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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中華民國國防部

圖片來自idea-show

中華民國國防部中華民國軍事國防事務之最高主管機關,負責統轄中華民國國軍部隊。除了國防部本部之外,下轄參謀本部陸軍司令部海軍司令部空軍司令部憲兵指揮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全民防衛動員署政治作戰局主計局軍備局軍醫局等軍事機關/機構,以及所屬業務與學術單位[1]

並於部外設立行政法人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部是行政院下的所有部門裡唯一一個有設置副部長、及未設政務次長的部門。依照《國防法》的規定,中華民國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為三軍統帥,行使統帥權指揮軍隊,直接責成中華民國國防部部長,由部長命令參謀總長指揮執行之。

目錄

歷史

國防部前身,可追溯至1912年中華民國建國時,南京臨時政府中華民國陸軍部中華民國海軍部。1925年,國民政府成立,同時設置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為最高軍事機關。1928年10月,國民革命軍北伐勝利後,軍事委員會停止運作,所轄事務分別移交由行政院管轄的軍政部、海軍部、參謀本部軍事參議院訓練總監部辦理。

軍政部隸屬於行政院,1928年11月21日國民政府公布《軍政部組織條例》,轄總務廳、陸軍署、海軍署、航空署、軍需署兵工署,掌理全國陸軍、海軍、空軍行政事宜,監督指導各省區軍政事務。軍事參議院是國民政府最高軍事咨詢機關。不久,海軍署獨立為海軍部。

軍政部首任部長馮玉祥。1929年3月馮玉祥稱病呈請辭職,鹿鍾麟任軍政部政務次長、代理軍政部部務。1929年10月鹿鍾麟辭職,政務次長朱綬光代理部務。1930年3月何應欽任軍政部長,直至1945年。

1932年1月,為統一軍政系統,國民政府恢復軍事委員會,蔣中正為委員長兼參謀本部參謀總長。直到中國抗日戰爭結束。1933年底航空署改為航空委員會,直屬於軍事委員會。1935年重新頒布了軍政部組織法,軍政部隸屬於行政院,掌理全國陸軍行政事宜。轄總務廳、軍務司、交通司、軍法司、軍需署、兵工署。

1946年6月1日,撤銷軍事委員會及軍政部等組織,改組設立國防部,首任國防部部長白崇禧上將、參謀總長陳誠上將。當時由國防最高委員會行政命令國防部組織綱要》成立,國防部承國民政府主席之命,綜理軍令事宜,並承行政院院長之命,綜理軍政事宜。

行憲後分別於1947年、1954年送請立法院審議《國防部組織法》,但均以未能適應戡亂機宜為由退回;直至1970年立法院通過《國防部組織法》後,才完成法制化。2002年3月1日,《國防法》、《國防部組織法》新條文等國防二法施行後,正式確立以國防部為中心的國防一元化體制:全國國防組織分為國防部、參謀本部、軍事機關(即陸軍總司令部海軍總司令部空軍總司令部聯勤總司令部後備司令部憲兵司令部)等三大系統,參謀本部和各軍事機關直接向國防部部長負責,國防部本部並增設副部長(軍政及軍備各1名)以輔助部長。

1999年1月1日,國防部成立「國軍人才招募中心」。

2006年2月,國防部將各軍種總司令部改為「司令部」,總司令更名為「司令」。2008年11月1日,聯合後勤司令與後備司令的軍銜二級上將降編為中將。2010年3月1日,成立「國防智庫籌備處」,規劃成立國防部專屬智庫。[2]2013年元旦,國防部因應行政院組織改造實施組織調整,軍法司與法制司合併為國防部本部一級單位「法律事務司」;參謀總長非戰時降編為二級上將,戰時仍維持一級上將;聯合後勤司令部裁撤整編為「陸軍後勤指揮部」;後備司令部和憲兵司令部改為直屬國防部的「後備指揮部」、「憲兵指揮部」;總政治作戰局更名為「政治作戰局」。

