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
于成龙(1617年-1684年),字北溟,号于山,清代山西永甯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朝著名大臣,被誉为“天下廉吏第一”,一生三次被举“卓异”,因其政绩卓越、作风廉洁而深受康熙帝与百姓的喜爱。
于成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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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明万历四十五年 1617年9月26日 山西永宁州 |
逝世 |
清康熙二十三年 1684年5月31日 (66岁) |
籍贯 | 山西永宁州 |
目录
生平简介
考场考官公然行贿受贿,徇私舞弊;于成龙在考卷上痛陈时弊,直抒胸臆
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于成龙参加乡试,省城太原考场考官公然行贿受贿,徇私舞弊。于成龙在考卷上痛陈时弊,直抒胸臆。结果正榜无名,勉强考取了个副榜贡生。副榜贡生相当于备取生,不算中举,但可以直接参加会试。会试之后,于成龙以父亲年老为借口,辞去做官的机会,回到来堡村。[1]顺治四年(1647年)至顺治八年(1651年),于成龙到太原崇善寺开办的学校学习了4年,但顺治八年(1651年)的乡试中,于成龙又落榜了,这年他已经35岁了。
兄长病故,父亲年老多病,为了养家糊口,无工夫参加科举考试
顺治十一年(1654年),于成龙兄长于化龙病故,三子于廷元出生,全家生活的担子落在他的肩上。父亲于时煌年老多病,要人侍候汤药;继母李氏虽健,也已暮年。长子、次子上学,全家开支很大,家资因此受窘。于成龙为了养家糊口,供子上学,整日忙于家务,再无工夫参加科举考试了。 顺治十五年(1658年),父亲病故。
怀著“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负
顺治十八年(1661年),已44岁的于成龙,不顾亲朋的阻拦,抛妻别子,怀著“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负,接受清廷委任,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为县令。罗城新隶于清统治下不到两年,由于局势未稳,两任知县一死一逃。于成龙到罗城时,这里遍地荒草,城内只有居民六家,茅屋数间,县衙也只是三间破茅房。他只得寄居于关帝庙中。在困境中,同来的五名仆从不久或死或逃,而他以坚强的意志,扶病理事,迈开仕宦生涯的第一步。
在罗城采取“治乱世,用重典”的方法,百姓安居乐业,再次被举“卓异”
于成龙在罗城采取“治乱世,用重典”的方法,他动员百姓建筑房屋,召回外散的人口居住﹔公正解决瑶僮(壮)族人之间的冤仇,建立乡勇,使“盗皆屏迹”﹔他创设学官,教化百姓礼仪,有能读书应试者,免其徭役。“民得安居,尽力于耕稼之事。” 在罗城为官三年之间,就使罗城摆脱混乱,得到治理,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于成龙的突出治行受到两广布政使金光祖的重视,罗城被评为全省治理的榜样。 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被两广总督金光祖举荐为广西省唯一“卓异”,[1][2],并升任四川合州(今重庆合川区)知州。
以“招抚百姓为急务”
