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音樂
中國傳統音樂 |
中國傳統音樂是指中國人運用本民族固有方法、採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創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態特徵的音樂,不僅包括在歷史上產生、流傳至今的古代作品,還包括當代作品。可見,傳統音樂包括「國樂」但不包括「新音樂」,但它們都是「中國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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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統音樂簡介:我們在許多民樂CD中都可看到「國樂」二字,這「國樂」指的是從古代流傳下來,在近代又有所發展的屬於「國粹」的音樂,可見「國樂」的創作時間指的是古代;
新音樂
指的是那些學習過西方音樂的人所寫的音樂,如學堂樂歌,可見新音樂的創作時間是在1840年鴉片戰爭之後。
中國音樂
則不僅指古代傳承下來的音樂,也指中國人按西方理論創作和改編的音樂。
中國傳統音樂
是指中國人運用本民族固有方法、採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創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態特徵的音樂,不僅包括在歷史上產生、流傳至今的古代作品,還包括當代作品。可見,傳統音樂包括「國樂」但不包括「新音樂」,但它們都是「中國音樂」。
傳統音樂是我國民族音樂中一個極為重要的組成部分,傳統音樂與新音樂的區別並不在於創作時間的先後,而是在於其表現形式及風格特徵。如二胡獨奏曲《二泉映月》、《漁舟唱晚》雖是近代音樂作品,但其表演形式屬中華民族所固有,所以也是傳統音樂。相反,學堂樂歌、鋼琴獨奏曲《牧童短笛》等因其音樂形態特徵借鑑了西方音樂,故不是傳統音樂。
傳統音樂的劃分最早見於中國音樂研究所編寫的《民族音樂概論》,分為五大類:歌曲、歌舞音樂、說唱音樂、戲曲和器樂,但大多院校在教學中把歌舞音樂併入民歌,於是就變成四大類:民歌、民族器樂、曲藝(即「說唱」)音樂、戲曲音樂。
實際上,「民族音樂」、「傳統音樂」和「民間音樂」又是三個不同的概念:「民族音樂」包括傳統音樂和新音樂;而「民間音樂」只是傳統音樂的一個類別。且我國的民族音樂是非常豐富的,除了民間音樂,還包括宮廷音樂、宗教音樂和文人音樂。
杜亞雄先生則將中國傳統音樂分類如下:民間音樂、文人音樂、宗教音樂、宮廷音樂;其中民間音樂包括民間歌曲、民間器樂、民間歌舞、戲曲音樂和說唱音樂;文人音樂包括古琴音樂、詩詞吟誦調、文人自度曲;宗教音樂包括佛教音樂、道教音樂、基督教音樂、伊期蘭教音樂、薩滿教及其它宗教音樂;宮廷音樂包括祭祀樂、朝會樂、導迎及巡幸樂、宴樂。
戲曲
戲曲「四大聲腔」
四聲腔,展輝煌,對戲曲,有影響;
崑山腔,經改良,藝術上,有開創。
弋陽腔,節奏強,加滾白,調高亢;
梆子腔,聲響亮,花苦音,巧用上。
皮黃腔,二合一,稱二黃,和西皮;
西皮腔,二黃抑,後發展,成京劇。
聲腔中以崑山腔、弋陽腔、梆子腔、皮黃腔為典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