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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檔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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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檔案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檔案工作和地方史志及年鑑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檔案工作、檔案管理和地方志鑒的規章、制度、標準、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目錄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檔案工作和地方史志及年鑑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檔案工作、檔案管理和地方志鑒的規章、制度、標準、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對全市各級各類檔案館、各鎮區及市直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1]的檔案和史志工作實行監督指導和檢查,開展檔案業務和市情諮詢服務。

(三)組織開展檔案和地情宣傳、檔案科學技術研究、檔案科研成果和地方志鑒成果推廣應用、檔案學術交流活動。

(四)組織全市檔案專業教育培訓及地方志書和年鑑編纂人員的業務培訓,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檔案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

(五)集中統一管理各類歷史檔案資料和建國後各鎮區和市直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具有長久保存價值的各載體、各門類的檔案資料。

(六)負責收集徵集各鎮區及市直各有關單位各載體和各門類檔案資料、中山地方文獻資料及中山人的專着資料、孫中山文獻資料[2]和市地情基礎資料信息庫管理工作。

(七)開展檔案史料和地情研究,審核各部門專業志和各鎮區志稿,負責檔案史料和年鑑的編纂、審核、出版、發行等工作。

(八)對館藏的各載體、各門類檔案資料、地方文獻資料和中山地情資料進行科學管理,做好其整理、保管和鑑定工作。

(九)負責提供開放檔案和市地情資料利用,開展政府公開信息查詢服務、檔案展覽和陳列、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建設等工作。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監督指導科

檔案管理科

編研科

信息技術

地方志科

聲像檔案科。

相關資訊

中山市檔案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及中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山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通知》的要求,現公布中山市檔案局(以下簡稱市檔案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等六部分組成,內容涵蓋市檔案局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報告內容

2011年,市檔案局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結合我市檔案和地方志工作的實際情況,以公正、公平、便民為原則,積極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加強領導

我局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局整體工作進行部署,專門成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擔任組長,副局長、辦公室主任、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負責局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明確專人負責信息工作的採集、整理和公開,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完善制度

為規範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本局實際,制訂了《中山市檔案局關於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規則的通知》、《中山市檔案局關於印發依申請公開信息暫行管理辦法》、《中山市檔案局關於建立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等規章制度(試行)和工作流程圖,規範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加強學習培訓

結合公務員培訓,對局機關工作人員開展學習《條例》培訓,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感和自覺性。同時,我局定期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專題會議,對科室的信息公開工作做出點評,及時總結工作中的經驗教訓,查擺問題,制訂整改措施。

完善信息公開渠道

2011年市檔案局通過門戶網站、編發《中山檔案》、報刊專版、公告欄等多途徑進行了政府信息公開。市檔案局2011年編發《中山檔案》4期,檔案和地方志工作新聞報道實現常態化。

截止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諮詢、申請及答覆等各項工作得到了順利開展。

信息情況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局2011年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132條,其中全文電子化達100%。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2011年度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包括局館簡介、局館職能、局館領導、局館機構、館藏介紹、業務動態、檔案法規、檔案標準、監督指導、通知公告、檔案編研、檔案科研、全市檔案機構等方面的內容。中山檔案信息網2011年政府公開信息訪問量為379012次。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

市檔案局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宗。

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沒有與市檔案局有關的因政府信息公開產生的任何費用。

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沒有與市檔案局有關的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2011年,我局嚴格按照《條例》及市委、市政府的相關要求,對政府信息實行了及時、有效公開。但工作中還存在部分信息公開不及時、信息公開內容不健全等問題。為改善工作中的不足,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再上新台階,2012年我局將認真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繼續組織全局幹部職工認真學習《條例》及政府信息公開相關知識,進一步提高全體工作人員依法公開政府信息的意識和能力,做到對主動公開的信息及時公開,對依申請公開的信息及時錄入系統,並及時對申請人給予答覆,增強信息公開時效性。

二是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對公開內容不健全的信息進行補充完善;對於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在職責範圍內發布準確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三是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制。成立專門的政府信息發布協調組織或指派專人,負責與有關行政機關進行溝通、確認,保證行政機關發布的政府信息準確一致。

四是拓展新的信息公開平台。在繼續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豐富內容,加強功能,充分發揮本局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台作用基礎上,加強使用簡報、牆報、公告、宣傳欄等多種平台對政府信息進行公開,構建多樣化公開渠道。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