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对台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对台工作计划、规划。
2.组织、指导、管理、协调省委、省政府各部门、中央机关驻我省单位和各省辖市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情况。
3.研究两岸关系发展和台湾岛内关系的变化;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我省有关涉台的政策、法规,统筹协调我省涉台法律事务。
4.按照中央台办的部署,管理协调我省与台湾的通邮、通航、通商事务;负责我省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工作和我省重大涉台事件的新闻发布。
5.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和我省与台湾的金融[1]、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
6.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成员
主任
练月琴:中共江苏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孙继兵:中共江苏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芮经忠:中共江苏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封志成:中共江苏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其他领导
吴伟荣:中共江苏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一级巡视员。
机构设置
根据工作职责,省委台办设9个职能处、机关党委、2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秘书处、机关党委(人事处)、调研处、宣传处、经济处、交流处、联络处、海外工作处、赴台管理处,省台商服务中心、省海峡两岸投资贸易咨询服务中心。
职能处室
1.秘书处。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文电、秘书、会议、来信来访、保密、通信等工作;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稿,了解和反映各地区、各部门对台工作情况;负责机关财务、房产、基本建设、物资设备、环境秩序管理;承担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与监督;负责档案、报刊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及离退休干部生活服务工作;负责台胞捐赠等工作。
2.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对台工作系统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
3.调研处。负责调查研究台湾岛内及两岸关系发展情况,提出分析报告和工作建议,指导并协调省和市县有关部门的对台调研工作。
4.宣传处。负责管理、协调全省对台新闻宣传工作;具体承办涉台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和涉台形势的宣传教育。
5.经济处。负责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台招商工作,统筹协调台商重大投资项目和对台大宗贸易及其他对台重要经贸活动;管理和协调我省与台湾的通邮、通航、通商事务;承担我省赴台经贸考察、与台湾科技合作的审核工作等;指导省内各台资企业协会的工作;协调常住我省台商的管理工作。
6.交流处。负责管理和协调我省与台湾学术、教育、卫生、文化、影视、出版、宗教、体育、赴台旅游等交流事宜。
7.联络处。负责开展和协调我省对台有关政党和团体等联络工作。
8.海外工作处。组织、邀请及接洽海外台胞、台商来苏考察,为其投资发展提供前期服务;负责海外台胞、台商的招商引资[2]工作;维护海外台胞、台商在我省的相关权益;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涉台工作中的有关事务。
9.赴台管理处。
直属事业单位
1.江苏省台商服务中心。提供涉台法律、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国台办、省台办交办的台商投诉,负责台商来信、来访及涉台维稳工作;开展台企经济状况调研,协助各地做好台胞子女入学、就医等服务工作;筹建台北经贸办事处。
2.江苏省海峡两岸投资贸易咨询服务中心。围绕促进海峡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宗旨,积极提供信息查询和咨询,搭建各种交流合作平台,为深化拓展苏台各领域交流提供相关服务。
省辖市台办
南京市委台办
苏州市委台办
无锡市委台办
常州市委台办
镇江市委台办
扬州市委台办
泰州市委台办
南通市委台办
盐城市委台办
淮安市委台办
宿迁市委台办
徐州市委台办
连云港市委台办
所获荣誉
2021年6月,江苏省委台办经济处党支部被确定为江苏省级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