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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520」說開去(陳敬生)

從「520」說開去
圖片來自免費素材圖片網

《從「520」說開去》中國當代作家陳敬生寫的散文。

目錄

作品欣賞

從「520」說開去

5月20日(520),由於諧了一組美好的漢語詞彙的音,就被賦予了十分美好的寓意——我愛你!

有人說這是網絡平台和實體商家共同打造的營銷噱頭,此話有一定的道理。但不管怎樣,能賦予一個原本平常的日子以不同凡響的意義,且又為大眾所接受,約定俗成,儼然成為一個很重要、充滿溫馨的節日,那些初始想「點子」的人還真的不是一般人。

鄙人愚頓閉塞,知道這個意思還是最近一兩年的事情,但我並不排斥美好。同時我也覺得,「我愛你」,決不僅僅是情侶之間的密意表白,也可以推而廣之,把滿滿的愛奉獻給親朋好友,奉獻給祖國和人民,奉獻給我們為之奮鬥的壯麗事業。

有一句歌詞唱得好:「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當然,就目前而言,「博愛」,還只能是一種願景。儘管如此,在「520」這一天,曾經的至愛一定不要做互相傷害的事情。以我之陋見,誰如果做了,那他或她一定會後悔的。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5月20日早晨,演藝界的一對比較有名氣的夫妻「官宣」離婚了。各大網站迅速進行了報道。評論也很快跟進,說什麼的都有。

乍一聽,我還真的有些忿懣,不但腹非,在心裏面「國罵」,嘴上也嘟囔着……老伴有些不屑,忍不住說了我幾句:你這都是吃飽了撐的,人家選擇「520」這一天離婚關你屁事,你不依不饒的?

她說的也對也不對。別人選擇在什麼時候以什麼樣的方式離婚,確實不關我的什麼事。但是,他們離婚的消息公開「官宣」,被媒體競相報道,還有許多的評頭論足,不時地進入我的眼界、耳鼓、腦洞,會立刻產生連鎖反應,影響到我的生活心情,這就「關」我的事了。作為受眾,我也有說長道短的權利。

而且,我之「發飆」決不僅僅只為了這一件事。在我的印象中,最近這幾年,演藝界不時會傳出一些「著名演員」離婚的消息,甚至是「桃色新聞」。就在前不久,也有一對頗有名氣的「明星」夫婦離異了,網上評論他們是「和平分手」的。

既然說他們是「和平分手」,那潛台詞就是,還有「非和平分手」的。事實確實如此。有一位起於青萍之末,及至一飛沖天的男明星,他的離婚官司硬是打了好幾年,他和前妻以及經紀人「剪不斷,理還亂」的愛恨情仇,足以演繹出20集的章回小說,且情節曲折離奇,跌宕起伏。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這個「電視連續劇」不停上演,「娛記」們忙得不亦樂乎,觀眾——看熱鬧的不嫌事大,每天都在翹首以盼、彈幕視頻……

毋庸置疑,不管是什麼人,一旦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肯定是和自己的戀愛對象感情一定發展得很好了。這種「好」,不僅包含男女雙方已經決定彼此以身相許,還包含雙方家長、家庭主要成員甚至親戚朋友的認可和祝福。當然,後面提及的這一層關係不是主要因素,但起碼也是必要條件。 「過來人」都知道,一對毫無交集的男女,從萍水相逢到確定戀愛關係,中間會有許多「過場」,要經過諸多考驗。有時候,某位「參謀」的意見甚至可能會起決定性作用。由此可見,從相識相知到相愛相守,也是一個「孕育」的過程,談婚論嫁,就標誌着有一顆愛的種子將要開花結果了。

所以我覺得,除非神經有問題,沒有誰會拿自己的婚姻當兒戲。名人包括演藝界的名人,也是不能例外的。

前面提及的那對曾經的夫妻,還有緊接此後提起的第二、第三對曾經的夫妻,當初,他們戀愛、結婚之時,一定也是心潮澎湃、心無旁騖的。非汝不娶,非君不嫁的盟誓,言猶在耳。尤其是在大庭廣眾之下,他們交換信物,鄭重承諾:無論是富貴還是貧窮,無論是健康還是疾病,此生此世,吾將執子之手 ,與子偕老……

如今只過了幾年時光,他們便將所有的誓言都拋向腦後,說分手就分手,義無反顧。而且,有的還生怕別人不知道,還得要舉行一場相當正規又有一定規模的「新聞發布會」。

我有時候就在想,他們皆為俊男靚女,正值青春年華,事業蒸蒸日上,本可以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實現愛情事業雙豐收。這樣的事在演藝圈裡也不乏其例,許多演員夫婦郎才女貌,志同道合,雙宿雙飛,羨煞旁人。

可是,現如今卻真箇是人心不古,每況愈下。「名人」離異,漸成時尚。尤其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們離就離了唄,說聲「㗑㗑」不就得了,幹嘛非得要「廣而告之」呢?難道他們真的以為,離婚是很光榮、很開心的事情麼?或許因為,在他們的潛意識裡,這也是一個「出鏡」、「混臉熟」的好機會。

坊間將演藝界稱為「娛樂圈」,在這個圈子裡的人,身懷各種各樣的表演技能和藝術才能,他們通過自己的表演,塑造各具特色的藝術形象,開拓豐富多彩的藝術形式,然後通過傳統的與現代的傳播方式和手段去影響受眾,一來二去,久而久之,觀眾與聽眾或為其演技所折服,或為其形象所吸引,或者,二者兼而有之。

反正,有相當一部分人尤其是年輕人,漸漸喜歡上了某一位或某幾位特定的演員,成為他或他們的「粉絲」。再進一步,則逐漸發展成「粉團」、「粉圈」。隨着這個「團」「圈」的固化和拓展,藝人的名氣便越來越大,相應的,各種「利」也水漲船高。這時候,把持不住的情況就很容易發生了。

現今講法制,依法治國。無論何人,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都是受法律保護的,這一點無可厚非。但作為明星、名人、公眾人物,在行使自己的自由權利時,也必須充分考慮公眾觀感、社會影響。而要做到這一點,少安勿躁和慎重決定就是兩個必備的前提條件。

俗話說得好,衝動是魔鬼。有許多事情,冷處理和熱處理,往往會出現截然相反的結果。退一萬步說,即便有人實在過不下去了,那就悄悄地離開吧,不要像演戲一樣地娛樂觀眾。以我陋見,你們在娛樂觀眾的同時,觀眾也在娛樂着你們,只是你們可能還渾然不覺哩。[1]

作者簡介

陳敬生 ,四川省雜文學會副會長,四川省散文學會會員。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