于成龙赴川之时,战乱刚休,合州人口锐减为全国最少。当时合州剩下的百姓只有一百多人,可是赋税和劳役却很繁重。于成龙以“招抚百姓为急务”,首先严禁官吏勒索百姓,再招揽百姓开垦荒地,向农民借出种子和耕牛,使百姓有地种有农具使用。消息传开,流民“远近悦赴”,合州人口大增,“月户增至千 ”,一个月由一百户增长到一千户 。 [1]。 康熙八年(1669年),于成龙被擢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当时黄州治安问题严重,影响地方安定和居民生活。为了了解盗情,他多次微服访查,了解情况后,将地方上的盗贼一举抓获,对待案犯,于成龙主张慎刑,以教育为主,采取“宽严并治”和“以盗治盗”的方法,成效明显[3]。由于在黄州府同知任上的突出政绩,于成龙又深为湖广巡抚张朝珍器重,再次被举“卓异”。
武昌平乱
康熙十二年(1673年)于成龙再次举“卓异”后,被调主持武昌府政务,并将擢武昌知府。恰在这时,“三藩之乱”爆发了。
康熙十三年(1674年)五月,麻城县发现“伪札”,知县即以“通贼”罪名大肆滥捕,搞得人人自危。他以“招抚”为方针,查清事件原委后,发出安民告示,使绝大多数协从百姓归家,并只身犯险,事态很快趋于缓和。10天之内,一场动乱顺利平息。八月,于成龙调任黄州知府,第二次暴乱又接踵而至。叛军联络当地豪绅造反,声势浩大,形势危急。他身先士卒,危急关头置生死于度外,使战斗获得全胜。当场擒获暴乱首领何士荣。后又乘胜平定了其馀叛乱。[4]二十余天内又取得平乱的胜利,受到湖广总督蔡毓荣的高度褒奖。
仕途平坦
康熙十八年(1678年),于成龙出任福建按察使。当时清廷为了对付台湾郑氏的抗清势力,实行“海禁”政策。地方官员不顾连年兵祸,时常以“通海”罪名屡兴大狱。他得知此事后,对这些案件提出重审,在他的力争和主持下,先后有千馀名无辜百姓获得释放,于成龙因为此事第三度被举荐为“卓异”[3]。 未逾两年,又出任为总制两江总督。福建巡抚吴兴祚向朝廷举荐,称为“闽省廉能第一”。康熙十九年(1680年)春,康熙“特简”--破格录用,任畿辅直隶巡抚,成为京城边直隶省的父母官。 康熙二十年(1681年),他以地方官之身,得康熙帝亲自召见,获赐白银千两、御马一匹,康熙亲自赋诗一首表彰其廉能,并称赞他为“清官第一”。[5]。 康熙二十一年,他又出任两江总督。跻身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列,总管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
溘然长逝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卒于南京两江总督任上。享寿67岁。葬于家乡永宁。被追封“太子太保”,赠谥号“清端”。
康熙帝破例亲为撰写碑文
作为对其廉洁刻苦一生的表彰。[5]
“卒之日, 金陵人为之巷哭。相率香灯祭与寝。日几千百人,衙舍至不能容。远近闻之, 皆辍市, 如丧其亲”。在出殡当日, “士民数万人步二十里外, 伏地哭, 江干江水声如不闻。公之得吏民之心, 江宁人谓数百年来无能如此者”。
于成龙墓
位于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峪口镇横泉村,是清朝廉吏于成龙的墓。 于成龙逝世第二年,在家乡永宁州北(即今方山县峪口镇横泉村南)被康熙帝赐葬并亲撰碑文。朝廷追授于成龙太子太保。后来,康熙帝还两次为于成龙追撰祭文,又题写“高行清粹”匾额。国库拨出专款兴建于成龙墓。于成龙墓内,碗扣白灰松香,这种墓葬形式十分独特。后人研究后认为,白灰意为“一世清白”将永留,松香意为“流芳万古”,瓷碗意为“挽留”。 据该墓志铭的拓片显示,石刻高57厘米、宽76厘米,标题为“皇清光禄大夫、总督江南江西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操江、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于老公祖墓志”。经统计,现可考内容有1400多字。
