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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產品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專有術語。

漢字,中國古人智慧的結晶[1]。千百年間,它經歷了「甲金篆隸草楷行」的發展[2]。從記錄的工具到藝術的載體,它的身上,傾注了無數先人的心血。

目錄

名詞解釋

中間產品,是指在一種產品從初級產品加工到提供最終消費經過一系列生產過程中沒有成為最終產品之前處於加工過程的產品的統稱。如棉花是初級產品,投入生產過程後得到的棉紗、坯布、色布及裁剪的服裝面料等都是中間產品。

中間產品的說明

中間產品的多少,主要取決於工業生產規模和產品生產周期。工業生產規模越大,產品生產周期越長,中間產品越多。在國民經濟投入一產出表中,中間產品由各部門屬於生產性消費的勞動對象構成,某一部門的中間產品等於該部門的總產品扣除其最終產品的餘額。它是安排國民經濟計劃和各種產品生產,使各部門間保持合理比例關係的重要依據。因中間產品占用大量物資和資金,又不能直接滿足最終消費需要,一般要求儘可能降低其在整個社會產品中的比重。

中間產品和最終產品的比較

最終產品是「中間產品」的對稱,是一定時期內生產的而在同期內不再加工、可供最終消費和使用的產品。它是從國民經濟投入產出平衡的角度考察經濟工作成果的重要指標,也是計算國民生產總值的基礎。

區分最終產品和中間產品,主要是為了避免重複計算。但在實際生產和生活中,許多產品既可以是最終產品,也可以是中間產品。中間產品可以認為是一種原材料產品,是用於生產最終產品用的,也就是說本年度內它生產出來後還要在該年度繼續加工生產;如果它被擺到貨價上直接銷售,被消費者購買並直接用了,那另當別論,是特殊情況,計入總值,否則不能計入。

術語解釋

中間產品,是指在一種產品從初級產品加工到提供最終消費經過一系列生產過程中沒有成為最終產品之前處於加工過程的產品的統稱。

最終消費指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對於貨物和服務的全部最終消費支出,也就是常住單位為滿足物質、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要,從本國經濟領土和國外購買的貨物和服務的支出。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