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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監獄管理局

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原圖鏈接來自 搜狐 的圖片

雲南省監獄管理局雲南省政府工作部門,1995年9月4日根據《監獄法》和司法部通知,並經雲南省政府批准,由原雲南省勞改局改名為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建制不變。

現任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局長為夏新建[1]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負責領導和管理監獄、直屬單位、監獄企業的工作;根據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貫徹執行的措施和方法;負責全省監獄布局的調整、獄政設施項目論證、立項和建設過程的管理;編制全省監獄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監獄法制工作,調查研究監獄法制建設;指導、監督全省監獄的刑罰執行、獄政管理、教育改造、罪犯的生活衛生工作;管理配置警用物資裝備;組織司法領域人權問題的研究。

三、研究和制定全省監獄工作深化改革的方案、措施及方法,對各監獄工作的目標責任制進行年度考核。

四、指導和協調全系統生產經營工作,負責基本建設、科技發展、產品質量、環境保護等工作。

五、負責監獄和監獄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全省監獄單位年度經費預算,監獄管理和監獄企業管理經費、財務決算、財會和內部審計工作。

六、負責全系統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省監獄和直屬機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按幹部管理權限,考察、任免、選派和推薦幹部;指導全系統基層黨組織、共青團、工會工作。

七、負責監獄信息化的規劃、建設和監督工作及監獄通訊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勞動工資、勞動保護、工人管理、社會保障統籌等工作;協助主管部門管理全系統機構編制、公務員(警察)招錄和調動、警銜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權限內的警察培訓[2];管理雲南省監獄工作協會。

九、協調武警部隊、法院、檢察院和政府有關部門的關係,保障監獄監管場所安全和依法執行刑罰;向有關部門提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和建議。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司法廳以及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雲南省監獄管理局 相關視頻

雲南省文山監獄《警察一分鐘》
甕安監獄局宣傳片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