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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門燈塔浙江省象山縣境內的一座燈塔。燈塔位於石浦鎮東門島上,建造於1915年,為寧波地區首座由民間出資建造的燈塔。抗日戰爭結束後,燈塔毀壞,1998年2月由當地居民自發修復,成為人文景觀。2011年,東門燈塔與寧波市舟山市境內的其他十二座燈塔被列入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百大新發現[1],並於2013年成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14年,燈塔再度發光。

目錄

形制

東門島位於象山縣東南,西為石浦港,北隔銅瓦門水道與陸地相望,南濱東門水道與對面山相鄰,兩水道均為進出石浦港的航道,其中東門水道南側有一岬角,航道狹窄。東門燈塔位於東門島東南門頭山岬角,臨東門水道。燈塔由塔基、塔身和燈籠組成。塔基由條石砌築。塔身圓柱形,為石塊拼接而成,高5.44米,外徑3.7米,內徑2.13米,通體白色,西設一門。燈籠呈紅色,高2.74米,橫截面呈八邊形,下為石板砌築,上為玻璃窗,頂部為傘形。燈籠外有走廊,設有鐵欄杆,內設現代化燈器,射程10海里。燈塔旁有清代榜眼喻長霖所書《象山東門島燈塔記》及1998年刻蔡元培像和「出其東門,介爾昭明」題詞碑,西100米有建造者任筱和、任筱孚兄弟的墓地。周邊原有亭台樓閣、魚池、假山,均已被毀:60。

歷史

東門燈塔附近水域有老虎礁等暗礁,船隻經過東門水道進入石浦港時,常發生觸礁等事故。燈塔歷史上曾屢毀屢建。1915年,當地人任筱和、任筱孚兄弟(後世稱「二難兄弟」)在東門島東南門頭山買山,建成燈塔以便利來往船隻。彼時燈塔內燈器為瑞典阿格公司生產的乙炔燈。燈器燒毀後改用汽燈,後因塔內儲存煤油被點燃,燈塔焚毀。1919年,任氏兄弟與紀子庚比照北漁山燈塔重建東門燈塔,煤油由海關提供:58,59。1926年冬,蔡元培馬敘倫遭到軍閥孫傳芳通緝,曾於東門燈塔附近的紀子庚宅避難[2],受到任氏兄弟招待和保護。蔡元培為東門燈塔題詞「出其東門,介爾昭明」。

1941年,侵華日軍占領石浦,燈塔被破壞。抗日戰爭結束後,任筱孚無力維持燈塔運營,欲將燈塔捐獻給海關,但海關認為燈塔選址不當,改為在隔港胡椒灣山咀建新燈樁,東門燈塔則由浙江省水產局提供煤油,繼續運營。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東門水道僅允許漁船進出,燈塔不再使用。文化大革命期間,燈塔遭到破壞,周邊樓閣、假山被毀,僅存塔身、魚池和塔碑。1998年2月,由島上退休幹部、教師發起,島上居民捐資,對燈塔進行修復,並設置蔡元培雕像和題字碑,同時設置電燈一盞,使燈塔成為人文景觀。

由於東門航道仍然存在較大的航行危險,2013年5月,燈塔改由寧波航標處管理。此後,航標處再次組織對燈塔進行維修,以使之符合航行要求。2014年11月,燈塔再度點亮。

視頻

東門燈塔 相關視頻

VLOG | 象山 石浦 東門島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