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梨园公所
介绍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伶界名人夏月恒、夏月珊、潘月樵等为维护伶人利益和社会地位,协调同仁矛盾,发起成立“上海伶界联合会”,在方浜中路593号的一所旧庙址修建上海梨园公所[1]。常年开支经费则规定由伶人从自己的“包银”收入中提取“五厘”作充助;而特别经费则从各戏班临时公演串戏中集资。梅兰芳、程砚秋、周信芳等人曾在此短住。
梨园公所供奉老郎神塑像。前厅、大厅、东西厢房供办公、议事、集会和活动之用。民国元年(1912年),又增建楼房,购置义地及山庄作为收埋故世艺人。公所后来又办榛苓学堂,专收伶人子弟免费入学习艺,以保护伶人子弟被人歧视不能入学的权利。“榛苓”之名由艺人汪笑侬所起。公所还推行改良京剧,包括新编《新茶花女》、《黑籍冤魂》、《明末遗恨》[2]等。辛亥革命前夕,由潘月樵等为首组织伶界“敢死队”,在“梨园公所”秘密策划参加武装起义,孙中山得知后,曾亲自到梨园公所与京剧艺人座谈留念,并写“现身说法”匾额(文化大革命期间,匾额被毁)。
抗日战争期间,梨园公所成为接受上海难民的地点之一。上海战役结束后,周信芳、俞振飞还相继担任过董事长和校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公所解散,地址改为方滨中路第二小学,之后再改幼儿园使用。梨园公所遗址现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3]。2000年5月22日,登录为黄浦区文物保护单位。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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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第二节 会馆公所选介,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2001-12-16
- ↑ 京剧《明末遗恨》,戏曲文化网,2019-01-20
- ↑ 梨园口战役纪念馆已成为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豆丁网, 2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