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性景观
基本内容
定义
简介
涉及的范围较广,包括自然的、半自然的、文化性的或兼而有之。具有文化性的也称文化景观。面积的大小决定于保证不同季节的景观类型的完整性,这种保护地必须加以人为控制,特别在有居民生活和生产利用的地方。要采取措施保持传统的土地利用方式。这种地区展现出环境的良好质量和蕴藏的内在潜力,不仅给公众在人与环境谐调方面美的欣赏,有很大的感染力,而且对于社会现代化与自然的谐调方面也有很大的启示。
世界自然历史遗产保护地
世界自然历史遗产保护地是指具有世界闻名的有特殊价值的,并已有所在国国家机构予以法律保护的地域。是根据1972年联合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历史遗产公约建立的,管理目标在于保护其突出的自然特点,向国际范围提供情报,并为科研和环境监测提供场所。
符合条件
这类保护区的保护对象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反映地球进化历史主要阶段的突出范例;
(2)重要的地质过程、生物进化和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突出代表;
(3)独特、稀有或绝妙的自然现象或风景地区;
(4)珍稀动植物的定居地。[1]
参考文献
- ↑ 景观设计中保护性设计方法的探讨道客巴巴网,2017-04-23