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創新
產品創新是一個名詞術語。
中國漢字的發展成為維繫中華民族歷史發展進步的一條生動鮮明的脈絡[1],各個歷史時期所形成的各種字體,有着各自鮮明的藝術特徵,如篆書[2]古樸典雅,隸書靜中有動,草書風馳電掣、結構緊湊,楷書工整秀麗,行書易識好寫,實用性強,字體多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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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產品創新指企業推出了全新的或有重大改進的產品。產品創新的「新」要體現在產品的功能或特性上,包括技術規範、材料、組件、用戶友好性等方面的重大改進。不包括產品僅有外觀變化或其他微小改變的情況,也不包括直接轉銷。此處的「新」是指該產品對本企業而言必須是新的,但對於其他企業或整個市場而言不一定是新的。這裡的產品既包括貨物,也包括服務。貨物方面產品創新的例子有新能源汽車、新功能手機等;服務方面產品創新的例子有新的保修服務,如顯著延長的新產品保修期限等。
產品創新是研究與試驗發展(R&D)重要指標之一,R&D是英文Research and Experimental Development的縮寫,中文譯為「研究與試驗發展」,簡稱「研發」。
目前世界各國R&D統計均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制定的《弗拉斯卡蒂手冊》為標準。國家統計局以該手冊為遵循並結合中國實際,研究制定了《研究與試驗發展(R&D)投入統計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並於2019年4月頒布實施,用於指導和規範我國R&D統計工作。按照《規範》中的定義,R&D是指為增加知識存量(也包括有關人類、文化和社會的知識)以及設計已有知識的新應用而進行的創造性、系統性工作,包括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試驗發展三種類型。其中,基礎研究是一種不預設任何特定應用或使用目的實驗性或理論性工作,其主要目的是為獲得(已發生)現象和可觀察事實的基本原理、規律和新知識,其活動規模體現了面向科學前沿的原始創新能力,更能反映一個國家的科技實力。
R&D活動應當滿足五個條件:新穎性、創造性、不確定性、系統性、可轉移性(可複製性)。在我國,R&D活動主要分布在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行業;各類企業、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等是實施R&D活動的主體。
參考文獻
- ↑ 字母文字的演變脈絡:世界所有國家的字母文字都是同出一源,搜狐,2020-09-11
- ↑ 字體的演變:篆書,搜狐,2020-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