人物评价
于成龙是个大器晚成的人。于成龙在1639年(明崇祯十二年)曾经参加过乡试并中副榜贡生,但因为父亲年迈需要照顾而没有出去做官。直到45岁才以明经谒选清廷吏部,被授以广西柳州罗城县知县。此后,他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等地方官,一直做到藩臬二司(按察使、布政使)、督抚大员,所到之处,皆有政声。尤其是始终清廉自守,多行善政,深得士民爱戴。 历代评价 康熙:“清官第一,天下第一廉吏”。康熙破例亲自撰碑文并题写“高行清粹”匾额给予褒扬。 乾隆:乾隆数次遣官祭于成龙之祠,并御书“清风是式”四字。 戴震:在追述于成龙生平时说道:“成龙清严忠直, 勤劳治事,官吏无不敬畏, 归于廉慎。” 李中素:古人得一节,足以传之无穷,公则萃于一身,无往而不备矣。 范鄗鼎:余读《明史》,而叹廉吏之难。其人也,三百年来首轩𫐐,𫐐之后有吾阳城杨继宗,厥后有布政张黼、副使刘俊、岳州知府张举与吾邑洪洞卫英数人,前辈石公瑶言之彰彰哉!余观数人,廉也而或短于才,才矣而或疏于学或馁于气。才、学、气备矣,而或不得于君,不获于上,政事止及于一时一隅之间。君子惜其用廉之未尽善也。本朝养士四十馀年,得于先生,先生之廉可不谓其尽善乎!廉则心清,心清则理明,理明则才全,理明则学优而气壮。[6]
天下廉吏第一
于成龙第一次升职已是51岁,此后一路升迁到一品大员。升官速度之快,令人称奇。康熙皇上最看重的是他的廉洁:“朕博采舆评,咸称于成龙实天下廉吏第一”。
清朝时,官僚的车马费用是摊派给老百姓承担的。早年,于成龙从广西知县升任四川知州时,合州才经战乱,他仅“畜一羸马,以家仆自随”上任。“日食粗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是他的日常饮食。有一年,于成龙的长子从山西老家千里迢迢去探望他,于成龙顿顿以青菜豆腐待之,与往日无异。临别时,正赶上厨房腌了一只鸭子,于是他让厨房割了半只鸭子,给儿子带在途中食用。民间因此有 “于公豆腐量太狭,长子临行割半鸭”的歌谣。
于成龙升任福建按察使离开湖北时,乘船出发之前,令人买了几担萝卜上船,船夫很纳闷,就问道:“萝卜是贱物,带这么多有甚么用?”于成龙回答说:“一路之上,以此为食。”
康熙二十年,康熙当面赞他 “今时清官第一”,并“制诗一章”表赐白银、御马以“嘉其廉能”。诗为: 自昔崇廉治,勤思吏道澄。 郊圻王化始,销铭重臣膺。 政绩闻留牍,风期素饮冰。 勖哉贞晚节,褒命曰钦承。
“于公穗” 出仕之初,于成龙对友人说,“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念,所自信者‘天理良心’四字而已。”
在湖广黄州府任职时,正赶上灾荒,他以“屑糠杂米为粥,与童仆共吃”,把节馀的口粮、薪俸用于救济灾民。
他把仅剩的一匹供骑乘的骡子也“鬻之市,得十馀两,施一日而尽”。以行动感化富户解囊布施,救灾民于水火。
他认为,天灾起于人祸,总是官员德行不够,才导致灾害。康熙十九年冬天,直隶地区发生灾害,他将自己原先所好的一点小酒也戒了,严格持斋三个月,诚心忏悔。这年岁末除夕,他满腹忧虑地写下了一首五言古诗: 今夕是何夕,明晨又一年。 三冬无再雪,万户有孤烟。 爆竹谁家响?盆花几处鲜? 早朝齐拜舞,谁上彗星篇? 灶冷畴为祀,井寒空自涟。 哀哉孑遗叹,忍待麦芊芊。
