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
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作為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派出機構,在總行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在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三省的範圍內履行中央銀行職能。目前,分行下設1個營業管理部、2個省會城市中心支行、35個市(州)中心支行、222個縣(市)支行。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總行的有關政策規定。
(二)負責在轄區內貫徹執行中央銀行資金、存款準備金、再貼現、利率等有關貨幣信貸政策,監督管理金融市場。
(三)防範化解轄區及所在省(區、市)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地區金融穩定。
(四)分析、研究轄區及所在省(區、市)宏觀經濟[1]金融形勢,為總行的貨幣政策決策提供政策建議和依據。
(五)負責管理所在省(區、市)金融統計工作及信貸徵信業務,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六)管理所在省(區、市)貨幣發行、現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幣業務。
(七)管理所在省(區、市)人民銀行系統的會計財務、支付結算業務,負責對大額資金異常流動的監測。
(八)管理所在省(區、市)外匯、外債和國際收支業務。
(九)管理所在省(區、市)國庫業務、科技和安全保衛工作。
(十)依管理權限負責轄區人事、內審、黨群等工作。
(十一)承辦總(分)行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分內設機構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組織協調分行機關日常工作,組織行長辦公會、行務會及重要工作會議,承辦有關文秘、信息綜合、外事、信訪、保密、檔案、新聞報道等工作,督辦本行重要事項。負責組織分行黨委會,承辦黨委日常事務工作、督辦黨委重要事項。
法律事務處(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處)
負責審核有關規範性文件,開展法律調研;積極推進依法行政,加強執法監督;承擔分行法律顧問,出具法律意見;開展金融法律諮詢服務、相關金融法律事務和金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辦行政複議[2]和行政訴訟工作;做好民事案件管理工作,切實維護央行合法權益。
貨幣信貸管理處
負責湖北省的經濟金融監測分析、再貸款、再貼現、存款準備金、利率、信貸政策、金融市場監測及有關監管等貨幣信貸工作。
金融穩定處
監測、評估湖北省金融系統風險,研究實施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政策措施;管理中央銀行金融穩定資產和金融穩定類再貸款;參與金融體制改革,依據國家有關政策推進轄區金融體制改革工作;根據總行有關規定,參與有關風險的處理和其他涉及金融穩定的事項。
調查統計處
負責湖北省經濟金融信息的收集、統計和分析;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管理協調金融機構的統計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公布湖北省金融統計數據,向湖北省政府和各金融機構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會計財務處
負責湖北省人民銀行系統會計財務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辦湖北省人民銀行系統財務、基建、固定資產和集中採購管理工作。
支付結算處
負責湖北省支付清算系統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有關支付結算規則,制定有關支付清算、非現金支付工具、賬戶管理等制度辦法、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維護湖北省正常的支付清算和結算秩序;開展支付體系調研和創新,組織推廣非現金支付工具;組織湖北省人民銀行會計集中核算。
視頻
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教你如何讀懂宏觀經濟! ,搜狐,2020-09-05
- ↑ 什麼是行政複議?哪些情況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搜狐,2020-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