2021年3月25日行政院會議通過組改法案,其中後備動員制度為統合、提升動員整訓及調度量將增設國防部防衛後備動員署。[3] 2021年6月9日,修正公布《國防部組織法》,新設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移編至全民防衛動員署,資通電軍指揮部改為直屬國防部。

2022年1月1日,全民防衛動員署成立。

部址沿革

中華民國國防部部址,最早可以追溯至南京市黃埔路2號。該地原為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校址,中國抗日戰爭後改為國防部本部所在地。中共建政後,先後為華東軍政大學解放軍南京軍事學院佔用,現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東部戰區總部機關所在地。

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部址設於臺北市博愛特區忠愛營區(日治時代臺灣軍司令部位址,今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當時在博愛特區另有貴陽大樓、博愛大樓等辦公廳舍。此時的國防部各單位長期散駐於臺北市內各地辦公,工作協調不便,亦不利戰時指揮管制。

1997年起,由於部分辦公處所老舊、空間狹小,國防部開始實施「博愛專案」,於臺北大直三軍大學舊址新建國防部大樓(國防部本部)以及空軍司令部新址。全區於2004年動工。

2012年10月5日,空軍司令部遷入新址大直「忠勇營區」啟用[4][5];位於臺北市仁愛路的空軍總司令部舊址(仁愛營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55號),先由空軍保修指揮部空軍儀隊使用,後由行政院接管,2014年11月10日被臺北市政府指定為市定古蹟

國防部本部大樓的部分,因原承包機電工程的榮電公司發生財務問題,後改由城安新科技接手,延後至2014年7月10日完工,同年12月8日正式遷入,同年12月27日完成落成啟用典禮。目前的本部位於大直「博愛營區」,與鄰近的海軍司令部空軍司令部圓山指揮所衡山指揮所等單位結合形成一個完整的國防指揮中心。

2014年12月8日,國防部部址從忠愛營區遷至博愛營區;同年12月27日,博愛營區落成啟用,忠愛營區原部址由後備指揮部國防安全研究院使用,博愛第一、第二與採購大樓移撥法務部

組織

部本部與直屬機構

  • 部長[6]特任,政務職文官)
    • 副部長(軍政、軍備各1名,特任官或二級上將
      • 常務次長(2名,簡任第14職等或中將
部本部單位
  • 戰略規劃司:司長室、戰略研析處、國防政策處、建軍規劃處、軍制編裝處
  • 資源規劃司:司長室、人力資源處、財物資源處、科技企劃處,兼辦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
  • 法律事務司:人權保障處、法律服務處、法規研審處、訴願權保處
  • 整合評估司:司長室、效益評估處、模式模擬處、國防淨評估處
  • 總督察長室
  • 國防採購室
  • 政務辦公室:政務綜合處、公共事務處、文書檔案處、總務管理處、史政編譯處
  • 人事室
  • 政風室
  • 主計室
常設性任務編組:
  • 法規會
  • 訴願審議會
  • 官兵權益保障會
  • 國家賠償事件處理會
  •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
  • 國防事務涉密審查會
  • 安全調查辦公室[7]
直屬機關(構)
  • 國防部發言人(軍事新聞處)
研究機構
直屬單位

參謀本部

軍事機關

負責執行軍隊指揮,軍事機關及其所屬部隊得編配參謀本部。

軍事機構

軍事法院

  • 戰區臨時法庭(戰時)
  • 作戰區臨時法庭(戰時)
  • 特定部隊臨時法庭(戰時)

其他

參考文獻

  1. 84年起免當兵 募兵經費何處籌?. [2012-0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7-19). 
  2. 國防消息 » 新聞稿 國防部
  3. 政院推組改新設數位發展部 最快2022年掛牌,中央通訊社,2021-03-25
  4. 空軍司令部遷大直忠勇營區 台灣英文新聞社 2012-10-06
  5. 空軍司令部遷大直忠勇營區 - 中央社 2012-10-06. [2012-1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1-14). 
  6. 國防部簡介. 中華民國國防部. [2018-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17) (Chinese (Taiwan)). 
  7. 軍備釋商機密不流向中共 國防部設置安全調查辦公室 聯合報,201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