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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原名上海市銀行(外匯)同業協會,成立於1992年12月22日,1998年改為現名。公會是經上海市社會團體管理局批准,依法設立的由設在上海市行政區內的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自願組成的專業性、非營利性[1]、行業性的社會團體法人,其業務主管單位為上海銀監局。經考證,現今的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是成立於1918年的上海銀行公會的歷史延續,兩者一脈相承。

截至2014年10月下旬,公會共有169家會員單位,其中正式會員145家、準會員24家。會員單位包括:政策性銀行、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村鎮銀行、外資銀行及商業銀行持牌專營機構等。準會員單位為外資金融機構駐滬代表處。

目錄

公會宗旨

公會履行行業自律、維權、協調、服務職責,旨在維護上海銀行業良好秩序和健康發展環境,實現會員共同利益,為促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發揮積極作用。同時,公會亦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銀行業協會工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以及經濟金融方針政策,強化行業自律,維護會員權益,推進行業協調,促進信息交流,保障上海銀行業健康發展,促使會員共同利益的實現。

公會致力於建設成為與上海銀行業地位相匹配,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相適應的職業化、專業化、國際化的高水準行業組織。

組織架構

會員大會是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正式會員和準會員組成。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會由二十八名會員理事和一名非會員理事(專職副會長)組成。會員理事包括十八名中資理事單位、十名外資理事單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市分行、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銀行上海市分行為當然理事單位。公會設監事單位二名,其中中外資監事單位各一名。

秘書處是公會的日常辦事機構,在專職副會長的領導下協助理事會處理公會日常事務。秘書[2]處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秘書處現設五個部門,包括綜合管理部、自律規範部、協調維權部、教育培訓部、會員服務部。

公會下設專業委員會等專業機構,在公會理事會的領導下,根據公會章程和相關規定,分別在不同專業領域引領會員單位開展工作。公會現設十個專業委員會及專業小組,三個聯席會議。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