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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御史 侍御史是古代監察御史制度的重要一環,起源於周代的柱下史。秦代設柱下御史,西漢初期的丞相張蒼即曾擔任此職,兩漢設侍御史。《漢書》《後漢書》對侍御史的職責有明確記載。

中文名 侍御史 官職分類 治書侍御史、分掌侍御史等
性 質 官名 朝 代

目錄

具體內容

受命御史中丞,接受公卿奏事,舉劾非法;有時受命執行辦案、鎮壓農民起義等任務,號為「繡衣直指」。宣帝曾召侍御史二人治書,後乃專設治書侍御史。侍御史分掌令曹印曹供曹尉馬曹乘曹。魏、晉、南北朝時,曹數時有增減,但均不止五曹,治書侍御史也分掌各曹,與漢制不同。北朝魏、齊必對策高第者方能補御史官。唐侍御史屬台院,殿中侍御史屬殿院,、監察御史屬監院,三者並列。侍御史掌糾興舉百官、入閤承詔、知推(推鞫)彈(彈舉)公廨(知公廨事)、雜事(御史台中其他各事)等事,以知雜事最忙。宋、元及明初侍御史只設一二人,作為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的佐貳。

官職分類

治書侍御史、分掌侍御史、二丞侍御史。

職責

  • 侍御史扈從車駕出行的職責,還可以由以下記載得到佐證:「天子出,有大駕、法駕、小駕。大駕則公卿奉引,大將軍驂乘,太僕御,屬車八十一乘,備千乘萬騎。法駕,公不在鹵簿,唯河南尹、執金吾、洛陽令奉引,侍中驂乘,奉車郎御,屬車三十六乘。小駕,太僕奉駕,侍御史整車騎。」
  • 侍御史的這項職責很可能由「乘曹」負責。「侍御史,案二漢所掌凡有五曹:一曰令曹,掌律令;二曰印曹,掌刻印;三曰供曹,掌齋祠;四曰尉馬曹,掌廄馬;五曰乘曹,掌護駕。」漢桓帝生母孝崇皇后去世後,「使司徒持節,大長秋奉吊祠,賻錢四千萬,布四萬匹,中謁者僕射典護喪事,侍御史護大駕鹵簿。」對於「侍御史護大駕鹵簿」,唐代李賢引用東漢應劭所著的《漢官儀》進行了解釋:「『天子車駕次第謂之鹵簿。有大駕、法駕、小駕。大駕公卿奉引,大將軍參乘,太僕御,屬車八十一乘,備千乘萬騎,侍御史在左駕馬,詢問不法者。』今儀比車駕,故以侍御史監護焉。」
  • 東漢名臣胡廣的《漢制度》對於皇帝車駕制度記敘得更加詳細,但是《漢官儀》也有《漢制度》沒有的內容——「詢問不法者」。也就是說,侍御史扈從皇帝巡狩,監察沿途郡國吏治的職能是不可偏廢的,這是皇帝巡狩的一項重要功能。按照漢章帝在詔書中的說法,巡狩明顯具有考察吏治的功能。「二月壬寅,告常山、魏郡、清河、巨鹿、平原、東平郡太守、相曰:朕惟巡狩之制,以宣聲教,考同遐邇,解釋怨結也。今四國無政,不用其良,駕言出遊,欲親知其劇易……」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