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垄断
买方垄断(Monopsony)指只有一个买者而卖者很多的市场类型。在这种情况下,买者就具有了垄断性,如果买方垄断者希望通过在这个市场上购买产品而使其利益最大化,那么,他将购买较少的数量, 并因此付出较低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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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势力”指买方和卖方影响价格的能力
既然能够影响价格,那这就说明买卖双方所处的不再是完全竞争市场,因为完全竞争市场中,个体无法对市场价格产生影响。
相比于完全竞争,(卖方)垄断与卖方垄断是完全相反的概念。“垄断”指市场中只有一个或几个卖方,而存在很多买方;或一个或几个买方而有很多卖方。垄断的买卖双方都能对价格产生影响。
(一)卖方垄断
对于(卖方)垄断者来说,卖方市场中只有它一家,所以垄断者面对的是市场需求曲线,而非像完全竞争市场中那样,厂商和市场面对不同的市场需求曲线。这条市场需求曲线反映的,是垄断者能得到的价格,与在不同价格下提供的产量。
若市场中只有一家生产者,而有很对消费者,那么当需求量超过一家厂商的供给量时,该厂商便具有了垄断势力,就有能力控制价格了。[1]
买方垄断和卖房垄断的区别
买方垄断:价格主要决定于买方。货源很足,消费者消费不掉。导致了卖方降价,,但产品质量并没有提高,也不利于厂家回笼资金继续发展产品。 卖方垄断:价格主要决定于卖方。可以随便调价格。这样的话,消费者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因为花的钱多了,但实际消费的并没有提高。
具体概念
买方垄断(monopsony)指只有一个买者而卖者很多的市场类型。在这种情况下,买者就具有了垄断性,如果买方垄断者希望通过在这个市场上购买产品而使其利益最大化,那么,他将购买较少的数量, 并因此付出较低的价格。
卖方垄断力是指厂商影响价格的能力,即厂商具有的市场势力。
买方垄断力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
卖方的供给弹性:在竞争性市场上,价格和边际价值是相等的,但一个有买方垄断力的买方能以低于边际价值的价格购进商品。价格低于边际价值的程度取决于买方所面临的供给曲线的弹性。如果市场上仅有一个买方——纯粹的买方垄断者——他的买方垄断力将完全取决于市场供给的弹性,供给线弹性越小,买方垄断力越强。[2]
许多市场中不止一买方,买方数量也是决定买方垄断力的重要因素:当存在几个寡头买方时,没有一个单一买方能够完全控制价格。这样,每个买方面对的将是一条有相当弹性的供给曲线,买方垄断力受到削弱。然而当买方数量受到限制时,买方垄断力的潜力也在增长。
在买方垄断的市场结构中,买方的行为目标是影响价格的一个关键因素:以粮食企业为例,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的行为目标是多重的,并不以“利润最大化”为惟一目标,当时的企业既不能自主经营,也无须自负盈亏,企业虽是垄断买方,但控制价格的买方垄断力并不强。
然而改革后,在市场经济时期,实行政企分开,使所有国有粮食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不再承担粮食行政管理的职能,同时规定了各地偿还粮食挂账的期限。然而现有政策要求国有粮食企业以保护价敞开收购,既以社会利益为重,又让其实现利润,承担偿还债务的任务,这在理论上是难以做到的。这种“高”要求的结果,迫使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目标去实现。由于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债务是硬性指标,大多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都以盈利作为首选目标。在供过于求的粮食市场上,拥有垄断经营权的粮食企业在交易中具有绝对优势,为了多盈利必然出现压级压价现象
总之,改革后,垄断买方的行为目标由原先的“多元化”转变“利润最大化”,这一关键性变化使粮食收储企业开始充分利用自己的买方垄断力来控制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