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编制本区中期、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全区新产品研制开发、重点攻关计划,负责实施国家级、市级科技产业化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市级、国家级中试产品,新产品试制及鉴定计划。
3、负责本区技术市场管理工作,审批管理技术中介服务机构;负责技术交易活动、技术合同认定、管理、技术合同纠纷仲裁工作;受理专利申请和民营科技机构的审批、管理工作。
4、负责规划、组织科技管理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科技人员的管理,推进科技人才交流,评选“拔尖专业人才”,实施“启明星计划”。对全区科技发展趋势、方向和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调研,完善“科技兴区”的具体设想和决策意见。
5、参与本区重大新上经济建设项目的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的论证和立项,对实施效果进行进行检查、评价。确定本区科技成果[1]奖励办法,负责本区重要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评审和奖励工作,受理申报市级科技成果登记和奖励工作。
6、负责管理全区科学普及工作的规划,管理科技情报工作,收集、整理、交流科技信息,建立健全本地区科技情报信息网,开展信息调研、咨询服务、技术交流,建立和扩大对外科技合作的渠道。
7、负责本区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协助市高新技术[2]企业认定办公室做好认定工作;负责本区“上规模、上效益、上水平”三上企业的组织申报、管理工作。
8、负责做好全区科技统计、科技档案工作,负责全区科技发展基金的统一管理、协调、使用和监督工作。负责本区地震知识的宣传及地震预测、预报等工作。
参考文献
- ↑ 产学研合作除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还能干这个,搜狐,2016-11-25
- ↑ 什么叫高新技术企业?,搜狐,2018-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