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海洋委员会
海洋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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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员会(简称海委会)是中华民国有关海洋事务的最高主管机关,2018年4月28日成立;是第一个设立在南台湾的中央部会。
其负责国家总体海洋政策、海域安全、海岸管理、海洋保育及永续发展、海洋科技研究与海洋文教政策。
目录
历史
- 中华民国政府过去的海洋事务管理,分散在内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财政部关税总局、国防部(海军总司令部及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国家安全局、行政院农业委员会等单位,各单位透过警备总部(后期改为海岸巡防司令部)主导的行政院会报协调工作及情资,但仍因事权不一造成许多困扰。
- 2000年1月28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成立,海洋海岸巡防维护事项整合。
- 2010年2月3日,修正《行政院组织法》增设“海洋委员会”。
- 2015年6月16日,立法委员邱文彦等提案的海洋委员会组织四法(海洋委员会、海巡署、海洋保育署、国家海洋研究院)三读通过。7月1日,总统府公布制定《海洋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组织法。
- 2016年
- 1月8日,行政院发布命令《海洋委员会组织法》、《海洋委员会海巡署组织法》将于同年7月4日开始施行。[1]海洋委员会原预定2016年7月4日成立,将统合中华民国所有关于海洋、海岸的事务;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降编入海洋委员会改为海洋委员会海巡署,并新设海洋委员会海洋保育署与国家海洋研究院。[2][3]
- 3月21日,立法院通过临时提案,暂缓施行《海洋委员会组织法》。[4]
- 6月30日,行政院发布命令《海洋委员会组织法》、《海洋委员会海巡署组织法》暂缓施行。[5]
- 7月15日,立法委员再次提案修正《海洋委员会组织法》,拟将海洋委员会改为“海洋部”,并将渔业署纳入所属机关。
- 12月,55名跨党派立法委员连署提案,改设“海洋及渔业部”,并将航港、气象等机关也纳入。[6]
- 2017年8月17日,行政院宣布海洋委员会将于2018年4月在高雄市成立[7]。
- 2018年4月28日,“海洋委员会”正式成立。
组织
- 主任委员1人(特任)
业务单位
- 综合规划处:下设综合计画、情势研展、管考法规科
- 海洋资源处:下设海洋保育、海洋环境、海洋产业科
- 海域安全处:下设海洋权益、海事安全、海域执法科
- 科技文教处:下设海洋科技、海洋文化、海洋教育科
- 国际发展处:下设国际组织、国际合作、策略发展科
- 秘书室
- 人事处
- 政风处
- 主计处
- 资讯室
- 国会联络组(任务编组)
所属机关(构)
办公厅舍
会本部
北部办公室
参考文献
- ↑ 行政院105年01月08日院授发社字第1051300010号令:104年7月1日制定公布之“海洋委员会组织法”、“海洋委员会海巡署组织法”,自105年7月4日施行,政府公报资讯网,2015-1-11
- ↑ 朝野共识 海洋委员会下设海洋保育署 Template:Wayback,中央社,2015-5-6
- ↑ 立院三读设海洋委员会专责海洋事务 Template:Wayback,中央社,2015-6-16
- ↑ 立院通过临提 暂缓海洋委员会组织法 Template:Wayback,中央社,2016-3-21
- ↑ 行政院105年06月30日院授发社字第1051300821号令:废止本院105年1月8日院授发社字第1051300010号令有关“海洋委员会组织法”及“海洋委员会海巡署组织法”之施行日期,自即日生效,政府公报资讯网,2016-7-4
- ↑ 捍卫海权 立委倡设海洋及渔业部. 自由时报. 2016-12-19 [2016-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25).
- ↑ 政院明年4月成立“海洋委员会” 海巡署将纳入 自由时报,2017-8-17
- ↑ 海洋委员会编制表.
- ↑ 自由时报电子报. 海委会 落脚高软园区 - 政治. 自由时报电子报. 2018-03-12 [2021-0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6) (Chinese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