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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國郵政,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家主要從事郵政寄遞、郵政儲蓄業務的特大型中央企業,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公司[1]

中國郵政集團主要經營國內和國際郵件寄遞、報刊和圖書等出版物發行、郵票發行、郵政匯兌、機要通信、郵政金融、郵政速遞、郵政物流、電子商務和各類郵政代理業務。

目錄

歷史

郵政政企合一時期

1948年,華北人民政府批准組建華北人民政府交通部郵電總局,主管華北解放區郵政與電信事務。1949年,華北人民政府決定將電信職責劃出,調整組建華北人民政府交通部郵政總局。

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郵電部成立,同年12月郵電部召開全國郵政會議,對原中華民國郵政的事業與機構予以清算接收,組建中國人民郵政;12月27日,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成立郵政總局。

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成立,國務院設置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作為國務院郵電部門。1970年,經中央批准,撤銷郵電部,將郵電管理職責劃入交通部。交通部組建交通部郵政總局,主管全國郵政業務。1973年,國家恢復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

1994年3月1日,國務院批准郵電部機構改革方案,郵政總局由機關行政序列分離,成為專業核算的企業局。1995年10月4日,郵政總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獲得法人資格,企業名稱為「中國郵電郵政總局」,簡稱「中國郵政」。1998年,全國人大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撤銷郵電部。組建國家郵政局,作為信息產業部管理的國家局,撤銷中國郵電郵政總局。

中國郵政集團時期

2005年7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中國郵政「政企分開、郵儲分離、完善機制」的體制改革方案:組建新的國家郵政局,作為政府機構依法監管郵政市場,並協調郵政普遍服務與機要通信等特殊服務的實施;組建中國郵政集團公司,作為國有獨資企業經營各類郵政業務;成立由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控股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實現金融業務規範化經營;完善郵政普遍服務機制、特殊服務機制、安全保障機制和價格形成機制。2006年8月28日國務院以國函〔2006〕79號批覆,原則同意《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組建方案》和《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章程》,並指示「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在原郵政總局所屬的經營性資產和部分企事業單位基礎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組建,不設董事會,出資人職責暫由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為公司法定代表人。中國郵政集團註冊資金800億元人民幣,但實有國有資本數額待公司正式成立後,財政部進行資產評估和審計驗資後核定。

2006年11月27日,原國家郵政局在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131號辦公樓召開最後一屆全體機關幹部大會,宣布留任國家郵政局的具體人選;11月28日,重組後的國家郵政局舉行全體幹部大會。11月29日,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註冊登記,註冊號為1000001001822。同年12月31日,中國銀監會批准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控股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開業。2007年1月29日10時30分,國家郵政局和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揭牌儀式。當天稍後,國家郵政局在北京西直門辦公樓前,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在北京西便門辦公樓前,分別舉行掛牌儀式。3月20日(農曆二月初二)10時,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在北京總部大樓舉行成立暨掛牌儀式。

2015年4月,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所屬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對管理體制進行調整,由母子公司兩級法人體制改為總分公司一級法人體制[2]

2019年12月28日,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改制更名為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原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全部債權債務、現有的各種專業或特殊資質證照、無形資產等由改制後公司承繼。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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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