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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三》出自《後漢書》。《後漢書》是一部由我國南朝宋時期的歷史學家范曄編撰的記載東漢歷史的紀傳體史書。與《史記》、《漢書》、《三國志》合稱「前四史」。書中分十紀、八十列傳和八志(取自司馬彪《續漢書》),全書主要記述了上起東漢的漢光武帝建武元年(公元25年),下至漢獻帝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後漢書》大部分沿襲《史記》、《漢書》的現成體例,但在成書過程中,范曄根據東漢一代歷史的具體特點,則又有所創新,有所變動。[1]

目錄

原文

大水 水變色 大寒 雹 冬雷 山鳴 魚孽 蝗

  《五行傳》曰:「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謂水失其性而為災也。又曰:「聽之不聰,是謂不謀。厥咎急,厥罰恆寒,厥極貧。時則有鼓妖,時則有魚孽,時則有豕禍,時則有耳疴,時則有黑眚、 黑祥, 惟火B928水。」魚孽,劉歆傳以為介蟲之孽,謂蝗屬也。

  和帝永元元年七月,郡國九大水,傷稼。京房《易傳》曰:「顓事有知,誅罰絕理,厥災水。其水也,雨殺人,隕霜,大風,天黃。飢而不損,茲謂泰,厥水水殺人。辟遏有德,茲謂狂,厥水水流殺人,已水則地生蟲。歸獄不解,茲謂追非,厥水寒殺人。追誅不解,茲謂不理,厥水五穀不收。大敗不解,茲謂皆陰,厥水流入國邑,隕霜殺谷。」是時,和帝幼,竇太后攝政,其兄竇憲幹事,及憲諸弟皆貴顯,並作威虣虐,嘗所怨恨,輒任客殺之。其後竇氏誅滅。

  十二年六月,潁川大水,傷稼。是時,和帝幸鄧貴人,陰有欲廢陰後之意,陰後亦懷恚怨。一曰,先是恭懷皇后葬禮有闕,竇太后崩後,乃改殯梁後,葬西陵,征舅三人皆為列侯,位特進,賞賜累千金。

  殤帝延平元年五月,郡國三十七大水,傷稼。董仲舒曰:「水者,陰氣盛也。」是時,帝在襁抱,鄧太后專政。

  安帝永初元年冬十月辛酉,河南新城山水虣出,突壞民田,壞處泉水出,深三丈。是時司空周章等以鄧太后不立皇太子勝而立清河王子,故謀欲廢置。十一月,事覺,章等被誅。是年郡國四十一水出,漂沒民人。《讖》曰:「水者,純陰之精也。陰氣盛洋溢者,小人專制擅權,妒疾賢者,依公結私,侵乘君子,小人席勝,失懷得志,故湧水為災。」

  二年,大水。三年,大水。四年,大水。五年,大水。六年,河東池水變色,皆赤如血。是時,鄧太后猶專政。

  延光三年,大水,流殺民人,傷苗稼。是時安帝信江京、樊豐及阿母王聖等讒言,免太尉楊震,廢皇太子。

  質帝本初元年五月,海水溢樂安、北海,溺殺人、物。是時帝幼,梁太后專政。

  桓帝建和二年七月,京師大水。去年冬,梁冀枉殺故太尉李固、杜喬。三年八月,京都大水。是時,梁太后猶專政。

  永興元年秋,河水溢,漂害人、物。二年六月,彭城泗水增長,逆流。

  永壽元年六月,雒水溢至津陽城門,漂流人、物。是時梁皇后兄冀秉政,疾害忠直,威權震主。後遂誅滅。

  延熹八年四月,濟北河水清。九年四月,濟陰、東郡、濟北、平原河水清。襄楷上言:「河者諸侯之象,清者陽明之徵,豈獨諸侯有規京都計邪?」其明年,宮車晏駕,征解犢亭侯為漢嗣,即尊位,是為孝靈皇帝。

