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金融
伊斯蘭金融是依據「伊斯蘭律法」(Sharia,沙里亞法規)來處理金融事務。金融交易是否違背伊斯蘭教義也是由伊斯蘭學者所組成的「伊斯蘭律法顧問委員會」所認定。「伊斯蘭律法」並非成文法例,主要建基於伊斯蘭教的宗教文獻「可蘭經和先知穆默德的言行(Sunna),用以指引「穆斯林」的日常生活行為,包括政治、經濟、法律、性別和社會問題等。[1]
伊斯蘭金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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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金融機構的經營狀況
除了銀行業務外,債券與基金也是伊斯蘭金融業的主要業務。伊斯蘭債券自 2002 年逐步穩定發展,到 2008 年金融危機時期增速放緩, 2010 年後又走上高速發展的道路。這些在中東地區發行的伊斯蘭債券也受到了西方主流金融機構的關注,例如高盛就曾在愛爾蘭證券交易所發行過 20 億美元的伊斯蘭債券。
不過,由於伊斯蘭法不允許債券在二級市場交易,因此這些債券在發行後,就由持有人一直持有至今。一些歐洲國家如英國、法國和盧森堡,也通過立法的方式,讓這些伊斯蘭債券在當地的金融市場上發行成為可能。
香港政府也曾於 2014 年發行過 10 億美元的五年期伊斯蘭債券,以兩座商業地產作為資產,租金作為投資者的持續收益。這批債券最終被投資者超額認購,並獲得了 AAA 評級。
這種市場追捧並不是沒有道理的,與西方現代金融格格不入的伊斯蘭金融曾經在 2008 年的金融危機中,證明過自己的穩定性。由於禁止在抵押貸款中採用證券、債務和衍生品作為抵押品,並且保持了較低的槓桿率,伊斯蘭的金融機構大多躲過了金融危機的第一個階段,即次級債和信用違約,從而減少了金融體系的損失,並且保證了足夠的流動性。[2]
以伊朗為例, 2008 年伊朗銀行業務逆勢上漲,行業總資產達到 500 億美元,並且實現了 5.4 億美元的利潤。至 2017 年,全球的伊斯蘭金融資產規模已經超過 2 萬億美元,比 2000 年時增長了 15 倍,預計到 2021 年將會超過 3.5 萬億美元。其中海灣地區國家,包括沙特阿拉伯,阿聯酋,卡特爾,巴林,科威特等國,由於地處伊斯蘭金融業與石油業的中心,其資產規模占到了總資產的 42% ,與中東及北非地區的 29 % 和亞洲地區的 24% 共同構成了伊斯蘭金融業的主體。
而從業務分類來看,銀行業務作為伊斯蘭金融的絕對主體,其資產規模達到了 1.56 萬億美元,佔比達 76% ;剩餘的部分則由 19% 的伊斯蘭債券, 3.3% 的伊斯蘭投資基金,以及 1.3% 的伊斯蘭保險構成。目前,伊斯蘭金融業的總體規模與傳統金融業相比仍然有較大距離,然而在過去的 50 年間,它已經走完了從理論指導到產業落地的過程,並且在 21 世紀初期保持著年均 12 % 的增長率(除了金融危機時期)。在未來,由於歐洲的難民潮、西歐的低生育率與穆斯林的高生育率等社會因素的影響,我們或許會看到伊斯蘭金融業在歐洲,甚至是世界範圍內更大的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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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 伊斯蘭金融10.14.2020 MoneyDJ理財網
- ↑ 不收「利息」的銀行? 中東 的 伊斯蘭 金融 體系很特別!10.14.2020 股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