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財富基金
「主權基金」又稱「主權財富基金」,英文為「sovereign wealth fund」,大多由龐大外匯存底國家或石油出口國家,由政府成立專門投資機構,在全球尋求投資標的,擴大外匯收益或達財政平準目的。中國、新加坡、科威特、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國家的主權基金規模相當龐大。[1]
主權財富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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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財富基金的資金來源包括三類: 外匯儲備盈餘,主要以亞洲地區中國、新加坡、馬來西亞、韓國、台灣、香港等六個主要國家為代表;自然資源出口的外匯盈餘,包括石油、天然氣、銅和鑽石等自然資源的外貿盈餘,主要以中東、拉美地區國家為代表;依靠國際援助基金,以烏干達的貧困援助基金為代表。 近年來,主權財富基金數量快速增長,設立主權財富基金的國家,包括一些已開發國家和資源豐富國家,也包括一些新興市場國家和資源貧乏國家。主權財富基金資產規模急劇膨脹,至2006年底,全球主權財富基金管理的資產累計已達到約1.5萬億至2.5萬億美元。同時,其資產分佈不再集中於G8定息債券類工具,而是著眼於包括股票和其他風險性資產在內的全球性多元化資產組合,甚至擴展到了外國房地產、私人股權投資、商品期貨、對沖基金等非傳統類投資類別。主權財富基金已成為國際金融市場一個日益活躍且重要的參與者, 市場影響力也不斷增強。[2]
主權財富基金與官方外匯儲備皆為國家所擁有,同屬廣義的國家主權財富,來源也頗相似。但依然有其區別:官方外匯儲備反映在央行資產負債平衡表中,後者則在央行資產負債平衡表以外,有獨立的平衡表和相應的其他財務報表。官方外匯儲備資產的運作及其變化與一國國際收支和匯率政策密切相關,而主權財富基金一般與一國國際收支和匯率政策沒有必然的、直接的聯繫。官方外匯儲備資產的變化產生貨幣政策效應,即其他條件不變,央行外匯儲備資產的增加或減少將通過貨幣基礎變化引起一國貨幣供應量增加或減少。而主權財富基金的變化通常不具有貨幣效應。各國央行在外匯儲備管理上通常採取保守謹慎的態度,追求最大流動性與最大安全性,而主權財富基金通常實行積極管理,可以犧牲一定的流動性,承擔更大的投資風險,以實現投資回報最大化目標。
近來國際上的發展趨勢是把在滿足國際流動性與支付能力之上的超額外匯儲備資產,從央行資產負債平衡表分離出來,成立專門的政府投資機構,即主權財富基金,或委託其他協力廠商專業化投資機構進行管理,只追求投資回報率,而與匯率或貨幣政策「脫鉤」。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是這一模式的先驅,中國2007年成立的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是此模式最新也最重要的案例之一。無論怎樣,主權財富管理正逐漸從傳統的以規避風險為目的的流動性管理模式向更加多元化和具有更強風險承受能力的資產管理模式轉變。
主權財富基金本質上應該是專業化的商業機構,成功的主權財富基金如阿聯阿布達比投資局、新加坡GIC、挪威政府養老基金等,都仿效了企業界的組織形式,避免仿襲照搬政府行政機關的架構,尤其是突出董事會與專業投資委員會的核心決策職能與自主權,講究組織上的精簡與決策的效率。
主權財富基金的積極管理主要考慮資產的長期收益,並不過分關注短期波動,但其投資組合的資產配置、貨幣構成、風險控制等都有嚴格要求。主權財富基金的投資策略主要是指投資組合按照資產種類、貨幣、國別、行業、風險承受水準所進行的策略性進行配置。
近年來,各國主權財富基金投資策略都在動態變化中,但其變化趨勢是逐步從傳統的對外國政府債券(參見各國外債列表)投資擴張到對股票或股權投資,再到房地產投資等。主權財富基金的積極管理,在追求較高回報的同時也伴隨著較高的風險。因此,主權財富管理必須規避不適當的風險,尋求高回報和高風險之間的最優平衡。有效的風險控制,不僅可以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水準,也可使投資組合將潛在回報最大化。大多數主權財富基金在控制風險方面具有三點共同特徵:公司高管層直接介入風險控制;強調多元化投資組合,降低不同投資戰略之間的風險相關性;注重運用現代風險計量技術進行資產配置和風險評估。
主權財富基金的風險
在主權財富基金日趨活躍的同時,它們也面臨一些極大的風險與挑戰,包括特殊的價格風險、市場風險與政治風險。首先,主權財富基金與一般投資基金的一個重要區別是"樹大招風",其一舉一動都會格外引人註目,很難在市場上維持匿名性與私密性。市場一旦獲知某主權財富基金有意投資某資產或證券,該資產的價格就會上漲,從而增加主權財富基金的投資成本。其次,主權財富基金的投資大部分分佈在其他國家,因其敏感的政府背景,往往會引起東道國各方面的猜疑、無形的阻力甚至公開的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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