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隱私
個人隱私
個人隱私是指公民個人生活中不願為他人(一定範圍以外的人)公開或知悉的秘密,且這一秘密與其他人及社會利益無關。判斷信息是否屬於個人隱私核心就在於,公民本人是否願意他人知曉,以及該信息是否與他人及社會利益相關。如個人日記,身體缺陷,個人私密照片等。
基本概念
隱私
不願讓他人知道自己的個人生活的秘密,中國公民依法享有不願公開或不願讓他人(一定範圍之外的人)知悉的不危害社會的個人秘密的權利。
隱私權
在生活中,每個人都有不願讓他人知道的個人生活的秘密,且這個秘密與其他人的合法利益無關,這個秘密在法律上稱為隱私,如個人的私生活、日記、照相薄、生活習慣、通信秘密、身體缺陷等。自己的秘密不願讓他人知道,是自己的權利,這個權利就叫隱私權。
隱私行為
中國著名的法學學者——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張新寶教授把侵犯隱私權的行為總結為以下十類: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係並非法公諸於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
9、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大公開範圍。
10、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保護我們的個人隱私權
1、要管理好含有自己隱私的物品。
2、發現有人披露自己的個人隱私,要依法制止,學會運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隱私權。
3、我們還要尊重他人的隱私權。
保護隱私
2017年年11月至今,安徽、重慶、湖北、江西等地政府部門官網在公示中存在大面積泄露個人隱私信息的情況,這些公示未對相關人員的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等個人信息作出必要處理。
2018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也明確指出,要依法保護好個人隱私,除懲戒公示、強制性信息披露外,對於其他涉及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公開時要去標識化處理,選擇恰當的方式和範圍。
孩子隱私
首先要掌握孩子的思想狀態。在複雜的社會環境中,總有一些不健康的因素在無孔不入地腐蝕着孩子們的心靈,如結交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養成抽煙喝酒的不良嗜好等等。家長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觀察的言行,及時掌握這些屬於孩子「隱秘世界」的蛛絲馬跡,以便於對症下藥,給予孩子正確的導向。
其次要尊重孩子的獨立人格。隨着年齡的增長和獨立人格逐步形成,孩子的「保密性」需求越來越強,如自己的日記和書信、與同學交往與談話的內容等,孩子往往都不願主動向父母披露。但家長卻不能採取偷看日記、私拆信件等「間諜」手段來了解孩子,而應轉換一下角色,以朋友的身份與孩子融洽相處,在充分新生孩子人格的基礎上,與孩子平等地進行對話情感交流,讓孩子敞開心扉,主動地把隱私告知自己。
其三要培養孩子明辨是非的能力。進入青春期的孩子,儘管自主意識增強了,但正確的人生觀卻尚未最終形成,由於是非觀念不強、自控的能力都有比較差,孩子在處理諸如學業、情感、人際關係等諸多問題時,還不可能把握好尺度,家長在細心觀察孩子思想動態的同時,要根據孩子的性格、愛好和特徵,有針對性地採取相應的措施,培養孩子明辨是非的能力,引導孩子在學習和生活中檢查、論證自己的思維過程和內心隱私的正確程度,以規範自己的行[1]
參考文獻
- ↑ 大數據時代的個人隱私泄露問題 ,搜狐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