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中間商
代理中間商是各類文化術語中的一個名詞。
在漢字的歷史上,人們通常把秦代之前留傳下來的篆體文字和象形文字稱為「古文字[1]」,而將隸書和之後出現的字體稱為「今文字」。因此,「隸變[2]」就成為漢字由古體(古文字)演變為今體(今文字)的分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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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代理中間商是指接受生產者或其他中間商委託從事銷售業務,但不擁有產品所有權的中間商。
代理中間商因不擁有產品所有權,一般不承擔經營風險,其收益主要是從委託方獲得佣金或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
代理中間商的類型
1.企業代理商
企業代理商是指受生產企業委託簽訂銷貨協議;在一定區域內負責代理銷產品的數能,銷售與售生產企業產品的中間商。
2.銷售代理商
這種代理商也和許多生產企業簽訂長期合同,替這些生產企業代銷產品。
銷售代理商與企業代理商區別,即:每一個生產企業只能使用一個銷售代理商,而且生產企業將其全部銷售工作委託給某一個銷售代理商以後,不得再委託其他代理商代理其產品,甚至也不能再派推銷員去推銷產品;銷售代理商替委託人代銷全部產品,而且不限定在一定的地區內代銷。它在規定銷售價格和其他銷售條件方面也有較大的權力,因此銷售代理商實際上是委託人的獨家全權企業代理商。
3.寄售商
這是經營現貨代銷業務的中間商。生產企業根據協議向寄售商交付產品,銷售後所得貨款扣除佣金及有關銷售費用後,再支付給生產企業。
4.經紀商
經紀商俗稱掮客,是指既不擁有產品所有權,又不控制產品實物價格以及銷售條件,只是在買賣雙方交易洽談中起媒介作用的中間商。
5.採購代理商
採購代理商是指與買主建有較長期的關係,為買主採購商品,並提供收貨、驗貨、儲存、送貨等服務的機構。
商人中間商和代理中間商的區別
商人中間商和代理中間商的區別有:
(1)商人中間商擁有所經營商品的所有權;代理商不擁有商品所有權。
(2)商人中間商為了取得經營商品所有權,在購進商品前必須要預付商品資金;而代理中間商則不需要墊付資金。
(3)商人中間商購進商品與銷售商品之間存在着價格差價,正是這種差價形成了企業利潤;代理中間商的收入來自於委託銷售企業按規定支付的佣金。
參考文獻
- ↑ 什麼是古文字,古文字是如何識別出來的,搜狐,2021-03-26
- ↑ 隸變,變什麼了?,搜狐,2021-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