  永康元年八月,六州大水,勃海海溢,沒殺人。是時,桓帝奢侈淫祀,其十一月崩,無嗣。

  靈帝建寧四年二月,河水清。五月,山水大出,漂壞廬舍五百餘家。

  熹平二年六月,東萊、北海海水溢出,漂沒人物。三年秋,雒水出。四年夏,郡國三水,傷害秋稼。

  光和六年秋,金城河溢,水出二十餘里。

  中平五年,郡國六水大出。

  獻帝建安二年九月,漢水流,害民人。是時,天下大亂。十八年六月,大水。二十四年八月,漢水溢流,害民人。

  庶征之恆寒。

  靈帝光和六年冬,大寒,北海、東萊、琅邪井中冰厚尺余。

  獻帝初平四年六月,寒風如冬時。

  和帝永元五年六月,郡國三雨雹,大如雞子。是時和帝用酷吏周紆為司隸校尉,刑誅深刻。

  安帝永初元年,雨雹。二年,雨雹,大如雞子。三年,雨雹,大如雁子,傷稼。劉向以為雹,陰脅陽也。是時鄧太后以陰專陽政。

  元初四年六月戊辰,郡國三雨雹,大如杅杯及雞子,殺六畜。

  延光元年四月,郡國二十一雨雹,大如雞子,傷稼。是時安帝信讒,無辜死者多。三年,雨雹,大如雞子。

  桓帝延熹四年五月己卯,京都雨雹,大如雞子。是時,桓帝誅殺過差,又寵小人。七年五月己丑,京都雨雹。是時,皇后鄧氏僭侈,驕恣專幸。明年廢,以憂死,其家皆誅。

  靈帝建寧二年四月,雨雹。四年五月,河東雨雹。

  光和四年六月,雨雹,大如雞子。是時,常侍、黃門用權。

  中平二年四月庚戌,雨雹,傷稼。

  獻帝初平四年六月,右扶風雹如斗。

  和帝元興元年冬十一月壬午,郡國四冬雷。是時皇子數不遂,皆隱之民間。是歲,宮車晏駕,殤帝生百餘日,立以為君;帝兄有疾,封為平原王,卒,皆夭無嗣。

  殤帝延平元年九月乙亥,陳留雷,有石隕地四。

  安帝永初六年十月丙戌,郡六冬雷。七年十月戊子,郡國三冬雷。

  元初元年十月癸巳,郡國三冬雷。三年十月辛亥,汝南、樂浪冬雷。四年十月辛酉,郡國五冬雷。六年十月丙子,郡國五冬雷。

  永寧元年十月,郡國七冬雷。

  建光元年十月,郡國七冬雷。

  延光四年,郡國十九冬雷。是時,太后攝政,上無所與。太后既崩,阿母王聖及皇后兄閻顯兄弟更秉威權,上遂不親萬機,從容寬仁任臣下。

  桓帝建和三年六月乙卯,雷震憲陵寢屋。先是梁太后聽兄冀枉殺李固、杜喬。

  靈帝熹平六年冬十月,東萊冬雷。

  中平四年十二月晦,雨水,大雷電。雹。

  獻帝初平三年五月丙申,無雲而雷。四年五月癸酉,無雲而雷。

  建安七八年中,長沙醴陵縣有大山,常大鳴如牛呴聲,積數年。後豫章賊攻沒醴陵縣,殺略吏民。

  靈帝熹平二年,東萊海出大魚二枚,長八九丈,高二丈余。明年,中山王暢、任城王博並薨。

  和帝永元四年,蝗。八年五月,河內、陳留蝗。九月,京都蝗。九年,蝗從夏至秋。先是,西羌數反,遣將軍將北軍五校征之。

  安帝永初四年夏,蝗。是時,西羌寇亂,軍眾征距,連十餘年。五年夏,九州蝗。六年三月,去蝗處復蝗子生。七年夏,蝗。元初元年夏,郡國五蝗。二年夏,郡國二十蝗。

  延光元年六月,郡國蝗。

  順帝永建五年,郡國十二蝗。是時,鮮卑寇朔方,用眾征之。

  永和元年秋七月。偃師蝗。去年冬,烏桓寇沙南,用眾征之。

  桓帝永興元年七月,郡國三十二蝗。是時,梁冀秉政無謀憲,苟貪權作虐。二年六月,京都蝗。

  永壽三年六月,京都蝗。

  延熹元年五月,京都蝗。

  靈帝熹平六年夏,七州蝗。先是,鮮卑前後三十餘犯塞。是歲,護烏桓校尉夏育、破鮮卑中郎將田晏、使匈奴中郎將臧旻將南單于以下,三道並出討鮮卑。大司農經用不足,殷斂郡國,以給軍糧。三將無功,還者少半。

  光和元年詔策問曰:「連年蝗蟲至冬踴,其咎焉在?」蔡邕對曰:「臣聞《易傳》曰:『大作不時,天降災,厥咎蝗蟲來。』《河圖秘征篇》曰:『帝貪則政暴而吏酷,酷則誅深必殺,主蝗蟲。』蝗蟲,貪苛之所致也。」是時,百官遷徙,皆私上禮西園以為府。

  獻帝興平元年夏,大蝗。是時,天下大亂。

  建安二年五月,蝗。[2]

作者簡介

范曄(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學家,順陽(今河南省淅川縣李官橋鎮)人。東晉安北將軍范汪曾孫、豫章太守范寧之孫、侍中范泰之子。官至左衛將軍,太子詹事。南朝宋官員、史學家、文學家,一生才華橫溢,史學成就突出。著作《後漢書》,博採眾書,結構嚴謹,與《史記》《漢書》《三國志》並稱「前四史」。

元嘉九年(432年),得罪司徒劉義康,貶為宣城太守,開始撰寫《後漢書》,加號寧朔將軍。元嘉十七年(440年),投靠始興王劉浚。元嘉二十二年(445年),擁戴彭城王劉義康即位,事敗被殺,時年四十八歲。[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