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號
譯文
我所要講的故事,是我的朋友阿銀在一個冬天的傍晚在他洗衣店後面的小房間裡告訴我的。阿銀是一個矮個子的天朝人,他表情嚴肅,憂心忡忡,那種憂鬱多慮的氣質和他的很多同胞一樣。我和阿銀的友誼已有好幾年歷史。在他店子後面那間燈光昏暗的小房間裡,我們一起共度過很多漫長的夜晚,不是一起雲裡霧裡地抽煙斗,就是一道沉浸在默默的冥想之中。我被我的這位朋友所吸引,主要是由於他的心靈具有一種極富想像力的氣質——我相信這是東方性格的一個特點,它使他得以沉浸在他自己創造的想象世界裡,把他那一行當的各種擾人的煩惱忘記殆盡。在本文開篇所說的那個傍晚到來之前,我對他的心智所具備的敏銳的分析能力全然一無所知。
我們所呆的那個房間又小又暗,裡面沒幾件家具,只有我們坐的椅子和一張用來擺弄煙斗的小桌子,桌上只點着一支牛脂蠟燭。牆上貼着一些畫,多半是從報紙上剪下來的印製粗劣的圖片,是用來遮掩四壁的寒愴的。只有一張畫片誰看了都會被吸引。那是一幅精心繪製的鋼筆肖像畫。畫的是一個年輕男子,他臉長得很英俊,但神情十分憂鬱。儘管我說不出個所以然,但我早已感覺出阿銀經歷過很傷心的事,而且它與那張畫像似乎還有某種關聯。不過,我總是不忍心問他,直到那個晚上我才了解它的來龍去脈。
我們倆一聲不吭地抽了好一陣子煙,然後阿銀才開口說話。我的這位朋友是一個閱讀面頗廣的有教養的人。因此他的英語在遣詞造句方面是無可挑剔的,當然他說起話來帶有他家鄉那種拖拉而柔和的口音,對此我就不準備照搬了。
「我知道,」他說,「你一直在注意我不幸的朋友五十六號的那幅畫像。我從沒對你說起過我的悲痛之情,但今夜是他去世的周年紀念,我很想對你談談他的事兒。」
阿銀停頓了一下,我重新點燃我的煙斗,向他點點頭,表明我在洗耳恭聽。
「我不知道五十六號到底是在什麼時候進入我的生活的,」他繼續說,「查查業務記錄簿就可以知道確切時間,但我從不為此去費心。自然,在開頭的時候,我對他並不比對其他的顧客更感興趣——也許還不及對其他顧客哩,因為在我們的交往過程中他從不自己送衣物來,總是叫一個小男孩代勞。過了不久,我注意到他成了我的固定顧客,於是我就給了他一個編號:五十六號,而且開始琢磨他到底是誰,是幹什麼的。後來,對這位從未謀面的顧客我得出幾個結論。他的亞麻布衣服的質量向我表明,即使他不是很富有,他的家境怎麼說也是相當不錯的。我能看出他是一個過着有規律的基督徒生活的年輕人,定期參加有關社交活動。我之所以這樣推斷,是因為他送來的衣物的數量是固定的,總是在星期六晚上送來,而且他幾乎每個星期都要換一次與禮服配套的襯衫。他是一個謙遜和氣的小伙子,因為他的衣領只有兩英寸高。
我眼睜睜地看着阿銀,不免有些吃驚。雖說我最喜歡的一個作家最近出版的書早已使我熟悉了這類分析和推理,但我怎麼也想不到我的東方朋友竟然也如此精於此道。
「我最初關注他時他還在大學讀書,」阿銀繼續說,「當然,有那麼一段時間我並不明白這一點。不過,隨着時間的推移,我推斷出了這一點,依據是夏天的四個月里他不在鎮上,大學考試期間他送來的襯衣的袖口上寫滿了日期、公式和幾何定理。我以極大的興趣關注了他的整個大學生活。在他讀大學的四年時間裡,我每個星期都替他洗衣服,這種同他的有規律的聯繫,以及我的觀察賦予我的對他可愛性格的洞察,逐漸使我對他的感情由最初的敬意變成了發自內心的喜愛,我迫切地巴望着他能取得成功。