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都督府
下都督府
唐代官署名,一般设有:都督一人,从三品;别驾一人,从四品下;长史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田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士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下;参军事三人,从八品下;文学一人,从八品下;医学博士一人,正九品上。
目录
基本信息
名称 | 下都督府 | 朝代 | 唐代 |
性质 | 官署名 | 特 点 | 市令一人 |
概述
一般设有:都督一人,从三品;别驾一人,从四品下;长史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田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士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下;文学一人,从八品下;参军事三人,从八品下;医学博士一人,正九品上。
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掌交易,禁奸非,通判市事。贞观十七年废市令。垂拱元年复置。都督府、三都、诸州,各有市丞一人,佐一人,史二人,帅三人,分行检察;仓督二人,颛莅出纳;史二人。下州省丞。
都护府和都督府区别
都督府是唐王朝在重要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唐太宗即位后,整顿地方行政机构,先后省废武德年间设置的都督府四十个,又新置若干个,共有都督府四十三个。教材中提及唐太宗大败东突厥,在其旧地所建的都督府便是其中之一。
都护府是唐朝在边疆民族地里设置的特别行政机构。分为大都护府和上都护府。大都护从二品,上都护正三品。都护的职责是“抚慰诸藩,辑宁外寇”,凡对周边民族之“抚慰、征讨、叙功、罚过事宜,皆其所统。它的出现,是唐初边疆地区民族关系发展的客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