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蒙簽訂協約
中俄蒙簽訂協約 |
中俄蒙簽訂協約 是指1915年6月7日,中俄蒙協約在恰克圖簽訂,中國失去了在外蒙古的實際統治權 。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中俄蒙簽訂協約 [1]
發生時間 1915年6月7日
相關國家 中俄
相關地區 外蒙古
1915年6月7日,中俄蒙協約在恰克圖簽訂,中國失去了在外蒙的實際統治權。 根據1913年中俄聲明文件及附件,關於中國及俄國在外蒙的利益,均應由中、俄、蒙三方酌定地點,委派代表接洽。因此於1914年9月8日三方在恰克圖開議商談 。
自1914年9月8日至今簽訂成立,費時達9個月。正式開會48次,會晤談判也不下40次,才告完結。會議之所以遷延費時,是因為中國與俄、蒙間存有嚴重歧見,如:蒙古聲明並無獨立事情、取消帝號及"共戴"年號、外蒙境內鐵路、郵政、中國駐庫倫大員及其佐理專員的衛隊名額、外蒙古司法訴訟、蒙境稅則等問題。由於雙方立場差距過大,致使中國一度打算撤使停議,但中國政府深知中國無力以武力收復外蒙,且中日"二十一條"要求日益嚴重,不得不委曲求全,簽訂了《中俄蒙協約》,共22條。中國只保存了徒具虛名的宗主權。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