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奉賢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工商企業、 農民專業合作社[1]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核准名稱,確認市場經營主體資格,核發營業執照,並對其登記註冊事項及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牽頭查處取締無照經營。
(三)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職責,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四)負責本市 市場經濟秩序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加強對市場的監測、預警及信息引導;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根據國家工商總局授權,負責壟斷協議、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以及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五)負責本市食品經營者從事食品[2]流通經營活動的行政許可,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六)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接受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指導系統內各級消費維權機構和組織開展工作;建立並完善消費維權體系,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
內設機構
參考文獻
- ↑ 農民合作社是什麼?加入合作社,有哪些好處?,搜狐,2020-11-09
- ↑ 全面重塑食品產業優勢 ,搜狐,2023-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