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航空1862號班機
以色列航空1862號班機(El Al LY1862,荷蘭語:Bijlmerramp)是一架由以色列航空所操作、機身編號4X-AXG的波音747-258F型貨機。1992年10月4日時該航班由美國紐約前往以色列特拉維夫,並在中途停靠荷蘭阿姆斯特丹,卻在自荷蘭史基普機場在起飛後不久墜毀於阿姆斯特丹郊外拜爾默梅爾(Bijlmermeer)的一個住宅區,導致機上4人及地面39人,總計43人死亡,多人受傷。除此之外,機上載有美軍送往以色列的軍事化學物品——190升的甲基膦酸二甲酯,以及做為飛機機身配重塊之用、具微弱放射性的400公斤貧鈾,此次散布事件對人員的健康損害尚且未能得知。
目錄
經過
當天下午14時31分(荷蘭時間,UTC+1,下同),機身編號4X-AXG,搭載普惠JT9D-7J引擎之波音747-258F貨機從紐約抵達史基普機場,並將於同日再起程返回特拉維夫。起飛前,飛機於機場作例行檢查及維修,包括機上三個問題。
當飛機重新裝貨後,便準備起程返國。當時,機上除了機長Yitzhak Fuchs、副機師Arnon Ohad及飛航工程師Gedalya Sofer外,亦有一位乘客Anat Solomon,他是以色列航空的非值勤機員,乘搭順風機返回以色列。
1862號班機原定於當地時間下午17時30分起飛,但最後於傍晚18時20分才離開。18時22分,1862號班機於01左跑道升空後隨即向右轉,並依測距儀往東南方向飛往以色列。18時27分,當飛機飛至6,500呎高空時,在阿姆斯特丹市郊的Gooimeer湖的上空時,機上的三號引擎突然脫落,並損壞了右邊機翼前緣及令隔鄰的四號引擎也受波及並一同脫落,兩具引擎從空中掉落。機長立即發出求救訊號,並向史基普機場塔台要求返航。晚上18時28分,機長報告:「以航1862號班機,失去了3號及4號引擎。重複,失去了3號及4號引擎。」
出事班機飛行路線(綠色線)以及時序:
1. 三號與四號發動機自機翼脫離
2. 三號與四號發動機墜落
3. 機長第一次宣告緊急狀況
4. 機長報告發動機起火
5. 機長報告機翼出現問題
6. 飛機失去控制
7. 墜毀
當時,機場塔台並不知道機員所指的「失去引擎」的意思,以為是3號及4號引擎失去了動力;事實上,當時的機組員也一樣不知道當時的狀況,他們也一樣以為3號及4號引擎故障。直至飛機失事前,塔台人員都不知道原來失事飛機有兩具引擎脫落。
晚上,航空交通管制指示貨機可於機場06跑道(跑道名稱為Kaagbaan)降落,但機長要求於27跑道(名為Buitenveldertbaan跑道)作緊急降落。可是,受損的貨機因右邊機翼嚴重受損開始失控,飛機失去液壓操作。在飛機接近機場時失控右轉後再無法飛往機場,飛機開始不受控盤旋。最後,當地時間18時35分,飛機以近乎90度角傾側姿態,撞向機場以東約14公里處的庇基莫米爾一處住宅區內其中一幢十一層高的長型大樓公寓並爆炸起火。飛機墜毀於大樓中間,將大樓完全分成兩半[1]。
原因
在過度負重的波音747發動機或發動機吊架上,連接發動機短艙及機翼的保險引腳設計可使發動機一旦脫落也不會損壞飛機機翼或機翼油箱。飛機一般都旨在在發生引擎故障時保持適航,使飛機可以安全降落。如果損壞右翼或左翼燃料可以帶來災難性的後果。然而,荷蘭航空安全局發現,保險引腳沒有損壞,而是因金屬疲勞導致保險栓脫落。 但是,為什麼以色列航空1862班機在引擎脫落後還照常飛行了8分鐘,最終墜毀在阿姆斯特丹的一座公寓[2]?這實在讓人費解。後來,調查員發現,該航班註定要墜毀。
原本飛機的引擎全開,所以飛機還保持速度。但後來,脫落的三號引擎在撞擊四號引擎時亦扯壞了右側機翼襟翼的液壓系統,使右側機翼的襟翼反應不靈。所以,當飛機準備迫降時,機長打開了襟翼,並且拉起了機鼻。此時,左側機翼因為液壓系統正常而打開襟翼,使升力加大,導致相對抬高;而右側機翼的襟翼因沒有液壓,無法打開,令右翼下沉。因此飛機向右劇烈側滾,且飛行員並沒有加速,導致飛機失速。飛機立刻失控,撞上了阿姆斯特丹的一座公寓失事。調查時,飛行專家分析,如果飛機沒有在阿姆斯特丹公寓墜毀,也必定會在嘗試迫降時墜毀,因為,降落時總要減速,而只要一減速,就會劇烈側滾導致墜機;若要保持飛機穩定,必須要保持速度,那麼他們就要冒險不打開襟翼,以時速每小時500多公里降落(接近正常狀況兩倍的速度),飛機一樣難以倖免於難。
紀念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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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空中浩劫系列(二十八)以色列航空1862號班機空難(引擎脫落,飛機將居民樓劈成兩半),知乎,2020-6-6
- ↑ 從天而降的發動機,失效的保險栓釀成荷蘭航空史上最嚴重的空難 ,搜狐, 2019-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