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定国
于定国,于定国(前111—前40)西汉丞相。字曼倩。东海郯县(今山东郯城西南)人。少时随父学法。为狱吏、郡决曹。宣帝时,任廷尉。为人谦恭,能决疑平法,被时人所称赞。后为丞相,封西平侯。 于定国(前111—前40年),字曼倩,系于公之子,西汉时东海郯(今山东郯城县)人。汉昭帝时为御史中丞,汉宣帝时为光禄大夫平尚书事,数年后擢升廷尉,直至官居丞相,封西平侯。 决狱断案,执法公正,量刑得当,时有“于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为不冤”的赞誉。汉宣帝甘露二年(前52年),于定国任御史大夫,次年任丞相,封西平侯。永光元年(前43年),因病辞官,汉元帝赐安车驷马还乡,72岁病卒,谥“安侯”。
于定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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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定国 | |
原文名 | Dingguo Guo |
出生 |
公元前111年 中国山东 |
逝世 | 公元前 前40年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西汉丞相 |
目录
人物生平
于定国父。为狱吏,决狱平,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郡中为之生立祠,号曰于公祠。东海有孝妇。少寡,亡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姑谓邻人曰:“孝妇事吾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久累彼。奈何?”遂自经死。姑女告妇杀母。捕孝妇验治。诬服具狱。上府。于公争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狱哭于府上,因辞疾去。太守竟论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卜筮其故。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强断之,咎党在是乎?”于是太守杀牛自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大雨,岁孰。郡中以此大敬重于公。
人物经历
始,定国父于公,其门闾坏。共治之。公曰。少高大门闾。令驷马高盖车。我治狱多阴德。子孙必有兴者。子定国为廷尉。加审慎之心。朝廷称之曰。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为不冤。后为丞相。七十余薨。谥安侯。子永。以孝闻。仕至御史大夫。封侯传世云。(颜光衷曰。高门待封。似觉浅薄。然为劝善者之铁证。则公之此言。教化后世。其利正溥也。)(于定国传)
个人成就
后来宣帝任用于定国为丞相封西平侯,享年七十余岁善终,追封为安侯,其子于永,以孝传闻于当世,官至御史大夫,数代封侯传诵于世。
拜将封侯
于定国身居高位,但为人谦虚好学。任廷尉后,坚持拜师学《春秋》,常常手捧经史,“北面备弟子礼”。对有真才实学的人,不分高贵卑贱,即“徒步往过,”也“皆与钧礼”这是难能可贵的。 汉宣帝甘露二年(公元前52年),于定国做了御史大夫,位列三公。次年丞相黄霸死,于定国当了丞相,封西平侯。汉宣帝死后,太子刘爽即位,是为元帝,对于定国十分敬重。在处理国家政务中,于定国表现了较好的“民主”作风,“率常丞相议可”,他和御史大夫陈万年并位八年,“议论无所拂”,因而国家也较为安定。永光元年(公元前43年),于定国感到自己年事已高,体弱多病,适逢灾异,春霜夏寒,日青无光。于定国即以病辞官。汉元帝赐予安车驷马、黄金60斤还乡,72岁病卒,被谥曰“安侯”。 于定国之子于永,以父任为侍中中郎将,汉成帝阳朔三年(公元前22年)任御史大夫,位列三公。次年,成帝想拜他为丞相,可正巧在这时候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