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China Financial Futures Exchange,缩写CFFEX) ,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 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
5家股东分别出资1亿元人民币,按照中国证监会前期任命,朱玉辰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首任总经理。上市品种由沪深300指数期货首发登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成立,对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目录
股指期货的合约条款及交易规则
合约乘数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300元;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乘数每点200;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乘数每点300。
一张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价值=股指期货指数点x某一特定的货币金额,这一既定的货币金额称为合约乘数。例如:IH2103,最新价是3775.2,那么一手IH2103的合约价值=3775.2*300=1132560,其中3775.2被叫做合约乘数。
股票指数点位越大,或合约乘数越大,股指期货合约的价值也就越大。
股指期货的规模是随着股指期货价格的变化而变化的
报价方式
股指期货合约以指数点报价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易指令分为市价指令、限价指令、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指令
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和最大下单数量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规定而变动
最小变动价位
每张合约的最小变动值为0.2*300=60元
报价变动的最小单位即最小变动价位,合约交易报价指数点必须是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
中证500股指期货和上证50股指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都是0.2点,但每张合约的最小变动值分别是40元(0.2*200)、60元(0.2*300)
合约月份
股指期货的合约月份是股指期货合约到期进行所在的月份
沪深300、上证50、中证300: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随后两个季月。
如沪深300合约是3月、4月、6月、9月
参考文献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沪深300指数期货的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牌基准价的±20%。上市首日有成交的,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中证500股指期货与上证50股指期货的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合约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衣交易日结算价的±20%。
以上三种股指期货合约都实行熔断机制,都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的沪深300指数作为基准指数,设置5%和7%两档熔断幅度。
保证金
合约交易保证金是指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时缴纳的用来保证履约的资金,一般占交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
沪深300指数期货所有的交易所保证金最初设定12%。目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已将沪深300指数期货所有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标准下调至8%。中证500股指期货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的保证金均为8%。[1]
持仓限额
沪深300指数期货的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者客户对某一合约单边持有的最大数量
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于开仓交易,其在某一合约单边持仓合计不得超过该客户的持仓限额。会员和客户的股指期货合约持仓限额由中金所出台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