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
云南丽江 |
中文名: 丽江 所属地区: 中国云南 |
云南丽江,历史文化遗存众多。较著名的有丽江五大寺即文峰寺、福国寺、普济寺、玉峰寺、指云寺及北岳庙、白沙古建筑群、三圣宫、龙泉寺……。从中可见中原文化和地方民族文化的结合以及藏族文化的特征影响。 丽江同时荣戴国家级丽江玉龙雪山风景名胜区桂冠。景区内含有建于南宋的丽江古城及众多的古建寺观;有海拔5596米雄秀的玉龙雪山;有世界著名的最深最险的虎跳峡;有号称"万里长江第一湾"的石鼓;高山植被、丹霞地貌奇观为主的老君山、黎明等一带大面积的地质景观。 此外,丽江还有以纳西族为主体,白、僳僳等十余种少数民族,奇异多采的民族风情和文化。 丽江,还是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最好的地区之一,有"东方瑞士"的誉称。
游客要注意高原反应的预防,建议带上奥默携氧片,既能防治高原反应,又能增强运动能力。[1]
目录
基本简介
丽江地处我国西南边陲,位于云南省西北部地区。居于青藏高原南端、横断山脉向云贵高原北部云岭山脉过渡的衔接地段,兼有两种以上地形特征。境内地形地貌多样,含高原雪山、河谷、深峡、草甸、平坝相结合的地貌特征及自然景观资源,同时气候变化显著。丽江历史悠久,很早就有人类活动的足迹,是我国古人类活动的地区之一。
丽江自古以来就是我国西南交通贸易大动脉南方"丝绸之路"和由西藏入境的"茶马古道"的中转站。两条古道既是中原至东南亚的南来北往的贸易通道,又是沟通中原文化和外来文化影响的传送渠道。 丽江是纳西族的家园,是我国唯一的一个纳西族自治县,同时还居住着白、彝、僳僳、普米族等少数民族。 丽江的文化以开放、大方、兼容并蓄为重要特征。纳西族人民长期以来创造并延续保持下来的东巴文化,是世界民族文化的一枝璀璨的奇葩,是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纳西族东巴文化的主要记载符号"东巴文",共1400多个单字,被誉为世界上唯一保留完整的"活着的象形文字",卷帙浩繁、内容丰富的东巴经书、舞谱、绘画、祭祀仪式都充分展示着纳西族东巴文化的神奇异彩。丽江古城历史悠久,古朴如画,兼有水乡之容,山城之貌,城中有水,山中有城,城山相融,山水一体,道路自由,街巷幽深,道旁河畔,垂柳拂水……
获得荣誉
世界文化遗产地("丽江古城",包括古城区的古城及玉龙县的白沙古镇)
世界自然遗产地("三江并流"保护区)
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纳西东巴象形文字)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
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中国首批旅游名片
中国国家园林城市
2012年9月26日,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在此次表彰大会上,丽江市再次获得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地区殊荣,这也是丽江市继2009至2011年连续3年后,第四年获此殊荣。
历史沿革
史料记载
丽江古镇始建于宋元,由丽江木氏先祖将统治中心由白沙迁至现狮子山。至今已有八百多年的历史。丽江古城地处滇、川、藏交通要道,古时候频繁的商旅活动,促使当地人丁兴旺,很快成为远近闻名的集市和重镇。一般认为丽江建城始于宋末元初。
明末徐霞客的《滇游日记》曾写丽江古镇中木氏土司宫邸"宫室之丽,拟于王者"。城区则"居庐骈集,萦城带谷"、"民房群落,瓦屋栉比",可见当时丽江古镇已有名。
丽江古镇曾是明朝丽江军民府和清朝丽江府的府衙署所在地,明朝称大研厢,清朝称大研里,民国以后改称大研镇。
古城建设
宋末元初,由木氏先袒阿宗阿良兴建"大叶场";
明代,丽江古城的建设主要由历代木氏知府主持进行。明万历年间(公元1672年),知府木增兴建皇帝歙赐准建的"忠义坊"。
清代第一任流官知府杨铋按朝廷规制建流官府衙及府城。纳西族民居则由居民根据家庭生产生活需要、经济条件和用地状况,自由灵活地安排建设。
古城功能和居民
自建成以来,一直发挥区域政治及民族文化教育中心,滇藏贸易、中印贸易枢纽之作用。
丽江古城内仍居住6269户居民,共25279人。其中,纳西族16999人,占总人口的66.7%,有30%的居民仍在古城内从事以铜银器制作、皮毛皮革、纺织、酿造业为主的民族传统手工业和商业活动
历史事记
南宋末年,丽江木氏先祖将其统治中心从白沙移至狮子山麓,开始营造房屋城池,称"大叶场"。 南未责佑元年(公元1253年),蒙古军南征,木氏先祖阿宗阿良迎降,阿宗阿良归附元世祖忽必烈。实佑二年(公元1254年),在"大叶场"设三赕管民官,其建制隶属于茶罕章管民官。公元1253年,忽必烈(元世祖)南徵大理国时,就曾驻军于此。由此开始,直至清初的近五百年里,丽江地区皆为中央王朝管辖下的纳西族木氏先祖及木氏土司(1382年设立)世袭统治。 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茶罕章管民官改为丽江路军民总管府; 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三跋管民官改为通安州,州治在今大研古城。 1277年,改丽江路通安州。 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通安州知州阿甲阿得归顺明朝,设丽江军民府,阿甲阿得被朱元璋皇帝赐姓木并被封为世袭知府。 明洪武十六年(公元1383年),木得在狮子山麓兴建"丽江军民府衙署"; 曾遍游云南的明代地理学家徐霞客(1587--1641),在《滇游日记》中描述当时丽江城"民房群落,瓦屋栉比",明末古城居民达千余户,可见城镇营建已颇具规模。 清顺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设丽江军民府,仍由木氏任世袭知府;清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朝廷在丽江实行"改土归流",改由朝廷委派流官任知府,降木氏为土通判。 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第一任丽江流官知府杨铋到任后,在古城东北面的金虹山下新建流官知府衙门、兵营、教授署、训导署等,并环绕这些官府建筑群修筑城墙。 乾隆三十五年(公元1770年),丽江军民府下增设丽江县,县衙门建于古城南门桥旁;民国二年(公元1912年),丽江废府留县,县衙门迁入原丽江府署衙内。 民国三十年(公元1941年),在丽江设云南省第七行政公署及丽江县政府。 1949年,设丽江专员公署及丽江县人民政府, 1961年,设丽江纳西族自治县。 1997年,丽江撤"地区"建地级市。 1986年12月,丽江古镇因为集中体现了纳西文化的精华,并完整地保留了宋、元以来形成的历史风貌,被国务院列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 1997年12月4日在意大利那不勒斯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1次全体会议上根据文化遗产遴选标准C(II)(IV)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2011年7月6日云南省丽江市丽江古城景区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2003年,将大研古镇设立为丽江市古城区,束河古镇也包括在其辖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