第二年正月十五,他又带领一部分官员在保定举行了一次隆重的祈雨仪式。
这一年保定府一带的农作物竟获得丰收。而且,单穗的农作物居然长出了双穗,当地百姓把它称为“于公穗”,认为这是于成龙德政的感应。
革弊治吏 于成龙对属下青县知县赵履谦的惩治,惊动过康熙皇帝。
官府从民间征收赋税,所得的细碎银两需要重新熔铸,变为大块的银锭再上缴国库,那时把熔铸时产生的损耗称为火耗,亦称火耗银,由交税的老百姓承担,一些地方的官府把火耗提高到正赋的百分之五十向百姓摊派,这些费用主要用于官吏“分肥”和馈送上官。
于成龙为此特地颁布了一个《严禁火耗谕》:“民力难支,又安忍于正供之外,敲鸠形鹄面之骨,吸卖儿鬻女之髓,遂一身一家之欲!”康熙十九年十二月,于成龙惩处了私自多收火耗、侵吞赈灾银两的青县知县赵履谦。
对清朝的官场来说,这是一件大事,因为官员普遍用此手法中饱私囊。第二年,在于成龙进京觐见时,康熙当面肯定他“劾赵履谦甚当”,震动朝野。
江南财赋重地,必得清廉能臣前往料理,方能澄清吏治,同年十二月,康熙特旨授于成龙两江总督。此时的于成龙,已是白发高龄。
于成龙深知江南积弊,制定了“勤抚恤、慎刑法、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六条戒律,作为官员的行为准则。“虽自己足食,当思民之无食者;自己披衣,亦当思民之无衣者”;若“无功于国,无德于民”而终日华衣美食,则虽身居官长,实与盗贼无异。他所到之处,“官吏望风改操”。
他还颁布了《兴利除弊约》,开列了灾耗、私派、贿赂、衙蠹、旗人放债等十五款积弊,责令“自今伊始”,将所列“积弊尽行痛革”。
江南富裕糜费,听说“于青天”将至,江南那些历来习尚奢侈的世家大族都“减舆从,毁丹垩,婚嫁不用音乐”;民间人人争穿布衣,粗布的价格因之“骤贵”;贪墨之吏纷纷辞官落职,豪强猾胥都率家远避。
于成龙以身作则,严正声明:“本部院下车,清介自持,誓不受属员一毫馈送。尔司道厅府州县,务期共相砥砺,痛绝馈送。”
总督衙门的官吏在严格的约束下,衙门里不买茶叶,大家每天采摘衙门后的槐树叶代之,天长日久,“树为之秃”。
“罢市聚哭”祭于公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四月十八早上,总督衙门的仆人发现,67岁的老总督已经走到了人生的尽头,就在衙门的椅子上“端坐而逝”静静地离开了人世,“坐不倚椅,颜色如生”。
于成龙为官二十馀年,始终未带家眷上任。得知消息的将军、都统及僚吏一干人,进到他的居室检视并为他收拾遗物,只见床头的箱子里,只有一套粗绸做的袍子。于成龙居室的堂后,也只是瓦瓮里有几石米和几罐盐豆豉,文武官员“无不恸哭失声”。
于公仙逝,百姓不分男女老幼都为此悲伤,很多人聚在一起痛哭,有人在家里绘制他的画像祭祀他,带著香烛纸钱到总督署祭奠他的“日数万人”,百姓专门采取了“罢市”的形式,表示对老总督的哀悼之情。 [7]
【传统家规文字实录】
于成龙家族故居
巍巍吕梁山,东与太行并驾,西携黄河奔流。几百年来,在这片被黄土覆盖着的梁峁沟壑间,一代廉吏于成龙的故事被广为传颂,枝繁叶茂的于氏家族在这里繁衍生息,人才辈出。回望黄土高原上的这一名门望族,滋养她的不仅是吕梁这一方质朴厚重的水土,更有那于氏家族“耕读持家、清廉居官”的浩荡家风。
于成龙家族故居,位于吕梁山中段、方山县境内的北武当山,是一座高大雄奇的秀丽山峰。在北武当山南坡的脚下,有一个名叫来堡村的小山村,据考证,由于成龙的父亲于时煌祖屋、于成龙的兄长于化龙故居和于成龙故居三个院落组成。
