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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冷链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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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冷链协会成立于1987年,1993年经国家外交部复函同意参加国际冷藏库协会。现是GCCA(国际冷藏库协会、世界食品物流组织、国际冷藏运输协会、国际冷藏库工程协会、国际氨制冷学会)会员。

目录

机构简介

2004年、2005年,协会与美国农业部(USDA)、国际冷藏库协会、世界食品物流组织连续两次在上海联合召开“改善上海易腐食品流通环节研讨会”等会议。协会多次赴美国参加国际冷藏库协会和世界食品物流组织年会,并于2007年4月在美国菲尼克斯与国际冷藏库协会、世界食品物流组织共同签署协议,成立了“国际冷藏库协会/世界食品物流组织/国际冷藏运输协会上海联络处”。2014年、2019年连续两次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1]

现有会员

协会现有会员企业200多家,分布于上海不同行业。会员企业中,有食品加工、冷冻冷藏、冷藏运输、低温配送及其他冷链物流相关企业。协会将发挥好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为上海及长江三角洲等地区食品冷链物流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协会还可以提供业务中介、人才培训、经营业务与工程技术咨询等服务。

上海冷链协会章程(节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 上海冷链协会 。(英文名称是 Shanghai Cold Chain Association ,缩写是 SCCA 。)

第二条 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的规定,是由本市与冷藏链相关的生产、储存、物流、经营企业、事业单位等自愿组成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类的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若正式党员人数少于3名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条件,可以通过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指定一名党员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或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在本会开展党的工作。 本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提供专业服务,加强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进行协调管理,不断提高企业冷链相关技术和现代食品冷链物流管理水平,促进食品冷藏链的发展。

第五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民政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是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和活动地域:上海市

第二章 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

第七条 本会的任务:

(一) 在政府部门和企业之间起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反映企业的要求,贯彻和实施政府对冷链业的政策;

(二) 开展冷链业的技术创新、经营管理、发展趋势、建设布局的调查研究、提出冷链业发展规划的建议,并积极参与有关活动;

(三) 调查探讨冷链业在深化改革、开拓经营、发展外向型经济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四) 接受有关领导部门和会员企业委托,组织课题调查,收集和整理国内外冷链管理、技术改造以及新技术、新设备等有关信息,开展应用技术和对策研究,做好技术咨询服务;

(五) 促进冷链业现代化,积极推广和协调各企业之间纵向的联合,组织交流,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六) 根据国际冷链业的发展趋势,结合上海冷链业的实际,组织冷链业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进行岗位与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技术比武,不断提高全市冷链行业整体素质;

(七) 积极参与国际冷链组织的活动,考察、研究、借鉴国外先进冷链技术和管理经验;

(八) 接受委托,起草制订冷链业管理标准,规范企业设施与经营服务行为;

(九) 开展行业统计,为企业提供有关信息;

(十) 承担政府部门及有关团体对协会委托,在国际贸易活动中,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反倾销调查,协调贸易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八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冷链业管理,冷链技术信息交流与管理教育培训,冷链操作和相关规范制订,冷链相关咨询服务等。

第九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

(一)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维护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二) 民主办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建立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制度,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三) 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

(四) 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