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
- 更新日期:2021/10/28國產高端疫苗獲得世界衛生組織(WHO)納入「團結試驗疫苗」計畫中,成為2支候選疫苗之一。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27日表示,這是非常不容易的事,若高端通過該試驗,高端成為WHO認可疫苗的機會就很大。
- 世界衛生組織(WHO)宣布啟動「團結試驗疫苗」計畫,目的在快速評估前景可期的新候選疫苗的防護力及安全性,試驗將於哥倫比亞、馬利、菲律賓3個國家、超過40個臨床試驗中心執行,目前有2款疫苗納入計畫,分別是國產高端疫苗以及美國Inovio Pharmaceuticals疫苗,高端也宣布將於全球展開第三期臨床試驗。
住院(Be hospitalized)又稱住院治療、住院護理,是指病人因罹患重病需要住在醫院接受醫生治療和護士照顧。
- 現代醫學的進步和綜合門診的出現,使得病人患有重病或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時,才會住院治療。
- 病人住進醫院治療。【例】他因為車禍受傷住院,而錯過了期末考試。
- DRGs 診斷關聯群(Diagnosis Related Groups)是一種住院支付制度,是將醫師診斷為同一類疾病、採取類似治療的疾病分在同一組,再依病人的年齡、性別、有無合併症或併發症、出院狀況等再細分組,並將同分組的疾病組合依過去醫界提供服務之數據為基礎,計算未來保險人應給付醫院之住院費用,此種支付方式又稱「包裹式給付」。
- 2002年公布DRGs第一版後,即陸續依各界意見修訂,經多次協商,自2010年起實施第一階段,共有164項疾病納入。
- 2014年實施第二階段,共401項疾病納入。
- 原訂2016年3月1日起全面實施(除早產兒等53項暫緩實施外),將再新增1,262項疾病,連同原已實施之401項,總計1,716項。衛福部於2016年2月3日傍晚宣佈DRGs暫緩實施,留待520新政府上台後再做決定。
- 為什麼要推動DRGs?
- 1.病人:減少不必要檢驗、檢查、手術處置(治療中) 、病床周轉率提高,減少急需住院者等待時間。
- 2.家庭:減少不必要住院天數,紓緩家庭照顧負擔。
- 3.醫護:不必要住院病人減少,工作負擔下降,改善人力吃緊之現象。
- 4.社會:病人提早回歸社會,減少社會勞動力損失。
- 病人住進醫院接受治療或觀察,出處:孫斐君《<川島選集>後記》:“不料我短於乳兒知識,忽患乳腺炎,住院開刀。病人住進醫院接受治療或觀察
- 住院治療:
- 1、參保人員持醫療保險證到定點醫院門診檢查
- 2、符合入院條件辦理住院手續
- 3、持證到定點醫院醫保辦辦理住院申報手續
- 4、醫保局醫師核對病人及病情進行審批
- 5、審批後按規定收取預付金,進行合理用藥及治療
- 6、住院終結後由醫院負責直接辦理結帳手續,住院預付金多退少補
- 轉院流程:
- 1、市人民醫院經治醫師填寫轉診申請表,說明理由
- 2、所在科室科主任簽字核准
- 3、醫院醫保辦登記備案
- 4、醫院分管院長簽字同意
- 5、市醫保局駐人民醫院協管醫師開具轉診通知單
- 6、患者持轉診通知單到指定的軫診地定點醫院住院
住院的條件(該住院嗎)
- 病人的病情到底需不需要住院?這常常是病人家屬心裏的一大疑惑,其實病人是否需要住院,的確有著相當明確的醫療標準,不論醫師所做出的決定是要或者不要,都應該有明確的理由。
- 必須住院,一定是只有住院才適合進行的檢查或治療,如果不必住院,當然也代表醫師的醫療判斷,認為病人在家裏一樣可以完成這些醫療過程。
- 在近幾年的國外醫療觀念的演變中,由於病人在住院期間所需的醫療費用相當龐大,某些健康保險甚至限制保險病人的住院天數。
- 也因為這樣,醫療院所也都會儘可能地縮短病人的住院期間,結果甚至形成在醫學中心外面,蓋了好幾家大旅館,以做為仍然需要回醫院處理傷口或者完成療程的棲身之所。
- 當然醫療科技的進步也確實縮短病人需要住院的天數。
- 例如內視鏡膽囊切除手術的發明,就讓病人不但大幅減少手術後的疼痛,更縮短了手術後的住院天數。
