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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救國團

中國青年救國團

圖片來自ltn

中國青年救國團,簡稱救國團,為中華民國社團法人組織。1952年成立的最初名為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隸屬於中華民國國防部總政治部,由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兼任團長,蔣經國為首位主任。

1969年脫離國防部,1989年向內政部臺北地方法院申請、登記為:「教育性、服務性與公益性之社團法人,服務對象主體是大專院校、高中職的學生。」2000年更名為中國青年救國團[1]。救國團的工作還包括接待遊客以及個人教育進修活動。

目錄

歷史

1950年4月27日,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二組總幹事李煥從旁協助輔導,各大學學生代表成立救國團的前身「中國青年反共抗俄聯合會」。

1952年,時任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有鑒於在大陸時期所創辦的三民主義青年團(簡稱三青團)的一些弊端。來到台灣以後,在「反共復國」的國策方針之下,要做好青年人在政治思想上的工作,防止共匪滲透。同年3月29日(中華民國青年節),蔣中正發表告全國同胞書,決定成立「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號召全國青年作第三次大結合,展開救國運動。其籌備責任由蔣經國來承擔。中華民國國防部總政治部奉令籌組救國團,8月1日在北投復興崗成立籌備處。10月31日,經行政院頒佈《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籌組原則》,青年反共救國團在台北市宣佈正式成立,蔣中正兼任團長,蔣經國任為首任主任,隸屬於國防部總政治部。設有兩名副主任,他們是胡軌鄧傳楷。總部設有秘書室,由李煥擔任主任秘書。

1969年12月23日,救國團與國防部總政治部解除隸屬關係[2]。1973年5月,蔣經國辭去救國團主任一職,由李煥繼任。這時期為帶有官方色彩的政治組織,透過辦理在週末假日、寒暑假期青(少)年國內外休閒、旅遊、留遊學等活動,融入大專院校、高中職的學生。

1989年1月27日,中華民國政府頒佈《非常時期人民團體組織法》,依法任何政治與社會團體皆須向政府登記,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遂於當年度8月28日,向內政部臺北地方法院申請、登記為「教育性、服務性與公益性之社團法人」。主要業務仍舊從事青年活動事務,如開設暑期才藝班、舉辦登山活動。政府並將各地區公有地以廉價租金租給救國團,供其經營各地青年活動中心等。

2000年10月25日,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2000年團員大會臨時會出席團員決議通過將團名更為「中國青年救國團」,並經內政部同意備查。

2017年9月,中國青年救國團新總部搬遷至台北市民權東路辦公大樓[3][4]

2018年8月,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公告中國青年救國團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5]

組織

直屬組織架構

  • 團員大會
    • 評議委員會
    • 團務指導委員會
      • 總團部
        • 秘書處
        • 服務處
        • 活動處
        • 終身教育處
        • 事業處
        • 財務處
        • 運動場館管理處
        • 諮商輔導處(張老師基金會)
        • 研究發展委員會
          • 縣市團務指導委員會
          • 青年活動中心
          • 學苑
          • 中國青年服務社
          • 中國青年旅行社

附屬及義工單位

  • 救國團之友聯誼會(縣市分會、海外分會)
  • 大專學校團務指導委員會
  • 中等學校團務委員會
  • 鄉鎮市區團務委員會
  • 工商青年社會服務隊
  • 真善美聯誼會

服務員組織

  • 救國團總團部活動處大專假期服務員:金假服
  • 救國團大專學生探索教育訓練員
  • 全國大專青年康樂輔導人員研習會:全大康服務員
  • 救國團中國青年服務社假期活動服務員:嚕啦啦
  • 北區大專社團服務中心服務員:北大服
  • 中區大專學生社團服務中心:貓頭鷹
  • 彰化縣假期活動服務隊:大角羊
  • 南投縣大專假期服務中心:象族
  • 南部大專服務員:紅烏鴉
  • 屏東縣團委會假期服務員:紅螞蟻
  • 花蓮假期服務員
  • 桃園服務員:路加
  • 宜蘭服務員:𠲍𠲍哃
  • 嘉義大專假期服務員:黑熊

所屬機構

青年活動中心

  • 北部地方:
  • 南投、嘉義:
    • 日月潭中心
    • 溪頭中心
    • 阿里山中心
  • 台南、高雄:
    • 曾文中心
    • 西子灣中心
  • 花東、屏東與離島:

山莊

  • 桃園:
    • 霞雲山莊
    • 巴陵山莊
  • 中橫沿線:
    • 觀雲山莊
  • 南橫沿線:

學苑、其他設施

  • 學苑:
    • 嘉義學苑
    • 花蓮學苑
  • 其他設施:
    • 霞雲探索學校
    • 傳習齋

相關組織

張老師

有鑑於在社會形態劇烈變遷中,青少年面臨諸多適應上的問題,救國團於1969年11月11日成立成立「臺北張老師中心」(Teacher Chang Youth Guidance Center),創設〈張老師專線〉[6],從事於青少年輔導服務。至1983年以前,已於台灣各地設立〈張老師〉青少年輔導中心。主要工作以函件服務、電話輔導、諮商晤談、社會工作:預防推廣、工廠輔導、青少年犯罪防治等為主,並實施輔導人員訓練。每年編印多種書刊,並發行《張老師月刊》。


參考文獻

  1. 「花了8年才去掉『反共』二個字」李鍾桂:救國團三個字已根生蒂固. [2017-09-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21). 
  2. 楊國文. 救國團總部占黃金地段志清大樓 今判應還國家. 台北: 自由時報. 2017-02-10 [2017-0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10) (Chinese (Taiwan)). 
  3. 「志清大樓」總部歸還國家 救國團搬遷新址 20170921 公視中晝新聞 公視新聞網. [2017-09-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24). 
  4. 救國團資產56.1億元 黨產會:全面凍結. 中央社. 2018-08-07 [2018-08-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08). 
  5. 107年8月7日黨產處字第107005號處分書
  6. 網路張老師成軍 滑世代 有救了. 人間福報. 2014-07-06 [2014-08-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