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城市管理局
三門峽市城市管理局,根據《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三門峽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文〔2018〕53號),三門峽市[1]城市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掛三門峽市城市綜合執法局牌子。
三門峽市城市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城市管理和城市綜合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市管理和城市綜合執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2],擬訂我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的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實施城區內的城市管理和城市綜合執法活動;協調相關部門的城市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城市管理工作落實情況。
(三)負責城區內環境衛生管理,制定市區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對環境衛生基礎設施進行建設、管理和維護,並對城區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四)負責城區內廣場、公共停車場、路燈等市政公用設施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亮化管理工作。
(五)負責城區內戶外廣告、門頭牌匾以及城市建築物、構築物和沿街標誌的容貌管理工作。
(六)負責對城區夜間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的審批管理工作。
(七)負責城區內城市洗車場(點)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城區內臨時使用(占用)城市道路的審批。
(九)負責城區內城市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和建築垃圾(渣土)的收集、清運、處置和管理。
(十)負責城區內園林綠化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園林綠化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負責制定全市園林行業科技、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根據城市總體規劃,會同城市規劃部門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和城市綠線的劃定,負責落實城市建設中的綠色圖章制度;負責城市規劃區內臨時占用綠地的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各縣(市、區)的城市管理和城市綜合執法工作,對全市的市容環境衛生、城市園林綠化實施行業管理,業務指導。
(十二)負責全市市容環境衛生、城市園林綠化、市政公用、環境保護、市場監管、公安交通、文化(新聞出版)、水務管理、城鄉建設領域等行業有關城市綜合執法工作。集中行使下列行政處罰權:
1、城市建成區內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2、城市建成區內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城市建成區內市政公用、城市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與城市管理相關的行政處罰權。
4、城市建成區內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飲食服務業排放油煙污染、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噪聲污染、文化娛樂場所邊界噪聲污染、夜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5、城市建成區內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店(市場)外無照經營、無照流動商販經營行為,擅自設置張貼戶外廣告行為,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
6、城市建成區內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未經主管部門批准在街道上擺攤、堆物或者其他妨礙交通行為,對未經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的行政處罰權。
7、城市建成區內文化(新聞出版)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未經批准在店外經營出版物、音像製品行為,以及在街道、廣場未取得營業性演出許可舉辦文化營業性演出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8、城市建成區內水務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的行政處罰權。
9、市政府確定的其他城市管理相關的行政處罰權。
(十三)負責數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十四)承擔三門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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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三門峽概況 ,三門峽市人民政府
- ↑ 國務院《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條例》 ,個人圖書館,2018-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