这三个院落都靠山而建,窑洞形制。其中于时煌祖屋在最东面,正屋九间,坐西向东三间。祖屋高程要比于成龙、于化龙兄弟的故居高三米左右。祖屋建于明末清初,其中最东三间有雨檐廊柱。于化龙故居正屋五间,建于清代早期,东西厢房分别是豆腐坊、油坊醋坊。于成龙故居在最西面,正坊五间为于氏后人后来新建,坐西向东五间,是遗存清早期建筑。目前,这三个院子都经过山西省文物局古建所维护,是山西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于氏族规家训
康熙四十六年,于成龙长孙于准秉承先祖遗风,在整理编纂《于清端公政书》的基础上,总结汲取于氏先祖的家风家训,历时四年,续修《于氏宗谱》,编订《于氏族规》22条,《于氏家训》41条。
于氏族规家训以“勤耕读、尚节俭,循法礼、孝乡里,廉仕吏、存仁德”等为核心要义,涵盖“勤、俭、学、善、廉”等朴素道理,既是对于氏先祖良好品行的总结与传承,更是对后人行为规范的谆谆教诲和殷殷期盼。
于氏族规家训没有空洞的说教,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怎么做,做成什么样,都清晰明确,娓娓道来。譬如“人贵立志。志非大言不惭之谓也,乃念念向上一等做去”;又譬如“我志在富,则当以勤俭致之,我志在贵,则当以读书致之,所谓有志者,事竟成也”。
于氏族规家训对于于氏后人养成恭良谦让、急公尚义、勤俭持家等行为品质具有重要作用,对当地民俗民风也有着长远影响。
一代廉吏于成龙:耕读传家风 清廉振家声
【盲人三弦书说唱】
说古今, 道古今, 华夏文明万古青;
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廉吏就要数那于成龙。
于成龙是山西吕梁人,出生在方山县来堡村,
明朝末年考上副榜贡生,45岁才当上清朝县令。
广西罗城到江甯, 做官做到正一品,
清正廉洁为百姓 “天下廉吏第一”人。
一、耕读育家风
透过《于氏族规家训》,穿越历史时空隧道,我们看到的是一幅吕梁于氏族人勤学耕读、行孝乡里的感人画卷。
在吕梁市离石区城西10公里的山坳里,有一座千年古刹安国寺,于成龙45岁出仕为官之前,曾在这里苦读六年,至今遗存有“于清端公读书楼”。置身安国寺,抚碑睹物,于成龙家族“勤耕读,孝乡里,重仁德”的遗风,昭然可见。
于成龙文化研究会会长 高林清:
于成龙23岁时考上“副榜贡生”,之后由于明末清初时局动荡,40岁才通过吏部考试成为“候补知县”。这个时候,父亲在家染病,于成龙为了侍奉有病的父亲而没有“补缺上任”,直至父亲去世又守孝三年后,45岁的于成龙才开始步入仕途。
于成龙幼年丧母,父亲续娶李氏,于成龙恪守礼道,对继母非常孝顺。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继母去世,于成龙当时在黄州任知府,由于地方形势紧张,总督奏请朝廷让他在任守制。五年后,于成龙才得以请假回家,这是他为官23年间唯一的一次回乡省亲。其尽忠报国之心、奉亲敬孝之情,由此可见。
正是于成龙对“耕读孝行”的言传身教,其子孙也多以“仁存正德、乐善公益、博施济众”而闻名乡里,受人称颂。
吕梁市离石区安国寺文官所所长 陈雷:
于廷翼是于成龙的长子,自父亲于成龙出仕之后的数十年间,于廷翼悉心奉养祖母和母亲,代父抚育两弟,以至成人。他虽然自奉节俭,但在周济亲友族人,以及筑路、修桥等方面,从不吝惜。康熙二十五年,于廷翼把自家的五亩土地捐给了收养鳏寡老病无依者的养济院。康熙三十四年至三十六年,永甯州连续遭受自然灾害,接着又发生瘟疫,米价大涨,于廷翼与族人每月将家中存粮接济乡人,名为借给,事后却将借据付之一炬。
于成龙之后,长孙于准是于氏家族的又一名吏。康熙四十八年告老还乡后,好义乐施,周人之急,济人之危,州人之中受其恩德者,不计其数。
于氏先祖勤于耕读、孝行乡里的躬行实践,正是《于氏族规家训》中“孝为百行原”、“博施济众,以仁存心”等家风要义的思想源泉和深刻诠释!
