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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耀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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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字:

於耀西(1888—1935) 海陽縣人[1]。1918年任東萊銀行濟南分行經理,加入濟南 中文名 :於耀西

出生日期:1888年

出生地 :海陽縣

逝世日期:19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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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內容

於耀西(1888—1935) 海陽縣人。1918年任東萊銀行濟南分行經理,加入濟南[2]

商埠錢業公所。1921年冬,濟南裕興化工廠改組為裕興顏料廠股份有限公司,李正

卿、於耀西等成為公司股東,出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3]

1922年5月,於耀西當選濟南商埠商會副會長。因競選會長與劉蘭閣發生矛盾,

退出錢業公所, 另立商業研究所,進行金融交易。1924年5月,他當選濟南商埠商

會會長,不久被選為山東省商會聯合會會長。時濟南成豐麵粉廠因擴張太猛和外粉

傾銷, 資金周轉不靈。董事車百聞向於求助。於以個人投資2萬元,東萊銀行給予

信用透支200萬元,使成豐麵粉廠渡過了難關,因而任該廠董事長。

1926年5月, 於耀西再次當選濟南商埠商會會長。時張宗昌向濟南銀行、商會

強行借款200萬元, 他對此持抵制態度。張宗昌下令逮捕他,他因事前得到消息,

暫避青島得免。 1927年4月,接任濟南東裕隆機器榨油廠經理。1928年春,他見生

產捲菸有利可圖, 將該廠改為獨自經營的東裕隆煙草公司,資本1萬元,有大型卷

煙機3部、工人180名。此為濟南有捲菸業之始。

濟南慘案發生後,於耀西與何宗蓮等組織「濟南臨時維持會」,任副會長。在

此期間,他以商會名義告知日本駐濟南領事西田,新城兵工廠存有價值百餘萬元的

軍火,請其注意維護,勿加損傷。不幾天,新城兵工廠所存軍火即被日軍銷毀。於

耀西向西田提出質問,遭下令逮捕,被迫逃亡上海等地。

1929年3月於耀西返回濟南。4月,國民黨山東省政府由泰安遷到濟南,下令逮

捕「維持會」成員,於耀西被捕。事情發生後,東萊銀行免除了於耀西濟南分行經

理職務。成豐麵粉廠也趁機將東萊銀行貸款轉到濟南泰豐銀行,通過選舉取消了於

耀西的該廠董事長職務,迫使於退出了在該廠的全部投資。同年12月,國民黨濟南

法院對「於耀西漢奸案」進行審判。於耀西不承認在財政上積極支持張宗昌,並說

濟南慘案期間曾掩護過兩名國民黨人。不久,他被無罪釋放。

於耀西出獄後,繼續經營東裕隆煙草公司和裕興顏料股份有限公司。1933年,

東裕隆煙草公司生產的「大明湖」牌香煙在市場上頗有信譽,銷量不斷增加。但由

於遭到大英煙草公司降價傾銷的打擊,不久宣告破產。1935年,病故於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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