每一次考試來臨之前,我都給他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把他的襯衫的衣袖一直漿到肘部,以便他有儘可能多的地方寫註解。在他參加畢業考試的緊張階段,我可真是急死了,對這點我不想多說了。當時五十六號經歷着他的大學生活中最嚴峻的考驗,我可以從他的幾條手絹的狀況推測出這一點——在最後一堂考試中,他竟然把手絹當成擦筆布了,顯然是不知不覺的。他參加考試的表現證明,在四年大學生活中他的品行在日益改善:早先參加考試時,他寫在袖口上的註解之類又多又長,而現在僅有少量的提示了,而且僅限於常人的記憶力沒法勝任的那些複雜難題。六月初的一個星期六,我異常興奮地在他送來的衣服中發現,他那件配禮服的襯衫皺皺巴巴的,胸前還沾了點兒從杯中濺出的酒渣。於是,我意識到五十六號取得了文學學士學位,並參加了畢業宴會。
「在接下來的那個冬天,我在他畢業考試時注意到的那種用手絹擦筆的做法,竟成了他的一個老毛病,我知道他已經在攻讀法律。那一年他非常用功,在他每星期送來的衣服中幾乎已見不到配禮服的襯衫。正是在接下來的那個冬天,也就是他攻讀法律的第二年,他的人生悲劇開始了。我注意到他送來洗的衣服中出現了某種變化,配禮服的襯衫由原先的每周一件或至多兩件上升到了每周四件,另外絲綢手絹開始取代亞麻布了。這使我恍然大悟,看來五十六號正在拋開艱難的學生生涯,正在走向社會。不久我又感覺出了更多的東西:五十六號墮入情網了。這一點很快就變得無庸置疑了。
他每周要換七件襯衫;亞麻手絹從他的衣物中消失了;他衣領的高度由兩英寸升高到了二又四分之一英寸,而最後升到了兩英寸半。我手頭有他那段時間所洗衣物的清單,只需瞄上一眼便可以看出他當時對自己的儀表是多麼講究。在那些日子裡,我時而為他歡欣鼓舞,時而又為他沮喪失望,對那一切我至今仍記憶猶新。每個星期六打開他的衣物包,我都雙手發抖,我迫切希望看到他的愛得到回報的最初跡象。我千方百計地幫助我的這位朋友。他的襯衫和衣領都凝聚了我的心血,儘管在上漿時我的手常常激動得發抖。我知道她是一個高貴而勇敢的姑娘,她的影響使五十六號的整個品性得到了改善。在此之前,五十六號擁有一些活袖口和襯衫假胸領,現在他把它們全扔掉了——一想到那是弄虛作假他就感到噁心,因此他先是扔掉了假胸領,過了不久,他覺得還是不對勁,於是就連活袖口也拋棄了。每次回想起他那些歡快幸福的求愛時光,我都禁不住要為他嘆息。
「五十六號的幸福好像進入並且占據了我的整個生活。我只是為每個星期六的來臨而活着。假胸領的出現會把我打入絕望的深淵,而它們的消失卻又把我推上希望的頂峰。直到冬天逝去,溫暖的春天來臨,五十六號才鼓起勇氣去把握自己的命運。一個星期六他送來一件新的白西服背心,要我為他洗漿熨好備用,向來樸素的他以前是從不穿這種衣服的。我為它使出了自己的渾身解數,因為從這件背心我看出了他的意圖。接下來的那個星期六,這件背心又被送了回來,我熱淚盈眶地注意到了一隻溫柔的小手柔情地搭在右肩上留下的痕跡,由此我得知五十六號已被他的心上人接受了。」
阿銀停了下來,一聲不吭地坐了一會兒。他的煙已經抽完,煙斗冷冷地躺在他手裡。他愣愣地盯着牆壁,昏暗的燭光晃動着,光與影在那兒變幻不定。最後他又開了腔:
