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林科院高原林業研究所計劃財務處
職責範圍
具體職責範圍如下:
1、組織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的政策法規,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以及國家統一的財經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規章制度,組織制定研究所財務管理[2]、資金管理、資產管理和會計工作的規章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編制單位年度部門預算和事業項目預算及申報,科學配置資金;加強經濟核算,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編報單位財務決算報表、基本建設決算報表、國有資產統計報表、政府採購統計報表、住房資金決算報表及各類財務統計報表,及時、準確反映全所的財務狀況,為所領導宏觀決策提供依據;
4、負責全所的科學事業費、基本建設費、專項經費、科研經費等資金的核算與管理,檢查、監督各項收支的使用和決算;
5、協助項目(課題)負責人編制項目(課題)立項申請經費預算,結題驗收決算、財務審核和審計。負責各類項目(課題)經費、專項經費的核算與管理,並在資金使用過程中進行財務監督管理;
6、負責全所銀行賬戶的管理、國有資產管理以及固定資產報廢的審核和報批,辦理固定資產政府採購和進口設備報批、納稅申報、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及稅務相關手續;
7、負責全所修繕購置專項資金項目的規劃、立項申報及執行情況申報,並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檢查驗收工作;
8、負責全所基本建設類項目資金的管理、年度預算、工程結算,協助基本建設項目的檢查驗收工作;
9、負責全所職工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的管理工作;
10、負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會計票據等會計資料的整理、登記、建檔和歸檔工作;
11、辦理社會勞動保障登記、社會勞動保障執法年檢、保險費交納等;
12、指導、檢查和監督基層試驗站資金管理工作;
13、承辦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參考文獻
- ↑ 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要點—國有資產占有單位那些經濟行為必須評估?,搜狐,2019-05-09
- ↑ 財務管理必須懂的10個財務知識 ,搜狐,202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