾乎全乾;由於江水奇低,沿長江的121個水閘和161個明口,能夠自流放水的也只有50個閘、13個明口。湖南省邵陽、衡陽和湘西州的71萬處塘壩,在9月中旬有半數乾涸。

評價

1960年,持續旱情擴大:「1-9月,以北方為主的特大旱災。上半年,北方大旱。魯、豫、冀、晉、內蒙、甘、陝7省區大多自去秋起缺少雨雪,有些地區旱期暢達300-400天,受災面積達2319.1萬公頃,成災1420萬公頃;其中魯、豫、冀三省受災均在530萬公頃左右,合計1598.6萬公頃,成災808.5萬公頃左右。山東省與河南省伏牛山—沙河以北地區大部分河道斷流,濟南至范縣的黃河也有40多天斷流或接近斷流,800萬人缺乏飲用水。夏秋季節,南方皖、蘇、鄂、湘、粵、滇、川7省區因旱受災面積都在66.6萬公頃以上(按:廣東、海南旱情持續了7個月,西南各省冬春連旱),川、鄂2省成災198.1萬公頃。除西藏外,大陸各省區旱災面積高達3812.46萬公頃,為建國以來最高記錄」;「本年災情是建國後最重的,也是近百年少有的」。是年大旱,除黃河外,還有不少河流斷流,如永定河、瀦龍河斷流5個月;子牙河及滏陽河衡水以下河道,自1959年11月斷流,直到1960年7月18日才有來水;山東境內12條主要河流,有汶河、濰河等8條斷流[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