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九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根据《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字〔2010〕16号),保留九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目录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党委、政府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和老市委大院、行署大院及其他生活区安全保卫、消防、卫生,绿化美化、水电管理;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幼儿园管理;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的管理。
(三)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相关固定资产、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与经营。
(四)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购置和更新报废的申报审核等有关工作。
(五)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与管理。
(六)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2];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
(七)协助做好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人事劳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预算经费的管理;负责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和开支计划;负责审核各种经费报销的凭证和报帐;负责工资和津补贴发放及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房改资金管理工作。
(三)会议保障科
负责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大型会议的后勤保障;负责局机关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四)公共事务科
负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区的卫生保洁、绿化美化、亮化和水电气管理工作。
(五)房产管理科
负责市委、市政府所属房地产管理及设施的日常维护,负责办理房地产证件变更手续;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与管理。
(六)安全保卫科
负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区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负责工作人员通行证及车辆通行证的发放,更换、核对工作;负责监控设备的管理、操作;负责与武警值勤人员的联系与协调。
(七)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定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助做好全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
(八)车辆管理科
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购置和更新报废的申报审核;负责局机关内部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保障。
(九)大院管理科
负责老市委大院、行署大院等生活区的管理;负责市委、市政府经营性资产的管理;负责老市委大院和行署大院及其他生活区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幼儿园的管理;负责市委、市政府食堂的管理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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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九江市人民政府机构,九江市人民政府
- ↑ 【公共机构节能】节约能源做得好,省钱省能又环保,搜狐,2018-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