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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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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中国医师协会二级分会,是依法成立的我国超声医师行业组织。中国超声医师协会于2007年3月在北京成立。中国超声医师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在实现医师队伍专业化管理方面迈出了一大步,使我国全体超声执业医师将以整个行业的形式出现在社会活动中,参与人民的日常生活。中国超声医师协会代表着全国超声执业医师的切身利益,是我国超声医师管理、教育、自律、维权和认证的合法组织。

目录

主要任务

坚持中国医师协会宗旨,根据中国医师协会的工作职能,制定本二级机构的工作任务。组织本行业的医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及相关法律、法规。实行本行业行业自律性管理,制定医师执业规范,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建立本行业医师考核体系,审查、认证医师执业资格,监督检查本行业医师的执业情况。依法维护本行业的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的合法权益。对本行业的医师进行医学终身教育,举办学习班,推广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加强国内外、行业内外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本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调查并了解本行业的医师队伍的现状、要求和愿望,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行业发展和医学科学发展的建议,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广大医师的积极性,表彰奖励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师。承接有关部门委托的咨询工作。指导各地方医师协会相关二级机构的活动。

组织结构

根据中国医师协会意见,参照其他分会组织构架,结合我国超声医师具体人员比例情况,本分会拟采用大委员制,具体构架如下: 1、聘请国内知名资深专家2名为超声医师分会名誉会长,宏观指导分会工作。

2、聘请国内外知名资深专家15-30名,组成顾问委员会,指导分会工作。

3、汇集全国中青年优秀专家,组成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委员会[2] (全委)。

4、在全国委员会委员中选举部分有代表性的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常委)。

5、在常委委员中,选举部分委员,作为会长和副会长。

6、由会长提名,从常委委员中推选1名委员作为总干事,总干事带领秘书贯彻落实分会的具体工作。根据分会发展情况,必要时建立专业秘书组。

7、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委员会。

委员职责

根据《中国医师协会二级机构管理规定》和《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工作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特制订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各级委员职责。

一、会长

1、主持、负责分会的全面工作

2、提出分会工作管理办法、工作计划的主要思路

3、代表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召集、主持常委执委会议、常委会议

5、督查常委执委、常委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6、听取副会长、总干事工作汇报

7、全面负责超声专科医师认证及基地资格评定工作

8、向常委会推荐常委执委候选人名单,提名推荐总干事、工作委员会主任名单,直接任命秘书。

二、副会长

1、协助会长具体分管和负责分会的部分工作

2、定期向会长汇报工作

三、常委

1、常委会是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组织的常设机构,决策、通过分会的重大工作事项

2、讨论、通过分会的工作管理办法、工作计划

3、讨论、通过下届分会的会长、副会长候选人名单

4、讨论、通过下届分会的各级委员名单

5、讨论、通过分会的其它重大事项

5、常委委员负责区域内分会的发展方向、发展策略

6、常委委员提交有助于分会发展的议案

7、常委委员完成会长、副会长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委员会

1、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的领导机构是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委员会。

2、分会委员会接受常委会报告有关分会的重大事项。

3、委员负责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和区域的分会工作,代表地方会员参加全国超声医师分会选举产生分会领导机构,接受全国超声医师分会的领导,协调全国范围内开展本专业医师的医学继续教育、业务培训、资格认证、维护医生权利等业务活动。

4、委员积极组织并参加地方医师协会的超声医师活动。

5、委员面向广大超声专业医师,介绍宣传超声医师分会,协助分会积极发展会员。

6、委员积极参与并组织会员和专科医师踊跃参与分会的年会、杂志和网站撰稿以及其它活动。

五、工作委员会

1、接受常委会的领导,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2、制订相对独立的工作管理办法,在常委会的监督下具体落实开展工作。

3、完成会长、常委会交给的其它任务。

六、名誉会长

宏观指导分会委员会的工作。

七、顾问委员会

1、指导和监督分会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2、指导和参加分会的各项活动。

八、总干事、秘书

1、总干事具体负责分会的日常工作,带领分会秘书起草有关文件。

2、总干事负责贯彻落实常委执委会议、常委会议和全委会议决策的工作事项。

3、总干事负责落实会长交给的其它事项。

4、在总干事领导下,分会秘书具体完成各项工作,并完成会长交给的其它事项。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