- 目前國內的全民健保制度,由於逐漸採取所謂「按病例計酬」的做法,也就是只要是同一診斷、手術,不論事實上的醫療支出如何,就給付相同費用的做法,對於醫療院所其實也會產生儘可能縮短病人住院天數的壓力。
- 在國內目前的醫療生態中,由於各種因素與醫療及健保制度的影響,有醫療需求的民眾,可能都有直接到各都會區的醫學中心就診的經驗。
- 這些醫學中心,一個比一個大,絕大部份的民眾走進醫院之後的第一個感覺,恐怕都是「我好像走進迷宮了」。
- 這些醫學中心由於都是綜合性的醫療院所,因此裏面可以說是什麼樣的醫療專科都有。
- 醫院裏的各項醫療資源的配置,其實也都有清晰的脈絡可循。
- 在這些大型醫院裏,民眾會直接接觸的醫療部門,大概不出門診、住院病房與急診等三個部門。
- 病人的病情比較不緊急,同時病情所需要的檢查或是治療,又不是非住在醫院裏才能進行的話,在門診處理大概就沒錯。
- 偶爾也會有病人自己以為身體沒什麼大不了,但是實際上問題卻必須立刻處理的狀況,這個時候,負責門診的醫師就要將病患直接交由急診部門,趕快作進一步的處理。[1]
了解住院天數的計算
- 醫療相關險種,像是住院醫療日額型、實支實付型的日額選擇權,或是癌症險,其住院醫療保險金,都是以日額乘以住院天數計算,因此,學會看懂住院天數的計算,是非常重要的!
- ◎ 入院/出院當日是否計算--醫生所附的診斷證明書,通常會載明住院及出院之日,以及總天數。
- 醫院的健保病房費用計算方式是「算進不算出」,從住院之日起算,出院之日不算。但保險公司認定的住院天數,依條款內容不同,計算方式亦會不同。
- 較早期的醫療險,保單條款多未載明住院天數如何計算,保險公司通常會根據診斷證明書記載的天數理賠;有的保險公司則是會採「進出都算」的方式計算。
- 後來較新的醫療險,有的會於條款載明,住院天數是包含住院及出院當日。定義明確,較不會產生糾紛。
- ◎ 日間住院限額或除外--患有精神疾病,或是自閉症等患者,常會以日間住院的方式治療,其治療時間通常只有白天的六、七個小時,且不一定會在病床上,過程中會安排類似上課等互動方式做精神治療,結束後可返回家中休息,隔日再到醫院報到即可,與一般認為要全日待在醫院的治療方式不同,因此,保險公司與保戶常會有爭議。
- 這類爭議,最後還是得依條款來判定,只要符合必要性住院,且若條款未載明排除「日間住院」,應屬要理賠。
- 有些醫療險會於條款中加註限額理賠,或是排除「日間住院」,例如某醫療險條款:「被保險人如係日間住院,該日間住院部分不計入住院日數。」這個部分可以多加注意。
- ◎ 十四天內再入院視為同一次--根據醫療險的示範條款第六條,因同一疾病或傷害,或是因此引起的併發症,在出院後十四天內,再次入住於同一間醫院,則視為同一次住院。
- 若契約有效期屆滿後(如投保最後一年,之後再不續保)出院,又因同一事項再次住院,之後住院的部分是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的。
- ◎ 若是出院後未滿療養天數又再度住院--「出院療養金」,是根據住院天數,做相同天數的理賠,但要注意,若是療養期間又再度住院,除非條款有載明要扣除,否則,應該就條款,根據住院天數理賠。**第一次住院二十天,出院後第十五天又再次住院,其第一次的出院療養金,應以二十天做理賠,不能只理賠十五天。實際狀況還是得依條款所載為主唷。
- ◎ 住院理賠上限--在保險金的給付項目內,最後一句通常會記載「每次住院期間」給付日數最高以幾日為限,根據醫療險示範條款第五條,在同一個保單年度,同一次住院,會有最高的天數限制(詳見各保單條款)。
- 有些醫療險會有「急診保險金」,雖未住院,但於急診室待滿規定的小時,即可給付一天的住院醫療保險金,然而為了避免申領保險金而浪費醫療資源,2014年5月金管會修改示範條款,之後住院醫療險的急診理賠,改為實支實付給付。[2]
目录
参考來源
- ↑ 王明鉅. 掛急診,還是看門診?. 康健雜誌. 2000-12-01 [2021-10-28] (中文).
- ↑ 保險e聊站. 你知道「住院天數」該怎麼算嗎?. LINE Today. 2020-09-23 [2021-10-28]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