二、清廉振家声
“孝行于家而能忠施于国,德被于乡方可勤廉于政。”
顺治十八年,于成龙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负,抛妻别子,远赴边荒之地广西罗城履职。临行时,他嘱托长子于廷翼:“我做官不管你,你治家莫想我”,以身许家国之志,义无反顾地踏上了终其一生的廉吏之旅。
初到罗城任县令,他插蒿棘为门,以土砾为几案,日食二餐甚至日食一餐,习以为常。百姓怜其清苦,有时凑少许银钱,供其购买盐米之用,他均婉言谢绝;
在黄州八年,益励清介,恶衣蔬食。赴任福建时,仅被褥一束,朝衣一袭,沿途以萝卜为干粮,且作压船之物;
在福建,外藩来的贡船或有所献,他一概拒绝。而布政使衙门常常连薪米也供应不上,他将自己的衣物典当换取食物;
在直隶巡抚任上,他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颁布《严禁馈赠檄》,明令所属官员不准趁着年节收送礼品;
在江南两江总督位上,他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佐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百姓因而称他“于青菜”。
山西省文化厅艺术档案馆副馆长 电视剧《于成龙》编剧 马连伦:
于成龙清廉俭朴的品行,既非刻意清高,也非愤世嫉俗,更非邀功博名,而皆出自于其至诚本性。于成龙曾对僚属说:“我生来无他嗜好,布衣蔬食免饥寒足矣。不知世间有享受事,亦不知馈遗交际欲何为。计俸入自给有馀,要钱何用?”他在《劝民节俭歌》中写道:“俭为至宝一字箴,民安物阜无奇术,上为国家养元气,下为黎民储命脉”。其言行操守皆源于他“不昧天理良心”的道德底线和兼济天下的理想抱负。
康熙手书的“廉”字
于成龙是廉吏,他清廉自持,甘守清贫,不以为苦,被康熙称许“实为天下廉吏第一。”
于成龙是能臣,他宽严并济,激浊扬清,文而善武,屡著奇勋,被康熙称许“真国家之可重,人所不能也”。
于成龙是好官,他勤政为民,体恤民情,减免赋税,奖励农耕,黎庶之苦,感同身受,开仓赈济,为民请命。把百姓的苦看作自己的苦,把庶民的乐当作自己的乐。
山西吕梁电视台主任记者 刘志飞:
康熙二十三年,68岁的于成龙病逝于南京督署中。僚吏们来到他的寝室,只见床头敝筒中,唯有绨袍一袭,靴带二条,堂后瓦瓮中也只有粗米数斗,无不失声痛哭。城中的老百姓得知于成龙去世后,纷纷“罢市”“哭巷”,焚香祭奠,隆重悼念。于成龙的灵柩启运回乡时,江甯城万人相送,哭声震天。其清贫廉政的崇高节操,确实感天动地,永垂青史。
政声人去后,清名在人间。于成龙为官23年,天南地北,只身天涯,以其一生清廉节俭、勤政为民的端严操守,为吕梁于氏家族树立了光前裕后的典范。
三、树规传家训
翻开于成龙长孙于准编修的《于氏族规家训》,“勤耕读、尚节俭,循法礼、孝乡里,廉仕吏、存仁德”的家风要义便跃然纸上。涵盖“勤、俭、学、善、廉”等朴素道理的22条《族规》、41条《家训》,既是对于氏先祖良好品行的总结与传承,更是对后人行为规范的谆谆教诲和殷殷期盼。
“勤耕读 尚节俭”
《于氏家训》在第七条、第九条、第三十四条中多处劝导后人:“士子幸而上达,身虽贵显,居家切要勤俭,不可奢靡。待人务宜谦光,不可骄傲。”“种田不离田头,深耕易耨,是其本分。”“我志在富,则当勤俭以致之;我志在贵,则当读书以致之。”
“循法礼 孝乡里”
《于氏家训》第一条就提出了“孝为百行之原”的理念,教育后人要孝敬长辈、团结兄弟。同时要守规矩、懂法礼,“勿谓些小之善不足纪,勿谓些小之恶无足畏。”《于氏族规》第六条、第十四条写到:“族中有行善者,果其慈心济众,阴行方便,见义必为,当岁终奖励。”
“廉仕吏 存仁德”
《于氏族规家训》强调:“所见、所行、所言,当处处以仁存心。”“德足以服人,才足以驭众,言足以解纷”。要求于氏后人世代坚守“为人以仁存心,做官清正廉洁”的人生信条。
充满朴素劝慰与真诚告诫的《于氏族规家训》,似春雨润物,几百年来指引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于氏族人,守本分、务正业,践行“清、慎、勤”的家风要义!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负责人 高春平:
于成龙的孙子于准就很好地继承了祖父于成龙的清廉遗风,从山东临清知州,到贵州、江甯巡抚,他为官清廉,大举善政,康熙曾御书额联,赞其“恺泽三吴滋化雨,节旄再世继清风”。
