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监察委员会
三明市监察委员会是由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并向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2018年1月21日,三明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入了新阶段,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出了重要一步。至此,我市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全部完成。时任三明市委书记、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杜源生,时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游宇飞共同为市监察委员会揭牌。
现任三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吴国顺
目录
机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1](草案)第四章对于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职能与职责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监察职能
监察机关依法行使监察权,主要职能是:
(一)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三)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监察职责
监察机关的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
监督。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调查。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处置。监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2]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派出的监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现任领导
主任
吴国顺
副主任
黄金伙、黄惠元、谭细华
委员
张连、郑碧云、纪熙进、周高锦
单位荣誉
2020年11月,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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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1月21日上午,随着“三明市监察委员会”牌匾上的红绸布缓缓揭开,标志着福建省三明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
当天,三明市委书记、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杜源生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游宇飞共同为市监察委员会揭牌,并召开市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干部会议,提出新的工作要求。至此,三明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全部完成。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以来,三明市按照中央、省委的安排部署,精心谋划实施,压紧压实责任,严格对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组织“精细施工”,市委书记站到第一线、当好“施工队长”,市纪委当好“施工队”、履行专责,市人大常委会、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委编办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人员转隶、机构设置、班子配备、办公场所、选举任命等工作蹄疾步稳有序推进。
“人员转隶是改革的关键环节”,三明市明确转隶工作路径,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对转隶人员100%开展家访和谈心谈话,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此基础上,该市按照转隶在先、挂牌在后的原则,扎实推进思想、理念、感情、人员、工作深度磨合融合,着力提升集体荣誉感、归属感、认同感,努力实现人岗相适、人员融合、人尽其才。
“挂牌即开局,监委成立后,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接下来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三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游宇飞表示,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坚定决心,一刻不停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参考文献
-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搜狐,2018-03-26
- ↑ 解读政务处分法②正确理解和适用政务处分与处分,搜狐,2020-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