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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公约组织

中部公约组织 (英文:Central Treaty Organization,简称CENTO),又名中东条约组织,成立于1955年,由巴格达公约演变而来,组织成员国为亚洲的伊拉克土耳其巴基斯坦。该组织为亚洲中东地区的跨国区域性安全组织,组织以军事合作为主。1955年2月24日巴格达公约于伊拉克首都巴格达签订,同年4月15日生效。总部设于伊拉克首都巴格达。1959年3月,成员国之一伊拉克退出巴格达公约,组织总部亦从原来巴格达迁至土耳其安卡拉,改称为中部公约组织,同时并接纳美国为观察国。1979年,主要成员国之一的伊朗发生政变,该组织也随即瓦解。

中部公约组织
会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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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1953年起,美国分别同土耳其、伊拉克、伊朗等国先后缔结双边军事协定。1955年2月24日,伊拉克和土耳其在巴格达签订《互助合作公约》,即《巴格达公约》。1955年7月1日,巴基斯坦宣布土巴条约并入巴格达公约,9月23日正式参加了这个条约,1955年10月当时由亲美的萨依蒂将军领导的伊朗政府,也宣布加入巴格达公约。[1]

1955年11月,所有成员国齐集巴格达,宣布巴格达条约组织正式建立;组成了部长理事会和军事、经济、反颠覆、联络等委员会;决定将总部设在巴格达,由一位秘书长领导,常设秘书处,以主持日常工作;伊拉克奥尼·哈利迪当选为首任秘书长。美国没有正式加入,以“观察员”身份列席巴格达条约组织的会议。

1959年3月,成员国之一伊拉克退出巴格达公约,组织总部亦从原来巴格达迁至土耳其安卡拉,改称为中部公约组织

国际看法

英国,希望巴格达条约能“成长为中东的一个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苏联对此公约表达批评,认为不应将中东国家加入类似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一般的军事组织,认为美英两国借此进入中东地区。[2]

在苏联发表申明后,埃及的舆论普遍支持,反对公约的签署。[2]

中国对当时伊朗加入表示遗憾,并认为伊朗有可能因此失去国家主权。[1]

中部公约组织成员国

成员国及观察员国 所属地位 政治体制
🇮🇶伊拉克王国 成员国 君主立宪制
🇹🇷土耳其 成员国 议会共和制
🇮🇷伊朗 成员国 君主立宪制
🇵🇰巴基斯坦 成员国 伊斯兰共和国
🇬🇧英国 观察员国 君主立宪制
🇺🇸美国 观察员国 联邦制


参考资料

  1. 1.0 1.1 林宗宪,《中共与伊朗关系之研究-1979年至2008年》(台北:致知,2014年2月),P124。
  2. 2.0 2.1 何凤山,《外交生涯西十年》(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0年),P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