据《永甯州志》、《于氏宗谱》记载,从明朝景泰年至清乾隆中叶的三百二十馀年里,于氏族人中,曾在国子监读书的就有数十人;下至知县,上至总督、巡抚,担任各种官职的有30多人,不论微品小官,还是封疆大吏,亦或士农工商,始终遵法纪、守规矩。
于成龙嫡系第十一代孙 于银元:
《于氏族规家训》对我们做人做事影响很大。我自己多次手抄《族规家训》,就是希望孩子们能够知根源、敬祖宗,传家风、树家声,把族规家训中励志齐家的思想用在学习上,用于生活中,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国家的人。
物换星移,沧海桑田。
近300年来,一代廉吏于成龙的故事,穿越时空、历久弥新,并以小说、戏剧、广播影视等各种现代传播手段和表现形式,被人们广为传颂;蕴含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于氏族规家训》,至今仍闪烁着时代的光芒,彰显着吕梁于氏族规家风在人文熏陶上的强大影响力和生命力。
【结尾:盲人三弦书说唱】
说了过去说如今,《于氏家规》传后人,
为人处事讲良心,遵纪守法是根本,
勤劳致富守本分,胡作非为行不通,
做官要学于成龙,清正廉明为百姓。 [8]
著有
《畿辅通志》46卷、《江南通志》54卷。[9]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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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在词讼、断狱方面,精于从细节上发现问题,常微服私访,体察民情,秉公处理地方上的疑案、悬案,使许多错案得到平反,于是百姓称呼他为“于青天”,于成龙再次因为政迹卓著被湖广巡抚张朝珍举荐为“卓异”[3][4]。
注释
参考文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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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书籍
- 《清史稿》
- 《图说清朝》,龚书铎,知书房出版社,ISBN 978-986-7151-63-6
- 《康乾盛世》,童超,知书房出版社,ISBN 978-986-6344-28-2
清朝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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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阿席熙 |
两江总督 康熙二十年十二月癸卯-康熙二十三年五月丁丑 (1682年2月1日-1684年6月24日) |
继任: 王新命 |
参考资料
- ↑ 1.0 1.1 1.2 1.3 龚书铎. 第21章第1节(穷乡僻壤显身手)〉. 《图说清朝》. 2011: 62页.
- ↑ 2.0 2.1 童超. 第9章第1节(荒城里走出的县官)〉. 《康乾盛世》. 2010: 36-37页.
- ↑ 3.0 3.1 3.2 3.3 龚书铎. 第21章第2节(宽严并治得民心)〉. 《图说清朝》. 2011: 62-63页.
- ↑ 4.0 4.1 4.2 童超. 第9章第2节(三举“卓异”)〉. 《康乾盛世》. 2010: 37-38页.
- ↑ 5.0 5.1 5.2 龚书铎. 第21章第3节(廉洁一生于青天)〉. 《图说清朝》. 2011: 63页.
- ↑ 于成龙>历史上的今天
- ↑ [http://www.epochtimes.com/b5/16/1/15/n4616831.htm 【文史】康熙赞于成龙“天下廉吏第一”
- ↑ 【传统家规文字实录】山西吕梁于成龙:“天下廉吏第一” 清俭家风传世>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 ↑ 于成龙>历史上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