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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吳媽」辯護

為「吳媽」辯護,近讀《說吳媽 》一文(見《光明日報》1986年3月23日 東風 副刊),文章對《阿Q正傳》里吳媽其人頗多揶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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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近讀《說「吳媽」 》一文(見《光明日報》1986年3月23日 「東風」 副刊),文章對《阿Q正傳》里吳媽其人頗多揶揄。作者認為,由於「愚昧」 或「某種傳統觀念在作怪」 ,吳媽「忘記 了她與阿Q是同類」 ,甚至「成了 阿Q的 『敵人』 」。說明這個論點的論據是: 吳媽拒絕了阿Q的求愛,還向趙太爺打「小報告」 ,結果不僅使阿Q當即遭到趙太爺、假洋鬼子之流的痛打,而且「為阿Q的走向死亡,推了一把力,不管這力是多么小」 。由此得出結論說: 「這是吳媽的悲劇! 」

魯迅在《俄譯本 「阿Q正傳」 序》里說過: 「看人生是因作者而不同,看作品又因讀者而不同」 。或許正是這個緣故,我倒覺得,《阿Q正傳》里的吳媽,未必如前文說的那麼令人討嫌。抱着切磋琢磨的態度,我想於此為吳媽一辯。

阿Q求愛被吳媽拒絕,這是千真萬確的。但說吳媽向趙太爺打了 「小報告」 ,似乎與事實不合。《阿Q正傳》里寫得明白。當阿Q突然跪倒向吳媽求愛時,「一剎時中很寂然」 ,接着是吳媽的一聲 「阿呀」,之後她就「大叫着往外跑,且跑且嚷,似乎後來帶哭了」 。可見,問題一經發生,吳媽便呼天搶地,驚動四圍,不由得把事情公開了,並非打什麼「小報告」。若據「小報告」一說再加引申,斷言阿Q的罪狀里有一條「亂搞男女關係」,要吳媽為阿Q的死承擔責任(雖然很小),那就更是冤哉枉也。因為,照魯迅的描寫來考究,阿Q的死因就是「造反」,並無片言隻字說到所謂男女之情,這是不好靠猜測來認定的。

吳媽是趙府的女傭,阿Q是趙府的僱工,二者屬於「同類」,想來彼此是知道的。他倆能用舂米煮飯的機會在灶間隨便談閒天,阿Q敢於也樂於向吳媽求愛,即證明了這一點。然而不要忘記,阿Q是那個時代的阿Q,吳媽也是那個時代的吳媽,這就使本屬「同類」的他們,在心靈上有所通又有所不通。譬如,阿Q為饑寒困頓所迫,後來終於神往於革命,一心想投奔「革命黨」;吳媽卻不曾有過這樣的覺悟。又如,阿Q有勇氣衝破「男女之大防」的禁錮,坦誠到過於魯直地向吳媽表示愛情;吳媽則為此而驚恐萬狀,把這件事看得極為嚴重。如此等等。

自然,倘若為阿Q着想,吳媽即使不同意他的要求,亦當注意保密,最好不要張揚。可惜,此乃強人之難,是吳媽做不到的。我想,對於這個辛亥時期寄人籬下的鄉間寡婦說來,這裡確有「某種傳統觀念在作怪」,大概還可能有怕傷「風化」而失掉飯碗的顧忌吧。受傳統觀念的影響也好,慮及生計問題也好,吳媽的一言一動,都是合乎情理的,別樣的種種設想,反倒不符合生活的真實。這就說明,吳媽是一個被壓迫被奴役、掙扎在社會底層的小人物,其悲苦境遇和精神創傷,都是不合理的社會制度強加給她的。明乎此,我們就應該把憤怒的譴責集中指向戕害吳媽的吃人的舊社會,而把同情給予這個卑微而不幸的女人,就象我們同情阿Q一樣。

《說「吳媽」》一文中還說,吳媽嫁給阿Q,其實很好,阿Q造反若有所獲,必定不會虧待吳媽,而會使她成為「造反的受益者」。這些推論固然也算一種看法,但阿Q的造反畢竟沒有成功。我們姑且假設阿Q造反成功了,他還會不會喜歡吳媽呢?這恐怕也武斷不得。《阿Q正傳》 里有「革命」 一章,生動地描述了阿Q對於革命成功的美妙憧憬,其中就有一句值得注意的涉及吳媽的話——「可惜腳太大」 。以現今勞動者的審美觀點看,大腳當然比小腳好,而阿Q當時的意見卻偏偏相反。小說中這個不大為人理會的細節,藝術地表現了阿Q之所以為阿Q的社會歷史原 因,這同樣是無法隨意去改變的。

阿Q式的造反儘管失敗了,他的革命要求確實代表了 吳媽的利益。吳媽不愛阿Q雖然同造反無關,但她並非 「反對革命」 ,實際是對革命不理解。而要說對革命的近乎正確的理解,阿Q自己也差得遠,於是就難免要「大團圓」 。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阿Q正傳》深刻地揭示了辛亥革命的軟弱和不徹底性,使人振聾發聵,靈魂為之顫慄。這是時代的悲劇,也是阿Q們吳媽們共同悲劇的根由所在。不從《 阿Q正傳》廣闊而深邃的時代背景上認識其中的人物,說吳媽是「造反的受益者反對造反」 ,這就是一種不很妥當的評論了。

我完全理解,《說「吳媽」》是一篇隨筆雜感式的文字,其立意主要不在分析《阿Q正傳》的文學形象,而是着眼現實,借題生髮,企望助力於正在進行的改革大業。作者的這個初衷,當然是好的。但問題在於,文章對吳媽的評論欠準確,它的說服力就不能不因此而減弱。雜文也是一種創作,可以誇張,可以想象,甚至允許給舊典以新解。然而,對於名著如《阿Q正傳》里的人物表示臧否,還是要注意把握原作的基本精神; 如果帶上主觀隨意性,就可能影響立論的科學性。《說「吳媽」 》一文的缺憾,大概就發生在這裡。至於說到當前的現實,應該承認,生活中確實存在改革的受益者不理解改革以至非議改革的現象。不過我以為,對於這種現象,也要作具體分析,不宜一概視之為 「反對改革」 。要促使這些人轉變,離不開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但最終還取決於改革的實踐。魯迅不就說過,「冷笑家的贊成,是在改革見了成效之後」麼? !

(1986年4月27日《光明日報》)

賞析

《為「吳媽」辯護》,是一篇頗具說服力的駁論。駁論的寫法有多種多樣,本文採用的是逐一分析對方論據的不能成立,最後證明其論點不正確的釜底抽薪法。但是這篇辯詞的立意不完全是、甚至主要不是為了證明吳媽的無罪,而在於通過對吳媽這個文學形象的分析,發出「借題生髮」要科學的呼籲。借題生髮是常用的雜文寫作方法。「生髮」的目的是着眼現實,批評時弊。但是搞不好也很容易牽強附會、主觀隨意。這是很值得我們警惕的。

寫文章應忌片面性。可是要真正做到這一點也不是輕而易舉的事情。尤其是在寫駁論的時候,為了駁倒對方,往往會攻其一點,不及其餘。結果不僅不能令人信服,還會授人以柄。本文在防止片面性上是成功的。文章在指出《說「吳媽」》一文缺憾的同時,又很客觀地分析了發生問題的原因,可見其待人的誠懇,論事的公正。[1]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