「我不準備多談接下來的那些幸福日子。在那段日子裡他真是夠講究的,繫着花哨的夏日領帶,穿着潔白的西服背心,一天一換的襯衫潔白無瑕,衣領也是高而又高的。我們的幸福看來是那麼完滿,我對命運別無所求了。唉!只可惜好日子註定不能持續!明媚的夏天過去,秋天來臨的時候,我痛苦地注意到一次偶然的爭吵——襯衫由七件變成了四件,原先被拋棄的活袖口和假胸領又重新出現了。然後他們倆又和解了——白西服背心的肩膀上留有後悔的淚痕,送洗的襯衫又變成了七件。但爭吵越來越頻繁,有時甚至出現狂風暴雨似的爭鬥局面,有背心上被扯爛的紐扣為證。襯衫慢慢減到了三件,後來又減到兩件,而且我那抑鬱不樂的朋友的衣領也降低到了一又四分之三英寸。我徒勞無功地仍舊在五十六號的衣物上嘔心瀝血。我飽受折磨的心仿佛覺得,只要他的襯衫和衣領平整光潔,即便是鐵石心腸也會被感化。
唉!看來我是白費力氣了,他們的和解遙遙無期。可怕的一個月過去,假胸領和活袖口又回來了。我那位不幸的朋友好像以他們的背棄為榮似的。最後,在一個陰沉沉的傍晚,我打開他送洗的衣包,發現他買了一些化纖衣服,我的心告訴我她已經永遠地棄他而去了。關於我可憐的朋友這段時間的痛苦,我沒法告訴你什麼,只需說明一點就夠了:他的襯衫由化纖變成了藍色法蘭絨,然後又由藍色變成了灰色。最後,我在他送洗的衣物里發現一條紅色的棉手絹,這立即使我警覺起來,我感到落空的愛已把他逼到永無寧日的境地,我擔心會發生最糟糕的事情。接下來令人痛苦的三個星期,他什麼衣物也沒有送來,後來我終於收到了他的最後一包衣服——好大好大的一包,好像包括了他的所有家當。在這包衣服里,我驚恐地發現有一件襯衫的胸口有一塊深紅的血污,另外還有一個破洞,這表明一顆子彈轟然打進了他的心臟。
「兩個星期以前,我記得街上的男孩們在大呼小叫地說一件可怕的自殺事件,我現在知道那一定說的是他。在我最初的震驚和痛苦過去之後,為了紀念他,我便畫了那幅貼在你旁邊的肖像。在繪畫方面我還有那麼一點兒造詣,我相信我抓住了他臉部的神情。這幅肖像當然是憑想象畫出來的,因為你知道,我從來就沒見過五十六號。」
外面店鋪的門鈴叮噹響了一聲,一個顧客進來了。阿銀帶着他慣有的溫和、順良的神情起身出去了。他在前面的店鋪里待了一些時間,當他回來的時候,他好像再也沒有興致談他那位失去的朋友了。我過了不久便離開了他,悲哀地朝我自己的住處走去。一路上,我對這個小個子東方朋友以及他那富於同情心的想像力想了很多。我的心沉甸甸的,好像壓着什麼重負似的——有件事情我本想向他挑明,可我真不忍心開口。我打心底里不願毀掉他的想象的空中樓閣,因為我這個人離群索居、孤孤單單的,還從沒有領略我這個好幻想的朋友所懷有的那種愛哩。不過我記得很清楚,大約一年以前我送了一包很大的衣服來阿銀這兒洗。當時我離開鎮子三個星期,結果積下的髒衣服比通常多了很多。假如我沒記錯的話,那包衣服里還有一件弄破的衣服不幸被染了一塊紅斑,那是由我衣箱裡被弄破的紅墨水瓶造成的,而且在我包紮髒衣服的時候,這件襯衫恰好又被從我的雪茄上落下來的煙灰燙了一個洞。所有這一切,我不敢說我記得絕對絲毫不差,但我至少敢肯定,一直到一年前我改到另一家比較現代的洗衣公司洗衣的時候,我在阿銀店裡的洗衣牌號碼一直是五十六號。[1]
作者簡介
斯蒂芬·巴特勒·里柯克是著名的加拿大幽默作家,也是加拿大第一位享有世界聲譽的作家;在美國,他被認為是繼馬克·吐溫之後最受人歡迎的幽默作家。他於1869年在英格蘭漢普郡的斯旺穆爾出生;1876年隨父母遷居
加拿大。1891年他在多倫多大學畢業後當了8年中學教員;1899年進美國芝加哥大學攻讀經濟學與政治學;1903年獲得政治經濟學的哲學博士學位,開始在加拿大麥吉爾大學任教,先後擔任政治學講師、政治與歷史副
教授、政治經濟學教授及政治與經濟系系主任等職;1936年從教學崗位上退下來,擔任該校的名譽教授;1944年在多倫多去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