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佳木斯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67号),佳木斯市[1]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全市人民防空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审核城市总体规划(空间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编制工作。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平时对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制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全市城市防空袭方案[2],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的落实。拟订全市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检查全市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
(六)组织管理全市人民防空信息警报建设。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协调利用军、地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管理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实施人民防空有线、无线电管理。负责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组织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负责全市人防指挥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八)监管全市人民防空专项经费和资产,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审核、批复人防经费预决算,对各县(市)区人防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九)负责全市人防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管理人防专用设备器材的研制、生产、安装。管理全市人民防空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承担人民防空军民融合工作。
(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佳木斯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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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佳木斯市概况,东北网,2015-08-14
- ↑ 佳木斯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的公告 ,搜狐,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